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侵占背后的旧影(2/2)

“王秀莲,”赵桐权的声音放缓了些,“李建军是否曾说过这五万元可抵作补偿?”

王秀莲眼睛一亮,急忙点头:“说过!他在我家炕头上说的,当时他媳妇也在场!”

赵桐权看向李建军:“你是否说过这话?”

李建军脸色微变,支吾道:“我……我只是随口安慰她,说‘钱先放你那,着急就先用’,没说过抵补偿……”

“‘着急就先用’与‘抵作补偿’虽有区别,但结合十年未结清的赔偿款来看,王秀莲的误解并非毫无根据。”赵桐权沉吟道,“本案的关键,在于区分‘非法占有’的故意是否成立。王秀莲若基于对口头承诺的误解而使用钱款,主观恶性较小;但若明知是暂存仍恶意侵占,则另当别论。”

他看向双方律师:“现有证据显示,王秀莲将钱款用于支付孙子的学费和自己的医药费,未用于挥霍,且在李建军索要时,最初表示‘等我凑够了就还’,后期才因无力偿还而拒绝。这更符合‘无偿还能力下的拖延’,而非‘明知故犯的侵占’。”

最终,赵桐权敲响法槌:“被告人王秀莲的行为不构成非法侵占罪。但其占有五万元缺乏合法依据,应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李建军。关于十年前的赔偿款纠纷,李建军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王秀莲愣了愣,浑浊的眼睛里慢慢泛起泪光。赵桐权看着她,心里清楚,这个判决或许不符合严格的“书面证据优先”原则,却化解了一段积怨,这正是“上一世”他没能做到的——让法律的天平,多考虑一分人情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