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晚清乡约的“近代转型”(1/2)

——西学东渐背景下的乡治变革

一、西学东渐浪潮下的晚清乡村社会变局

19世纪中叶以降,坚船利炮撞开了清王朝闭关锁国的大门,西学东渐的浪潮从沿海通商口岸向内陆乡村层层渗透,传统乡村社会的肌理被悄然改写。彼时的晚清乡村,一头连着千年农耕文明的厚重根系,一头被强行拽入西方工业文明与近代治理理念的冲击场域,乡约这一延续数百年的基层治理载体,在李鸿章所言“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迎来了生死攸关的转型节点。

从经济结构来看,鸦片战争后通商口岸的开放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外国商品以压倒性优势涌入内地市场。洋布凭借机器织造的细密质地与低廉价格,迅速挤占了土布的生存空间;洋纱的批量输入,让江南地区“家家织纫、户户纺纱”的传统图景支离破碎。以苏州府为例,1860年前后,当地手工纺纱业从业者锐减七成,昔日“日出万匹,衣被天下”的盛景不复存在,农户“耕织结合”的自给自足模式濒临解体。松江府的棉农曾以“买不尽松江布,收不尽魏塘纱”自豪,而到18报处”“新式学堂招生点”“农业技术推广站”,乡约讲生除讲读《圣谕广训》外,还需讲解国内外新闻、农工商知识,甚至邀请归国留学生讲授西方科技与民主思想。1910年,宁波府慈溪县乡约讲堂邀请留日学生讲解“地方自治原理”,吸引了周边十余村的乡民参与,听讲人数逾千人,其中既有年逾花甲的乡绅,也有二十出头的青年农民。留日学生带来的日本乡村自治照片与章程文本,让乡民直观地看到了近代乡村治理的新模式,不少人当场提问:“我们村也能像日本村子那样,自己选管事的人吗?”乡约讲堂俨然成为乡村传播近代文明的窗口。

北方地区的乡约革新则更注重与地方治安、新政事务的结合。直隶总督袁世凯在保定府推行“乡约与巡警制度联动”模式,将传统乡约的“保甲联防”改造为近代巡警辅助体系:乡约讲长兼任巡警分局的“乡警联络员”,负责每日通报乡村治安状况、协助巡警抓捕盗贼、宣讲治安法规;乡约讲堂则成为巡警制度的基层延伸点,定期举办“治安讲习会”,向乡民普及防盗、防火、防匪知识。为提升讲习效果,巡警分局还制作了通俗易懂的治安漫画,张贴在乡约讲堂的墙壁上,内容包括“如何识别盗匪伪装”“发现火情如何报警”等,深受乡民欢迎。这一模式成效显着,保定府的乡村盗窃案件发生率从190报处、裁减讲生,乡约讲堂年久失修,屋顶漏雨、墙壁剥落,难以开展活动。原本订阅的《申报》《时务报》等报刊因无力支付报费而停订,讲生们只能依靠记忆讲解新闻,内容错漏百出;裁减后的讲生月薪从白银三两降至一两,难以维持生计,纷纷改行,仅剩一名老讲生坚守,他感慨道:“乡约讲堂曾是村里最热闹的地方,如今却冷清得能听见老鼠叫。”

直隶正定府的乡约革新计划原本打算购置幻灯、留声机等设备,开设实业夜校,但因经费短缺,只能继续沿用传统的讲读模式,革新效果大打折扣。乡约局曾试图向乡民募集经费,却发现乡民们连基本的温饱都难以解决,根本无力捐款。一名乡民直言:“自家的田地都快荒了,哪有钱给乡约局买洋玩意儿?”

