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清醒着沉沦(1/2)

>我在提案会上被客户骂哭时,沈牧递给我一方手帕。

>从此我收集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他用过的咖啡杯、写废的提案纸、甚至烟蒂。

>闺蜜程薇笑我疯:“他连你名字都记不住吧?”

>可当我在天台种满用他烟蒂培育的薄荷时,沈牧在楼下吻了她的额头。

>我吞下整盆薄荷叶被送进医院,醒来后烧光了三年收藏。

>火焰中,他攥住我手腕:“你种薄荷的烟蒂...是我故意留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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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里的空气,仿佛被抽干了所有氧气,只剩下一片令人窒息的死寂。空调冷气嘶嘶地吹着,像无数条冰冷的蛇,缠绕着我的脖颈,钻进我的衬衫领口,激起一层细密的疙瘩。巨大的投影幕布上,我熬了三个通宵做出来的提案ppt,像一张苍白的、讽刺的脸,映照着台下客户代表们一张张比屏幕更冰冷的面孔。

我站在幕布旁,手心湿滑,几乎握不住激光笔。喉咙发紧,每一次吞咽都带着铁锈般的腥气。台下,我们公司的客户总监沈牧靠坐在椅背上,双手随意交叠在身前,那身剪裁精良的深灰色西装衬得他肩线挺拔,线条冷硬。他微微侧着头,目光落在幕布上,脸上没什么表情,像一尊精心雕琢却缺乏温度的大理石像。

“林晚,”市场部李总的声音像一把钝刀,硬生生切开了凝滞的空气,带着毫不掩饰的失望和烦躁,“这就是你们团队磨蹭一周交出来的东西?核心诉求呢?差异化呢?我看你们根本就没吃透客户的品牌调性!完全是一堆毫无逻辑、自说自话的垃圾!”

“垃圾”两个字,像两记沉重的耳光,狠狠扇在我的脸上。耳朵里嗡的一声,血液瞬间冲上头顶,又在下一秒急速退潮,留下冰冷的眩晕。我张了张嘴,想辩解,想找出一点支撑自己的数据,想证明那三个不眠不休的夜晚并非毫无意义。可是视线扫过台下,对上客户代表们或皱眉、或冷笑、或干脆低头看手机的神情,所有准备好的话语都堵在了喉咙深处,变成一块坚硬的石头。

巨大的羞耻感像滚烫的岩浆,瞬间淹没了所有知觉。眼前的一切开始模糊、扭曲,幕布上精心设计的图表和文字糊成一片斑斓的色块。我死死咬着下唇内侧的软肉,尝到一丝腥甜,试图用疼痛唤醒一点理智,阻止那汹涌而来的、失控的潮水。然而,视线还是无可挽回地彻底模糊了。温热的液体迅速蓄满眼眶,决堤般涌出,顺着脸颊滚落,一滴,两滴……砸在面前冰凉的会议桌上,发出细微却清晰可闻的“啪嗒”声。

死寂被打破了。窃窃私语声如同细小的蚊蚋,嗡嗡地在房间里蔓延开来。我听见有人低低的嗤笑,听见李总更加不耐烦地咂嘴。我像个被剥光了衣服的小丑,站在聚光灯下,承受着所有或鄙夷或怜悯的目光。我慌乱地低下头,眼泪不受控制地汹涌而出,肩膀无法抑制地微微颤抖。完了,彻底完了。职业生涯,脸面,尊严……都在这一刻摔得粉碎。

就在这时,一阵极淡、极清冽的雪松气息混杂着极淡的烟草味,毫无预兆地靠近。一只骨节分明、干净修长的手伸了过来,指节微微凸起,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感。一方纯白色的、质地柔软的手帕,被轻轻放在了我紧攥成拳、搁在桌沿的手背上。

我猛地一颤,像被烫到一般。愕然地抬眼。

是沈牧。

他不知何时已经起身,站在了我身侧半步远的位置。他没有看我,目光依旧平静地落在前方,仿佛只是随手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的侧脸线条在会议室的顶灯下显得有些冷峻,下颌线绷紧,薄唇抿成一条没什么弧度的直线。

“会议暂停十分钟。”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穿透力,瞬间压下了所有的杂音,清晰地传遍整个会议室,“李总,林晚,麻烦跟我出来一下。”

没有多余的解释,没有一句安抚。他只是丢下这句话,便径直转身,步履沉稳地走向会议室门口。那方带着他体温和气息的手帕,像一块烙铁,沉甸甸地压在我的手背上,也烙进了我的心脏深处。

那一方纯白的手帕,仿佛成了我溺水世界里唯一能抓住的浮木。

会议室的羞辱风暴在沈牧那声不容置疑的“暂停”后,被强行按下了终止键。我像个提线木偶,攥着那方还带着他体温和雪松气息的手帕,麻木地跟在李总和沈牧身后,走进了走廊尽头那间小小的休息室。

门在身后关上,隔绝了外面探究的视线。休息室里很安静,只有中央空调低沉的送风声。李总的怒火显然并未平息,他烦躁地踱了两步,指着我的鼻子,唾沫几乎要喷到我脸上:“林晚!你搞什么名堂!知不知道这个客户多重要?哭?你还有脸哭?方案做成这样,哭就能解决问题了?”

