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立法度,明赏罚(2/2)

糜芳悄悄擦了擦额角的汗。他知道,按旧例,这时候该他或某位有分量的汉官出来调停了,无非是让两家各让一步,共享矿脉,再罚些钱了事。

但刘封没有看他,而是转向一旁:“陈主事。”

陈静应声出列,手中捧着一卷厚厚的图册:“下官在。”

“拍卖之时,所有矿区边界图册,是否由你监察司备份存档?”

“回都护,全部存档,并有当时竞拍者画押确认之副本。”陈静从容答道,从图册中精准地抽出一张,在刘封案前展开,“此乃曹氏所拍第七区、蒯氏所拍第九区之详图。经下官与属下佐官复核,两区边界在此处——”他用手指点向图中一道蜿蜒的墨线,“以山脊为界,清晰无误。争议之矿脉,位于山脊北侧斜坡,依图,完全在曹氏第七区界内。”

图是庞统当初带人勘探所绘,颇为精细,山形水势皆有标注。那墨线虽然蜿蜒,但在山脊处的走向明确无误。

曹姓商人面露喜色,蒯姓商人脸色一白,急道:“这……这图线模糊,山脊亦有宽窄,如何能断定?”

刘封看向庞统。庞统微微点头,示意无误。

刘封便不再犹豫,沉声道:“证据确凿。蒯氏越界开采,违反拍卖章程,挑起械斗,伤及人命。依律:一、越界所采矿石,悉数罚没归官;二、赔偿曹氏损失,计银二百两;三、械斗伤人,罚银三百两,主事者杖二十;四、取消蒯氏明年参与矿权拍卖资格一年,以观后效。”

他顿了顿,看向曹姓商人:“曹氏虽属受害,然聚众械斗,亦有责。罚银一百两,以为惩戒。双方可服?”

曹姓商人虽然也被罚,但保住了矿脉,主要对手受惩更重,连忙躬身:“服!谢都护明断!”

蒯姓商人面如死灰,还想争辩,但看到刘封平静却不容置疑的目光,以及旁听席上庞统冷峻的脸,终究不敢,颓然拜倒:“草民……服判。”

一场可能纠缠数月、引发更大冲突的纠纷,在一个时辰内,依据明文律法和确凿证据,干脆利落地了结。旁观者无不凛然。原来,这新立的规矩,真的不是摆设。那图册,那存档,那冷静到近乎无情的裁决过程,比任何个人的权威都更有力量。

糜芳心中滋味复杂。他意识到,自己手中那些可以“灵活处置”的权力,正在被这些白纸黑字的条文和铁面无私的程序迅速侵蚀。但同时,一种奇异的轻松感又悄然滋生——以后遇到这种麻烦事,似乎可以少些人情牵绊,多些依律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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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底,汉安城举行了第一次正式的“赐姓”仪式。

地点仍在汉神祠前广场,但布置更为隆重。香案、旌旗、礼乐(简单的钟鼓)齐备。刘封、庞统、糜芳、陈静等汉官皆着正式官服出席。台下,除了倭人百姓,所有归化倭姓首领及其家眷尽数到场。

经过数月考察,结合其归附时间、贡献大小(主要是进献金银、协助捕奴、维持地方)、汉语掌握程度,庞统与刘封拟定了首批赐予单字汉姓的三人名单:原藤原氏首领,赐姓“藤”,名“忠”;另一部落首领,赐姓“源”,名“顺”;第三位则是较早投靠、在汉军中有向导之功的小头目,赐姓“平”,名“吉”。

仪式由陈静主持宣读敕书。当“藤忠”、“源顺”、“平吉”三个崭新的汉名被高声念出,并通过通译传达给所有倭人时,广场上一片哗然,随即转为压抑的兴奋与无尽的羡慕。

藤忠(原藤原)激动得浑身发抖,在礼官指引下,脱下那身不伦不类的仿汉深衣,换上一套真正由洛阳赏赐的青色吏员常服(无品),戴上幞头。尽管穿戴起来仍有些别扭,但他努力挺直腰板,模仿着汉官的举止,向高台上的刘封、庞统行三跪九叩大礼。

“谢大王天恩!谢都护、制使栽培!小人……不,臣藤忠,必肝脑涂地,效忠汉室,永为藩屏!” 他的汉语仍带浓重口音,但词句是早就背熟了的。

刘封代表朝廷赐下印信(木制,刻有姓氏和“归化”字样)、一小袋五铢钱,以及一道更重要的许可:准许其家族经营矿奴贸易,并减免其直属部落三年的赋税。

源顺、平吉亦如是。

仪式结束后,这三家顿时成为所有倭人瞩目的中心。他们的族人昂首挺胸,其他倭姓首领则围上来祝贺,眼神热切。许多普通倭民远远望着,窃窃私语:“看到了吗?穿汉衣,说汉话,就能变成‘藤大人’、‘源大人’……还能免税!”

