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盛唐轻税(1/2)

永业口分定租庸 轻徭薄赋见盛唐

隋末的烽火狼烟,终被李唐的赫赫武功所平息。当贞观之治的和煦春风吹拂着这片饱经沧桑的土地时,均田制的推行如甘霖普降,让流离失所的农民重新回到了阡陌之间。随之而来的租庸调制,如同一架精密的经济仪器,将土地、人丁与国家财政巧妙地联结起来,为盛唐的辉煌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长安城,尚书省户部,度支司的厅堂里,几位官员正围坐在大案前,对着新修的《赋役令》条文细细斟酌。窗外,春雨初歇,庭院中那棵老槐树抽出了嫩绿的新芽,生机勃勃。

度支郎中苏亶,一位五十余岁、面容清癯的官员,手持毛笔,指着案上的文稿,声音沉稳有力:“诸位同僚,陛下以仁心行仁政,欲使天下苍生安居乐业。这租庸调制,便是我朝治国安邦的基石。今日再议,务必使其既合古制,又利民生,更要确保国用不匮。”

他身旁的员外郎崔九郎,年轻气盛,眼神中透着一股锐意革新的光芒,接口道:“苏郎中所言极是。我朝均田,男丁十八以上授田一顷,其中二十亩为永业,八十亩为口分。这永业田,身死不还,可传子孙;口分田,则需待受田者老疾或身故后,由官府收回,重新分配。有了恒产,百姓方能安心,国家赋税才有保障啊。”

另一位主事王玄策,曾游历西域,见识广博,此刻抚着微须,缓缓道:“正是如此。我朝租庸调之制,便是建立在这均田之上。每丁每年缴粟二石,此谓之‘租’。这便是《孟子》所言‘粟米之征’,亦相当于前汉之租。”

苏亶微微颔首,补充道:“王主事说得对。这‘租’,是针对每丁所受的八十亩口分田而言。若以每亩年产粟一石估算,八十石粟中抽取二石,便是四十税一。诸位,可曾想过,这是何等轻的负担?”

崔九郎眼中闪过一丝敬佩:“确是轻徭薄赋!晚生曾读《汉书》,知晓汉制初为十五税一,后常收半租,实为三十税一,已较战国孟子所推崇的什一之税更为宽大。而我朝四十税一,更是远迈前汉啊!若比起那西晋,丁男课田六十亩,每亩课粟八升,计四石八斗,我朝之租,仅及西晋二十几分之一。如此轻租,百姓安得不富足?”

王玄策抚掌笑道:“崔员外郎少年英才,所言极是。西晋户调之重,更是骇人听闻。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我朝之‘调’,每丁每岁输绫、绢、絁各二丈。若用布代替,则加五分之一,即二丈四尺。输绫、绢、絁者,兼缴绵三两;输布者,则兼缴麻三斤。这‘调’,有‘兴调’、‘调发’之义,相当于古代之‘赋’,若论其性质,约略相当于前汉之口赋。”

他顿了顿,拿起案上一卷西晋的《户调式》残卷,摇了摇头:“西晋那三匹绢,比起我朝的二丈(唐代一尺约合今三十厘米,二丈即六米,一匹绢通常为四丈,二丈仅半匹),多了足足六倍!便是那北魏均田,一夫一妇调帛一匹,亦比我朝丁男之调多了一倍。我朝虽兼用绫、絁,品类上或有差异,但调法轻于魏晋,乃是不争的事实。”

苏亶捻须沉吟道:“租与调,一为粟米,一为布帛,皆是百姓务农桑所得。然国家运转,除了物资,尚需人力。故有‘庸’制。此即古代‘力役之征’,相当于前汉之役。”

“苏郎中,”崔九郎问道,“我朝之庸,与汉之更役,有何不同?”

苏亶道:“差异大矣!前汉每丁每年更役三十天,我朝则定为二十天。若遇闰年,再加五天。若官府无需其服役,或百姓不愿服役,则可‘输庸代役’,每日以绢三尺代替。这‘庸’,便是力役的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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