更有甚者,部分地区的乡约为维持运作,不得不向高利贷者借款,最终因无力偿还而解散。1910年,山西太原府榆次县的乡约局因借款无法偿还,被高利贷者查封讲堂,乡约事务彻底停滞。高利贷者将乡约讲堂改为粮仓,昔日用于讲读教化的场所,沦为堆放粮食的仓库,令人唏嘘。

乡村经济的凋敝还导致乡约的革新缺乏人才支撑。新式人才大多流向城市的工厂、学堂、政府机构,愿意留在乡村参与乡约事务的寥寥无几,乡约讲生与董事仍以传统读书人为主,他们对近代知识与治理理念的理解有限,难以推动乡约的深层次革新。例如,陕西西安府的乡约讲生大多只读过四书五经,对西方的民主、法治理念一知半解,在讲读中往往词不达意,甚至出现错误解读。一名讲生在讲解“民权”时,将其解释为“乡民要听从官府的命令,才能获得权利”,完全歪曲了民权的本意,导致乡民对近代理念产生误解,进一步阻碍了乡约的转型。

四、乡约转型中的地域差异与实践样本

晚清乡约的转型并非统一模式,而是呈现出显着的地域差异,这种差异既源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西学传播程度、文化传统的不同,也与地方官员、乡绅的治理理念密切相关。从沿海到内陆,从南方到北方,乡约革新的路径与成效各异,形成了数个具有代表性的实践样本,展现了乡约转型的多样性与复杂性。

(一)江南地区:乡约与近代实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江南地区作为晚清工商业最发达、西学传播最深入的区域,乡约的转型呈现出鲜明的“实业化”“教育化”特征,成为传统乡约与近代社会融合的典范。以江苏无锡为例,当地乡绅充分利用工商业发达的优势,将乡约与近代民族工商业发展紧密结合,设立“乡约实业会”,由荣氏家族、周氏家族等知名实业家牵头,劝导乡民以土地、资金入股的方式,创办纱厂、碾米厂、缫丝厂等近代企业。

乡约实业会负责调解企业与农户的纠纷,如原料收购价格、用工待遇等问题;推广先进生产技术,邀请工厂技师到乡村举办培训班,指导乡民改进生产工具;协助企业拓展销售渠道,组织产品参加上海、南京等地的商品博览会。1909年,无锡乡约实业会组织本地纱厂的产品参加南洋劝业会,其生产的“金双鹿”牌棉纱凭借优良的品质获得二等奖,提升了产品的知名度,订单量激增。纱厂扩大生产后,吸纳了周边乡村的数百名剩余劳动力,农户们既能获得土地入股的分红,又能在工厂务工赚取工资,生活水平显着提升。同时,乡约实业会拿出部分企业利润,用于乡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如修建道路、桥梁、学堂,实现了“实业兴乡、乡约助实业”的良性循环。

在教育方面,无锡乡约局直接参与新式学堂的筹建与管理,乡绅通过乡约募集办学经费,乡约讲生兼任学堂劝学员,劝导乡民送子女入学,甚至制定“凡送子女人新式学堂者,可减免乡内摊派”的优惠政策。1905年至1910年,无锡县通过乡约募集的办学经费达白银12万两,新建新式学堂30余所,乡村入学率从8%提升至25%,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乡约讲堂还开设“实业夜校”,招收成年乡民入学,讲授算术、簿记、纺织技术等内容,培养了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夜校学员中,有一位姓陈的农民,学习纺织技术后,回乡创办了小型织布作坊,采用新式织布机生产,产品销路极好,成为当地的致富能手,他逢人便说:“乡约夜校让我学到了真本事,这比守着几亩薄田强多了!”这些新型农民为当地工商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浙江绍兴府则将乡约与新式教育、文化革新相结合,乡约局不仅参与学堂建设,还组织编撰乡土教材,将绍兴的历史、地理、物产、名人故事融入教材,增强乡民的乡土认同。教材中既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历史故事,也有绍兴师爷的智慧典故,还有近代绍兴籍实业家的创业经历,内容生动有趣,深受学生喜爱。乡约讲堂定期举办“文化讲习会”,邀请学者、文人讲解新思想、新文化,如1908年邀请鲁迅的老师寿镜吾讲解“新学与旧学的融合”,寿镜吾先生虽推崇传统儒学,却也不排斥西学,他在讲习会上说:“旧学为体,新学为用,不可偏废,方能强国富民。”吸引了大量乡民参与。绍兴乡约还积极推动移风易俗,禁止缠足、鸦片、赌博等陋习,通过乡约条文明确规定“凡缠足者,其家人不得参与乡约议事;凡吸食鸦片、参与赌博者,送官究办”,并组织乡绅、乡民监督。为推动禁缠足,乡约局还邀请女医生到乡村讲解缠足的危害,发放放足宣传册,仅1909年,绍兴府就有千余名妇女放足,社会风气为之一新。

