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北齐北周(1/2)
并辔竞耕:北齐北周屯田经济思想之比较
河清三年(公元564年)的春日,北齐都城邺城郊外的屯田区,新绿初现。一位身着青色官袍、面容干练的官员正手持账簿,认真核对田亩与收成记录。他便是北齐尚书省屯田曹的郎中裴文举。
“郎中,”一名属吏上前禀报,“今年司农寺典农署所辖的河内屯田区,引水渠修缮完毕,预计可新增水田三百亩,将引种淮南早稻。”
裴文举听闻,眼中闪过一丝欣慰,随即又微微蹙眉:“引水固然是好事,但稻种需谨慎挑选,更要教导屯户耕作之法。南方稻作与北方的水土条件不同,不可照搬。
此事需尽快报知尚书屯田郎,派遣熟悉农事的人前往指导,莫要辜负了朝廷的投入。”他稍作停顿,补充道,“陛下(指北齐武成帝高湛)虽沉迷于享乐,但国家财政空虚,也明白屯田的益处。
我等担任屯田客郎中(注:此处结合史料官职,强调其管理屯田客民之责)
屯田曹之职,若不能增加仓储、安抚流民,有何颜面面对河北的父老乡亲?”
北齐自高洋建国,历经数位皇帝,虽政局动荡,鲜卑权贵与汉人士族矛盾交织,但对于屯田的重视却一脉相承。
中央设立尚书省屯田曹,设置屯田郎,下辖屯田曹郎中,专门“处理诸州屯田等事”,从政策制定到具体执行,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备的管理体系。
直属王室的司农寺,则设立典农署,直接管理王室控制的大型屯田基地,其屯田客多为战俘、流民及罪没之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也给予耕牛、种子、农具等支持。在地方,各州也多有屯田,或进行军屯以巩固边防,或开展民屯以安置流民。
其屯田规模虽不及北魏鼎盛时期,但组织更为严密,管理更为精细,尤其在利用汉人地主豪强的经验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方面,颇有成效。
裴文举等汉族士大夫,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试图通过发展屯田来恢复北方经济,以支撑北齐庞大的军政开支。
他们的经济思想,融合了汉代以来重农固本的传统,以及应对现实财政压力的务实考量,强调“地无遗利,人无游手”,将流民、战俘等人力资源与荒芜土地相结合,力求“收其地利,以实仓廪”,其核心在于“用官力以尽地利,籍民力以充国用”。
然而,北齐的屯田也深深烙上了其政权性质的印记。鲜卑军事贵族常常将屯田视为私产,侵夺屯户劳动成果、兼并屯田土地的事情时有发生。
裴文举等有识之士虽努力整顿,却常受权贵掣肘,举步维艰。这种体制性的弊端,使得北齐的屯田虽有章法,却难以发挥最大效能,其经济思想中务实的一面,时常被政治腐败与奢靡之风所侵蚀。
与此同时,在关中平原的另一端,西魏早已禅让给北周。长安城(北周都城)内,一所简朴的官 官署之中,一位身着布袍、面容清瘦的老者,正对着一幅《六条诏书》的刻本专注地凝神思索。
他便是刚刚继任度支尚书、兼领司农卿不久的韦孝宽,而墙上所悬挂的,正是他的前任、北周奠基者宇文泰的谋士——苏绰的画像。画像旁边,正是那篇名垂史册的《六条诏书》。
“尽地利,无论年少年长,只要能够操持农具的,都要让他们前往田间,按时开垦耕种,不要错过农时’……”韦孝宽轻声自语,苏绰的教诲仿佛仍在耳边回响。
自宇文泰重用苏绰,推行《六条诏书》以来,“尽地利”便成为北周国策的核心要点之一。
苏绰不仅坚决主张“无论年少年长,只要能够操持农具的,都要让他们前往田间”,将所有劳动力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更着重强调“让农夫不耽误农事,让蚕妇能够做好本职”,实现“减少徭役,减轻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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