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首饰盒里的刻痕与未凉的亲情(2/2)

赵桐权调出首饰店的仿古款样品照片,对比之下,新紫檀的木纹确实更浅,蜡质也更亮,与沈佩兰的旧盒截然不同。“我们还找到了王佩兰的户籍档案,”他补充道,“她的出生记录显示,1948年3月确实在沈佩兰家附近的卫生院出生,生母信息栏是空白——这与沈佩兰所说的‘双胞胎妹妹被抱错’完全吻合。”

法庭侧门被推开,王佩兰扶着个老太太走进来,老太太的手腕上,果然戴着枚与沈佩兰同款的银镯子。“佩兰姐,”王佩兰的声音哽咽,“我问过养母,她说我出生时确实换过,这镯子是生母留下的……那天你去店里,我看着你眼熟,却没敢认。”

老太太颤巍巍地伸出手,沈佩兰也伸出手,两只银镯子轻轻碰撞,发出清脆的响。“我就知道,”老太太的眼泪落在金镯子上,“你母亲说过,镯子认亲,总有一天能碰到。”

赵桐权想起重生前在沈佩兰的老屋里见到的场景:红木首饰盒放在梳妆台上,旁边摆着两张照片,一张是年轻时的沈佩兰,一张是王佩兰,两人的眉眼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首饰盒里多了对新银镯子,刻着“姐妹佩兰”,是她们重新定做的。

“判决如下。”赵桐权举起法槌,目光扫过庭内那些金饰、银镯、带着刻痕的首饰盒,突然想起沈佩兰说的话:“老物件有记性,你对它好,它就帮你记着该记的人。”

“沈佩兰所持有的黄金首饰系祖传物品,与首饰店丢失的仿古款并非同一物品,其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法槌落下时,阳光透过高窗照在红木首饰盒上,锁扣内侧的“沈氏佩兰”在光里泛着温润的光,“原判决撤销,宣告无罪。首饰店需公开道歉,并赔偿沈佩兰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沈佩兰合上首饰盒时,紫檀木的香气漫开来,混着老太太身上的蜂蜡味。她走到王佩兰面前,将那对金镯子递过去一只:“母亲说,姐妹俩各戴一只,心就不会远了。”

檀木香气里,赵桐权翻开下一本卷宗。编号2025-刑字第089号的照片上,男人站在被查封的钟表铺前,手里举着个怀表,表盖内侧刻着个“忠”字,背景是散落的齿轮——这是起“盗窃古董钟表”案,男人却坚称怀表是“父亲的遗物”,说“表盖里的字是父亲刻的,当年他在钟表铺当学徒,老板说这表能证明他的清白”。

“下一个。”他轻声说,指尖拂过照片上的怀表,金属的凉意里,仿佛还留着时光走过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