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尘封的借据与重生的情理(2/2)
赵桐权仔细看着那张泛黄的借条,借条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像是在匆忙中写就,“今借到陈兰英现金伍万元整,月息1分,借期一年,借款人陈建军,2010年3月15日”,下面还有一个模糊的指印。他注意到借条背面有几处浅浅的折痕,像是被反复折叠过,红布上还沾着几根白发,想来是陈兰英常年贴身存放所致。
这让他想起上一世那个老人的借条,同样是泛黄的纸张,同样带着岁月的痕迹,只是那时他只盯着“时效”二字,没看到老人抚摸借条时的心疼——那不是一张普通的纸,是老人对晚辈的信任,是藏在柴米油盐里的情分。
“被告陈建军,”赵桐权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你声称‘没借过钱’,为何在2010年3月16日,你的银行账户有一笔5万元的现金存入?这与原告所说的‘3月15日现金交付’时间吻合。”
陈建军的脸色微微一变,支吾道:“那是……那是我自己挣的钱,跟她没关系。”
“自己挣的钱?”李律师拿出被告2010年的工资流水,“被告当时在汽修厂当学徒,月薪2000元,怎么可能一次性存入5万元?我们还查到,你2010年4月注册了‘建军汽修店’,注册资本正好是5万元,这难道也是巧合?”
陈建军的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张律师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他却猛地提高声音:“就算借了又怎样?十年了,利滚利翻了一倍,这不是高利贷吗?法律也不保护高利贷!”
“月息1分,即年利率12%,未超过当时法律保护的上限,不属于高利贷。”李律师拿出利率规定条文,“更何况,原告只是按约定主张利息,并未多要一分钱。”
赵桐权的指尖在借条上轻轻敲击,纸张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像是在诉说被尘封的往事。他想起父亲曾说过,处理民间纠纷,要多想想“情理”二字——法律是底线,但情理是人心的温度。陈兰英十年未强硬催讨,是念着侄子创业不易;如今起诉,是因自己重病急需用钱,这种前后的体谅与无奈,正是最朴素的人情。
“关于诉讼时效,”赵桐权开口说道,“通话记录、证人证言及录音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多次催讨,被告亦多次承诺还款,诉讼时效已中断,故对被告的时效抗辩不予支持。”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借条上的指印:“关于借条真实性,结合被告账户存款时间、开店注册资本及录音中‘明年一定还’的表述,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款事实存在,无需再进行笔迹鉴定。”
“上一世”的经验告诉他,对于这类长辈借给晚辈的款项,判决不仅要解决“还钱”的问题,更要修复可能破裂的亲情。陈兰英在庭审前曾偷偷对李律师说:“我不是非要利息,就是想让他认个账,知道我这钱来得不容易。”这种藏在诉求背后的期待,比单纯的金额更值得重视。
“综合全案证据,”赵桐权的声音在庭内回荡,“被告陈建军向原告陈兰英借款5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按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考虑到双方系亲属关系,原告多年来体谅被告难处,未强行催讨,被告理应感念这份亲情,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最终,赵桐权拿起法槌:“判决如下:被告陈建军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陈兰英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4.8万元(利息计算至起诉之日);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槌落下的声响在庭内回荡,陈兰英慢慢将借条折好,放回铁皮盒里,红布轻轻盖住纸张时,她的肩膀微微耸动了一下,却没哭出声。陈建军低着头,夹克衫的袖口蹭过桌面,留下一小片油渍,张律师收拾文件时,他忽然抬头看向陈兰英,嘴唇动了动,却没说出话。
休庭后,赵桐权在走廊遇见陈兰英,老人正小心翼翼地把铁皮盒放进布包里,布包上绣着一朵褪色的牡丹。“赵法官,谢谢您……”她的声音很轻,“其实我知道他不容易,只是眼睛看不见了,心里慌……”
“他会明白的。”赵桐权看着远处陈建军的背影,他正站在楼梯口,手里捏着判决书,迟迟没有下楼。
几天后,书记员小张告诉赵桐权,陈建军主动联系法院,说要分期还款,先还了2万元让陈兰英做手术,还说“等婶子做完手术,我带着孩子去看她”。赵桐权想起那张泛黄的借条,忽然明白,法律不仅是裁决是非的工具,更是唤醒良知的镜子——它照出了欠款的事实,也照出了藏在钱背后的亲情。
这或许就是重生的意义,在法律的框架内,让每一次裁决都能兼顾法理与情理,让那些被岁月尘封的借据,不仅能讨回欠款,更能找回失落的亲情。就像陈兰英的铁皮盒,装着的不只是一张借条,是十年的体谅,是长辈的牵挂,而法律的温度,恰好能让这份牵挂,在时光里重新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