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他懂的不是话,是我不说的疼(1/2)

这事情走向越来越诡异,我大概是被那园子蔷薇下了降头。

起初我以为是系统那该死的副作用,精神力透支导致记忆断片。

直到第三次清晨醒来,我盯着那双从被窝里伸出来的脚——脚底板像是去泥地里打了一架,在那昂贵的真丝床单上盖满了黑乎乎的章。

左脚心还有一道新鲜的划痕,结了痂又裂开,那是蔷薇刺特有的吻痕。

我梦游了。

凌晨三点,不需要闹钟,这具身体像是有什么必须完成的kpi一样,光着脚去花园里找虐。

曾煜城这狗男人更绝。

他明明知道,却不叫醒我,也不把我绑在床上。

他就在旁边看着,像是在看某种行为艺术。

但我发现,床边多了一样东西。

不是创可贴,不是红药水,而是一双软底的绣花布鞋。

做工极细,鞋垫里应该缝了东西,凑近了闻,是一股子淡淡的梅子味——我最喜欢的味道,也是我用来续命的味道。

他这是什么意思?默许我发疯,但怕我硌着脚?

我这人一身反骨,既然是个“疯批”人设,那就得演到底。

当晚,我故意踢开那双精致的绣花鞋,换回了我那双磨得底都快穿了的旧拖鞋,还在心里冷笑:曾总,这一局你输了。

结果第二天清晨,我在花园那张被我坐得发亮的石凳上,看见了那双绣花鞋。

它就那么安安静静地摆在那儿,鞋面上多了一行字。

不是写的,是一针一线绣上去的,针脚细密得让人头皮发麻:

“刺伤你脚的,不该是花,是我没抱住的夜。”

晨风有点凉,我捏着那双鞋,指尖在那行字上摩挲,突然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蛰了一下。

我想起来了。

这鞋的样式,我见过。

十七岁那年,我被白家像丢垃圾一样扫地出门。

那是个暴雪夜,我光着脚站在雪地里,冻得失去知觉。

那时候还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我真的以为自己会死。

就在我快闭眼的时候,有个少年翻墙出来,往我面前扔了一双鞋。

就是这种老式的千层底,软,暖和。

那时候我没看清他的脸,只记得他转身翻墙回去的时候,鞋底沾着血——那是为了给我偷鞋,被墙头的碎玻璃扎的。

原来那个总是迟到的少年,一直都是曾煜城。

这男人是不是有什么收集癖?连这种陈年老黄历都记得一清二楚。

我把鞋穿上,大小刚好,软得像是踩在云里。

这之后,我开始跟曾煜城玩一种叫做“大家来找茬”的游戏。

我有一本专门记录自己“副作用”的隐形账本:

头痛欲裂的时候,我习惯性面无表情,甚至嘴角还要上扬五度;

嗓子咳出血腥味的时候,我会假装在哼歌,把那股子颤音掩盖过去;

做噩梦惊醒心脏狂跳的时候,我会死死咬住被角,一声不吭。

这是我在白家多年生存下来的本能——示弱就是给敌人递刀子。

可这招在曾煜城面前全面失效。

无论我藏得多深,第二天总会有对应的“补丁”打过来。

头痛后的早晨,书桌上绝对会有一杯温好的天麻药茶,温度刚好入口;

嗓子不舒服,衣柜最显眼的位置就会挂上一件加厚的羊绒披风;

若是做了噩梦,枕头边必定躺着一颗半融化的梅子糖。

那种感觉,就像我是个满身bug的程序,而曾煜城是个顶级程序员,哪怕我不报错,他也能精准定位所有的乱码。

终于有一天晚餐时,我没忍住,把筷子往桌上一拍:“曾煜城,你在我身上装监控了?”

他慢条斯理地剥着虾,连眼皮都没抬:“没有。”

“那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他把剥好的虾放进我碗里,抽过纸巾擦了擦手,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谈论天气:“你不说疼的时候,左眼会往左边快速眨两下。频率大概是一秒三次。”

我愣住了。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这个毛病。

“这叫条件反射。”他看着我,眼神深得像口井,“你想骗过我也行,先把这生理反应改了。”

我不信邪。

我翻箱倒柜找出了那台老式胶片相机,那是曾煜城最近的新宠。

他总拿着这玩意儿对着我拍,说是什么“记录生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