(二)岭南地区:乡约与华侨资本、西学理念的结合

岭南地区因毗邻港澳、华侨众多,乡约转型融入了独特的华侨资本与西方治理理念,呈现出开放化、多元化的特征。广东顺德府的乡绅借助华侨的资金与视野,对乡约组织进行全面改造:设立“华侨乡约基金会”,由华侨捐赠的资金构成,专款用于乡约讲堂修缮、新式设备购置、学堂建设、贫困乡民救济等事务,基金会由华侨代表与乡绅共同管理,定期公布账目,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与高效。1908年,顺德府华侨乡约基金会收到华侨捐款白银5万两,其中一半用于修缮乡约讲堂、购置幻灯与留声机,另一半用于创办新式学堂与救济贫困乡民,受益乡民达数千人。

乡约议事会引入华侨代表参与决策,华侨代表将西方股份制企业的管理模式、社区治理理念带入乡约事务,推动乡约议事会对乡村公共事务进行“项目化管理”。例如,将修桥、治水、办学等事务拆分为具体项目,由议事会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与预算,通过招标方式承包给专业工匠或机构,华侨代表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1909年,顺德府杏坛镇的“疏浚古朗河”项目,采用华侨引入的“分段承包、绩效考核”模式,将河道分为5段,每段承包给不同的施工队,完工后由华侨代表与乡民代表共同验收,合格者支付全款,不合格者扣除部分工程款。这种模式极大地提升了施工效率与质量,工程提前3个月完工,且节省经费20%,成为乡村公共事务管理的范例。古朗河疏浚后,沿岸农田灌溉条件得到改善,粮食产量提升两成,乡民们特意为华侨代表与乡约议事会立碑致谢。

广东潮州府则尝试将乡约与西方社区治理理念结合,在乡约局下设“卫生所”“消防队”“救济院”“图书室”等近代公共服务机构,由乡约董事统筹管理。这些机构参照西方社会组织的运作模式,制定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与管理制度:卫生所配备西医医生与护士,定期为乡民体检、诊治疾病,还开展疫苗接种与卫生知识普及工作;消防队购置新式消防设备,组织乡民进行消防演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能及时响应火情;救济院对贫困乡民进行分类救济,对有劳动能力者提供就业培训,对老弱病残者提供生活保障;图书室收藏大量近代书籍、报刊,免费向乡民开放,其中包括西方的科学着作、政治读物与文学作品。

潮州乡约还与香港的慈善机构、教育机构合作,引入西方的赈济模式与教育理念。例如,与香港东华三院合作开展“以工代赈”,组织受灾乡民修建道路、水利设施,给予一定的报酬,既解决了灾民生计,又推动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1910年潮州府遭遇水灾,乡约局与东华三院合作,组织千余名受灾乡民修建防洪堤,乡民们每天能获得足够的粮食与少量工钱,防洪堤建成后,有效抵御了后续的洪水侵袭。与香港的新式学堂合作,互派教师交流学习,引入香港的教育方法与课程体系,提升乡村学堂的教学质量。香港的教师带来了先进的教学理念,如“启发式教学”“实验教学”,让乡村学生受益匪浅。华侨还积极引入西方的民主理念,推动乡约议事会的选举制度改革,实现了“一人一票、男女平等”的选举方式,使乡约的民主性大幅提升。1910年潮州府潮安县的乡约议事会选举中,女性选民占比达30%,并有两名女性当选为议事会代表,这在全国范围内都属罕见。

