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被偷的猎犬与重生的尺度(1/2)

第一百五十八章:被偷的猎犬与重生的尺度

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的光线带着秋日的清冷,落在赵桐权面前的卷宗上,封皮上“盗窃罪”三个字旁,附着一张土猎犬的照片——黄棕色的皮毛,立着的耳朵,眼神机警,像极了“上一世”他老家养过的那条老黄。

被告席上站着两个年轻人,为首的是赵小虎,二十岁出头,穿着件印着破洞的牛仔夹克,头发乱糟糟地堆在头上,眼神里带着满不在乎的桀骜;旁边是他的同伙钱磊,年纪相仿,却缩着肩膀,像只受惊的鹌鹑。

这场景让赵桐权的思绪微微起伏,“上一世”他曾审理过一起盗窃宠物狗的案件,涉案金额不大,却因被告人态度恶劣、失主情绪激动,最终判了实刑,多年后偶然听说那年轻人出狱后混得更差,心里总有些不是滋味。此刻再看这起盗窃土猎犬的案子,他多了层更细腻的考量。

“被告人赵小虎,公诉机关指控你于今年9月2日凌晨,伙同钱磊潜入本市郊区李家庄,盗窃被害人李老汉饲养的五只土猎犬,经鉴定价值1.2万元,事实是否属实?”赵桐权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出,沉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和。

赵小虎嗤笑一声,扯了扯夹克领口:“不就是几条狗吗?值不了那么多钱,老头想讹人罢了。”

“请公诉人出示证据。”赵桐权看向公诉席,脑海里已浮现出“上一世”的教训——盗窃案件中,涉案财物的价值认定固然重要,但被害人对财物的特殊情感、被告人的主观认知与悔罪态度,同样影响着判决的社会效果。忽视这些,法律的尺子或许够准,却可能量不出人心的重量。

公诉人苏检察官起身,调出村口的监控录像:画面虽有些模糊,但能看清两个黑影翻墙进入李老汉的院子,半小时后,拖着几个麻袋翻墙而出,麻袋里隐约有活物挣扎的动静。“审判长,各位陪审员,监控时间与李老汉报案时间完全吻合,且钱磊在侦查阶段已供述,麻袋里装的正是偷来的土猎犬。”

她呈上价格鉴定意见书:“五只土猎犬均为本地优良品种,其中三只已训练成猎捕能手,能协助李老汉看护果园、捕捉田鼠,经农业部门专家评估,每只价值2000至3000元,总价值1.2万元,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

苏检察官补充道:“李老汉的证言显示,这五条狗养了三年,其中一条叫‘大黄’的母狗刚生了一窝小狗,被盗后他四处寻找,因焦虑引发心脏病住院,花去医药费8000元,可见这些狗对他不仅是财产,更有精神寄托。”

辩护席上的常律师举手:“反对!公诉人高估了土猎犬的价值。”他调出本地农贸市场的交易记录,“普通土猎犬的市场价每只不超过500元,鉴定意见采用‘训练价值’明显不合理,属于重复计价。”

常律师播放了赵小虎母亲的录音,女人的声音带着哭腔:“小虎他不懂事,就是看着别人收狗赚钱,一时糊涂……我们愿意赔偿李老汉的损失,求法院给个改过的机会。”他呈上赵小虎的在校证明,“他还是职校学生,平时表现不算坏,这次是被钱磊怂恿的。”

钱磊的辩护律师立刻反驳:“钱磊是被赵小虎威胁才参与的,他全程没动手,只是在外面望风,属于从犯,且是初犯,应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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