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因矛盾难协作-下(1/2)
为了让方案更具说服力,林舟带领团队用数据模拟:“假设蒙国当月开采量达 3 万吨,尼国分拣精度达 98%,两国的基础分配份额分别为 38% 与 32%;若协作无延误,再各加 2.5%,最终份额为 40.5% 与 34.5%,既符合蒙国的设备优势,也体现尼国的人力价值。”
同时,基地承诺为尼国的设备改造提供 50% 的费用支持,条件是尼国需派遣分拣员参与基地的技术培训,提升分拣效率。这个方案既兼顾了两国的核心诉求,又通过 “动态调整” 与 “奖励机制” 鼓励协作,让巴特与拉吉都难以拒绝。
在利益协商会上,巴特看着模拟数据,沉默片刻后说:“只要贡献能如实统计,蒙国同意这个方案。” 拉吉也点头:“尼国愿意参与技术培训,争取提升分拣精度,拿到更多份额。” 利益分歧的化解,为后续协作打开了突破口。
为解决技术执行与设备使用的问题,基地联合蒙尼两国制定《联合团队协作规则》,明确 “设备操作、技术执行、沟通反馈” 的标准流程:
在设备使用上,规则规定 “蒙国采矿机的开采深度必须严格遵循基地的分层标准(5 米 \/ 层),调整前需提前 24 小时向基地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操作”;“尼国的运输车需按基地规划的路线行驶,每日运输量需达到 1.5 万吨,未达标需说明原因”;设备改造费用由 “基地承担 50%,蒙尼两国各承担 25%”,避免后续争执。
在技术执行上,规则要求 “蒙国采矿团队需参加基地的地质培训,掌握黑石山矿脉的结构特点”;“尼国分拣员需通过基地的干法分选技术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两国团队需每日提交 “工作日报”,记录设备运行、矿石产量、分拣精度等数据,由基地统一统计贡献。
为确保规则落地,基地成立 “联合协调小组”,由林舟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基地技术、防御组代表与蒙尼两国各 1 名代表,负责处理日常分歧 —— 遇到问题时,先由协调小组沟通,若无法达成共识,再提交基地与两国政府共同决策。
除了利益与规则,基地还通过 “共同任务” 培养两国的协作意识。林舟将蒙尼联合团队与基地的勘探组、技术组混编,组成 3 支 “联合作业小队”,每支小队包含蒙国采矿员 2 名、尼国分拣员 2 名、基地队员 2 名,共同负责 “开采 - 运输 - 分拣” 的全流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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