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论豪强高利贷病民疏(2/2)

另一份,是县衙呈报的“凶犯陈大、陈二抢劫杀人,依律拟斩”的详文。

幕僚躬身立在一旁,低声道:“府尊,如今太学生群情激昂,每日在府学前聚会,声言要‘为民请命’;

市井间,说书人都在讲‘赵天禄恶贯满盈’,舆情对我们极为不利啊。

御史台那边,听说吕诲等人已准备联名上奏了。”

韩缜放下文书,揉了揉太阳穴。他并非庸碌之辈,深知此案已成烫手山芋。

县令的判决简单粗暴,无疑是在火上浇油。但若贸然推翻县判,不仅会开罪地方官场体系,更会给人留下开封府“屈从暴民”的口实。

“舆情?他们只知赵天禄该杀,可曾想过《宋刑统》明载‘杀人者死’?”

韩缜的声音带着一丝疲惫,却异常清醒,“陈氏兄弟固然可怜,然持械杀人,事实俱在。

若因民愤便可法外施恩,置国法于何地?”

“可是府尊,若强硬维持原判,只怕……”幕僚忧心忡忡。

“本府岂不知其中利害?”韩缜打断他,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硬顶是不行的,但简单屈从更是取祸之道。须得……找个万全之策。”

他沉吟片刻,心中已有定计。此案的关键,不在于陈氏兄弟该不该死,而在于不能由他开封府独自来判定他们该不该死。

“备文房!”韩缜霍然起身,“本府要上奏陛下,并咨文政事堂、枢密院!”

他提笔挥毫,奏疏写得极有水平。先是详细陈述案情,承认“豪强逼凌,情状惨烈,民怨沸腾,实可悯恻”,继而笔锋一转,强调“然,人命关天,律法如山。

此案牵涉甚广,非止人命,更兼钱债、田土、风俗之弊。臣一府之见,恐有疏漏,不足以上负圣恩,下安黎庶。”

最终,他亮出核心诉求:

“伏乞陛下圣裁,敕下御史台、刑部、大理寺,差官与开封府组成‘杂议’,共同审理,以昭公允。

同时,案中‘羊羔利’等钱债积弊,关乎国计民生,非司法所能独断,伏请一并敕下三司,会同审官院、户部详考历代禁令,拟订章程,以绝后患。”

这是一招极其高明的“金蝉脱壳”。将案件升格为“杂议”,意味着审判权与责任被分散给了整个帝国的最高司法、监察机构;

而将“高利贷弊端”单独拎出踢给三司,则是将社会问题的“球”传给了意图改革的兄长韩绛。

奏疏末尾,他更是埋下伏笔:“太学生、台谏官忠直敢言,亦乞圣明,许其咨议,以广视听。”等于主动邀请清流进场监督。

奏疏发出,韩缜长长舒了一口气。他已严格遵循了程序,将自己从风暴眼中摘了出来,置于一个相对超脱的“组织者”位置。接下来,就看各方如何博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