陈静在一旁静静记录。他知道,这不仅仅是一次嘉奖,更是一个明确的信号:顺从、效忠、并帮助汉人统治其他倭人,就能获得超然的地位和实实在在的利益。等级的阶梯已经竖起,无数人将开始奋力攀爬,而他们的攀爬,必然会踩在更多同族的背上。以夷制夷,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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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军事都督廖淳的权限也得到进一步明确。

都护府发出公文,重申军事都督职责:一、守卫汉津港至汉安城及主要矿场道路安全;二、镇压大规模倭人反抗;三、清剿山中不臣部落;四、保护海上运输线;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港口贸易、矿场经营、民间诉讼等民政事务。驻军调动超过五百人,需向都护府报备;千人以上,需庞统或刘封批准。

同时,赋予都护府一项新权力:可请求军事都督出兵,执行特定清剿或捕奴任务,但需明确目标、范围、俘获处置方案(如转为官奴拍卖),并事后报备详细战果及损耗。

这项权力很快得到运用。六月中旬,根据倭姓首领藤忠(急于表现)提供的线索,汉安城东南百里处,有几个规模较大的部落一直未曾归附,且袭击过藤忠的捕奴队。刘封与庞统商议后,签发命令,请求廖淳出兵“讨伐不臣”。

廖淳点起一千汉军,并令藤忠、源顺等率领其部属倭兵五百为前锋向导。邢道荣主动请缨为先锋。

战斗并无悬念。汉军强弓硬弩、铁甲利刃,对阵还在使用青铜武器和竹木盔甲的部落武装,近乎碾压。邢道荣一马当先,连破两寨。藤忠等人更是卖力,既是向新主子表功,也是公报私仇,兼为未来的“货品”来源清场。

数日后,捷报传回:击溃三部,斩首百余,俘获青壮倭人四百余,妇孺六百余口,缴获杂物若干。

刘封依令行事:斩首者筑京观示众;俘获青壮,经甄别,顽抗者处死,其余三百余人,登记造册,作为“官奴”,由市易司主持,公开拍卖给各家矿场;妇孺则分散安置于新附的倭人村落,或赏赐给有功的归化倭姓首领为仆役。

拍卖所得钱粮,三成赏赐给出征的汉军将士,两成赏给出力的倭兵,五成收归都护府库。藤忠等人虽然没分到现钱,但得到了人口和声望,更为关键的是,他们获得了在那一带优先“捕奴”的默许权。

一场军事行动,既打击了不服,补充了矿奴,犒赏了军队,巩固了归化者的忠诚,还为都护府增添了收入。各个环节,皆有明文规定或事先约定,权责清晰,利益分明。

陈静将这次行动的全程记录,连同之前的仲裁案卷、赐姓仪典文书,一并整理,写成第二份详细的监察报告。在报告末尾,他提笔写下:

“律法已宣,初见成效。仲裁一案,立规矩之威;赐姓三人,示晋升之阶;协同清剿,明权责之分。三事并举,瀛洲新制之骨架初立,汉倭渐知朝廷法度非虚。然,下官观之,隐忧已现:赐姓倭首权柄日重,依附汉势而凌虐同族,恐成新豪强;捕奴之事,虽有都护府核准之名,然山中行事,实则无拘,长此以往,恐激大变。”

写罢,他盖上监察司的铜印,命信使以快船发往洛阳。窗外,汉安城的灯火在夏夜里明明灭灭。这座城市,以及它所代表的这套崭新而残酷的殖民秩序,正在这远离中原的海岛上,缓缓扎根,舒张枝叶。而它的根须,注定要深深刺入这片土地的肌体,汲取养分,也播下无数未知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