纪事二十四则·十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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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又云:制府李公卫未达时,尝同一道士渡江。适有与舟子争诟者,道士太息曰:「命在须臾,尚较计数文钱耶?」俄其人为帆脚所扫,堕江死。李公心异之。
【译文】:
又说:制府李公卫还未得志时,曾和一位道士渡江。
恰巧有个人和船夫争吵辱骂,道士叹息说:“性命就在片刻之间,还在计较几文钱吗?”
不久那个人被帆杆扫到,掉进江里淹死了。李公卫心里对此感到奇异。
【注释】:
1、制府:清代对总督的尊称,总督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管辖一至数省。
2、未达时:指尚未得志、未担任高官的时期。
3、舟子:船夫,划船的人。
4、争诟:争吵辱骂,“诟”指辱骂。
5、须臾:片刻、一会儿,形容时间很短。
6、俄:不久、一会儿,表时间短暂。
微草堂笔记》,以“李公卫与神秘道士渡江”为载体,通过一系列事件与对话,阐述了“辩证的立命之学”,既破除“绝对安命论”,又强调“家国责任高于个人命运”,具体可分为五部分:
一、渡江奇遇:命运预言的初步印证
制府李公卫(清代总督尊称)未得志时,曾与一位道士同船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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