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东晋赋税(1/2)
东晋:偏安江南的繁苛赋役
永嘉之乱,中原沦陷。西晋宗室司马氏在江南士族的拥戴下,于建康(今南京)重建晋室,史称东晋。彼时,北方大片土地落入异族之手,大量流民如潮水般涌入相对安稳的江南。
东晋政权虽保有半壁江山,却始终面临内忧外患的严峻局势——内部士族门阀关系错综复杂,争权夺利;外部胡族政权虎视眈眈,时刻威胁着这偏安一隅的朝廷。
为维持摇摇欲坠的统治,支撑庞大的军政开支,东晋政府不得不将财政压力转嫁给百姓,其赋役之繁杂苛刻,税种之多样,远超此前的曹魏与西晋。
曹魏时期的租调制,已奠定“田租”与“户调”并行的基础,且曹操本人强调“不得再摊派其他实物”,以防止豪强转嫁负担。
然而时过境迁,东晋朝廷对自耕农的剥削,首先体现在田租与户调的加重和混乱上。西晋武帝时曾推行“占田制”,规定男女占田亩数及课田数,田租每亩四升,户调按九品混通制缴纳。东晋建立之初,或许曾想沿袭旧制,但现实的财政困境很快使其突破原有界限。
史载东晋田租征收,初期沿用西晋旧制,即每亩四升。但到咸和五年(公元330年),为应对苏峻之乱后的财政危机,改行“度田收租制”,规定“开始丈量百姓田地,收取十分之一,每亩税米三斗”。
这意味着,田租从每亩四升激增至每亩三斗(即三十升),税率高达百分之十,较曹魏时期增长七倍有余!这对于刚刚经历战乱、土地荒芜、生产力低下的江南地区百姓而言,无疑是沉重负担。“度田收租”需准确丈量土地,这又给地方官吏营私舞弊、敲诈勒索的机会,使小民实际负担更重。
然而,度田收租制触动占有大量土地却想方设法隐瞒田亩的世家大族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抵制。因此,到太元二年(公元377年),东晋政府不得不废除度田收租,改行“王公以下口税米三斛,免除服役之人的税赋”。
这实际上从“计亩征税”倒退到“计口征税”的人头税模式。口税米三斛,对普通百姓家庭而言,负担依然不轻,尤其是家中人口多而土地少的贫户,更是苦不堪言。这种不问土地多寡、资产厚薄的征税方式,表面看似简便,实则更增加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而对拥有大量土地和依附人口的门阀士族更为有利,因为他们可通过庇荫佃客、部曲等方式,逃避国家赋役。
户调方面,东晋亦承袭西晋之制,征收绢、绵等物。但九品混通的办法依然存在,地方官吏与豪强勾结,将大部分赋役负担转嫁给寒门庶族和平民。
除正额户调外,还有各种名目的“调”,如“调麻”“调布”等,会依据地区特产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东晋的赋役负担极为沉重,更体现在除正税之外,接连不断的苛捐杂税和繁重徭役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