(三)西南地区:乡约与边疆治理、民族融合的适配

西南地区作为多民族聚居区,乡约转型侧重于适应边疆治理与民族融合的需求,呈现出本土化、民族化的特征,成为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和谐的重要载体。云南昆明府在改土归流的基础上,对乡约进行“汉化+本土化”的双重改造:在汉族聚居区,乡约融入清末新政的自治内容,推行地方自治选举,设立乡约议事会、调解股等机构,负责乡村事务的决策与纠纷调解;在彝族、白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区,保留民族头人在乡约中的地位,乡约董事由汉族士绅与民族头人共同担任,乡约条文融合儒家伦理与民族习惯法,如“禁止同族相斗、禁止民族间冲突”“尊重民族祭祀习俗与宗教信仰”“各民族子弟平等入学”等,兼顾了不同民族的文化与利益。

乡约讲生由汉族士绅与民族知识分子共同担任,用汉、彝、白等多种语言讲读乡约内容,确保各民族乡民都能理解。为让乡约条文更贴合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乡约局还组织人员将乡约条文翻译成各民族语言,并结合民族传说、谚语进行讲解,使乡民更容易接受。1909年,昆明府石林县的汉族与彝族乡民因土地边界产生纠纷,汉族乡民认为彝族乡民侵占了自家耕地,彝族乡民则称土地是祖辈传下的,双方争执不下,关系紧张。乡约局介入调解后,汉族士绅与彝族头人共同查阅历史档案与民族习惯法,最终达成“划定明确边界、双方互不侵犯、共同开发山林”的协议,化解了民族矛盾。双方还约定每年举办一次民族联谊活动,增进彼此的了解与信任。

贵州贵阳府则将乡约与边疆防务相结合,乡约局协助官府组织乡勇,训练近代军事技能,配备新式武器,负责乡村的治安与边疆的防守;乡约讲长负责宣讲国防知识,劝导乡民“保卫桑梓,抵御外侮”,增强乡民的国家意识与边疆意识。为提升乡勇的战斗力,乡约局邀请退役的清军军官担任教官,按照近代军队的训练模式进行训练,内容包括队列、射击、战术等。1910年,贵阳府边界地区出现匪患,乡勇配合清军出击,成功剿灭匪帮,缴获大量武器,维护了边疆的稳定。

同时,乡约局设立“民族调解处”,专门调解汉、苗、布依、侗等民族间的纠纷,调解处的成员由各民族的代表组成,依据乡约条文与各民族的习惯法进行调解,尊重各民族的文化差异与利益诉求。1910年,贵阳府台江县的苗族与侗族乡民因山林权属产生冲突,苗族乡民认为山林是其祖先开辟的,侗族乡民则称世代在山林中狩猎、采集,双方险些引发械斗。民族调解处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确定“山林共有、共同管理、收益均分”的方案,苗族乡民负责山林的种植与养护,侗族乡民负责狩猎与采集的管理,收益按比例分配,得到双方认可,维护了民族间的和谐。西南地区的乡约转型,既保留了传统乡约的治理功能,又充分考虑了边疆地区的民族特点与治理需求,实现了“以乡约促治理、以乡约融民族”的目标,为多民族地区的基层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四)华北地区:乡约与地方治安、新政执行的捆绑

华北地区因靠近政治中心、受传统礼法影响较深,乡约转型更注重与地方治安及新政执行的结合,成为官府推行新政、维护稳定的重要工具,呈现出“政治化”“工具化”的特征。直隶保定府的乡约被全面纳入袁世凯的“北洋新政”体系,乡约讲长兼任“新政宣传员”,负责向乡民讲解新政的内容与意义,劝导乡民配合官府推行剪辫、放足、禁烟、兴办新式学堂等新政措施。为提升宣传效果,乡约讲长还将新政内容编成快板、歌谣,在乡村集市、庙会等场所传唱,如“剪辫子,兴学堂,男女平等放足忙;禁鸦片,治治安,大清新政万民欢”,通俗易懂的形式让乡民快速了解新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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