每一个字都像针,扎在我刚刚结痂的羞耻心上。我低着头,盯着自己脚上那双廉价的黑色高跟鞋尖,攥着手帕的手指用力到指节发白,指甲深深陷进掌心。眼泪再次不争气地在眼眶里打转,但我死死咬着牙关,不让它们掉下来。不能再哭了,绝对不能再哭了。

“李总,消消气。”沈牧的声音响起,平静得像一泓深潭,波澜不惊。他靠坐在窗边的矮柜上,长腿随意交叠,手里把玩着一支没点燃的烟。阳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在他挺直的鼻梁上投下一道清晰的明暗分割线。“现在发火解决不了问题。客户那边,我去沟通。方案,”他顿了顿,目光终于落在我身上,那眼神很深,没什么情绪,却让我心头猛地一跳,“林晚,你需要多久能拿出一个像样的修改方向?”

他的目光像带着实质的重量,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我强迫自己抬起头,迎上他的视线,尽管声音还带着浓重的鼻音和细微的颤抖:“三……三天!沈总,给我三天时间!”

沈牧没说话,只是微微颔首。那一个轻微的动作,却像一道特赦令,瞬间抽走了我身上大半的力气。李总还想说什么,被沈牧抬手制止了。

“好,就三天。林晚,你可以出去了。调整好状态。”沈牧的语气依旧是那种公事公办的平静。

我如蒙大赦,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了那间压抑的休息室。直到回到自己那个堆满文件和杂物的逼仄工位,心脏还在胸腔里狂跳不止。我瘫坐在椅子上,后背早已被冷汗浸湿。手里那方手帕,早已被我的眼泪和冷汗濡湿揉皱,却依旧散发着那股令人心悸的清冽雪松味,混合着极淡、极淡的烟草气息。

我把它紧紧贴在鼻尖,深深地、贪婪地吸了一口气。仿佛这气息是某种神奇的药引,能抚平我此刻内心的惊涛骇浪,驱散那深入骨髓的羞耻和恐惧。这味道,连同他那只伸过来的、带着力量的手,和他平静却不容置疑的话语,一起构成了一种奇异的、令人眩晕的安全感。

一个念头,就在这眩晕般的安全感中,疯狂地破土而出,瞬间占据了所有的思维:我要留下它。留下这个证明,证明他曾在这个我最狼狈的时刻,短暂地、施舍般地靠近过我。

这个念头一旦滋生,便如同藤蔓般疯狂缠绕、生长,再也无法遏制。

它开始了。以一种隐秘而笨拙的方式。

我像一只初次偷窃的松鼠,怀着巨大的惶恐和病态的兴奋,小心翼翼地搜寻着一切与他有关的“遗迹”。

第一次得手是在茶水间。沈牧刚开完一个冗长的电话会议,神情略显疲惫地走出来,随手将桌上那个印着公司logo的白色马克杯放在水槽边的沥水架上,里面残留着浅浅一层冷掉的咖啡。他转身走向窗边,拿出烟盒,似乎想抽一支。

茶水间里没有别人。我的心跳骤然加速,血液涌上耳朵,发出擂鼓般的轰鸣。我装作去倒水,脚步虚浮地挪到水槽边。指尖触碰到那个还带着他掌心温度的杯壁时,几乎要痉挛。我飞快地瞥了一眼窗边的背影,他正低头点烟,打火机发出“咔哒”一声轻响。就是现在!我像被烫到一样,猛地抓起那个杯子,迅速塞进自己带来的帆布包里,拉上拉链。整个过程快得只有几秒钟,手心却已全是冰凉的汗。

回到工位,我躲在隔板后面,像个真正的窃贼,屏住呼吸,颤抖着双手从包里掏出那个杯子。杯壁上还残留着一点深褐色的咖啡渍。我伸出指尖,小心翼翼地抹了一点,放进嘴里。苦涩,冰冷,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属于他的味道。那一刻,一种混杂着罪恶感和巨大满足感的战栗,瞬间席卷了全身。

有了第一次,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我的胆子在隐秘的疯狂中悄然膨胀。

公司打印机旁,散落着被揉成一团、丢弃的废纸。我装作整理文件,目光却如同雷达般精准扫描。终于,在一堆废纸里,我看到了几张写满凌乱字迹的a4纸。那笔迹,遒劲有力,带着一种独特的锋芒和急促感——是沈牧的!上面是他对一些营销数据的快速演算和批注,几个潦草的关键词被用力地圈了出来。我飞快地将那几张纸拢进怀里,心脏在胸腔里咚咚直撞,仿佛要跳出来。

最惊险的一次,是在大楼背面的吸烟区。那天加班到很晚,夜空飘着细密的雨丝。我抱着一摞文件假装路过,远远看见那个熟悉挺拔的背影倚在墙角,指间一点猩红在昏暗中明灭。他似乎在沉思,微微仰着头,看着被城市霓虹映成暗红色的雨幕。

烟蒂被随意地摁熄在旁边的金属垃圾桶顶盖上。他没有停留,转身走进了大楼。

我几乎是扑了过去。冰冷的雨丝打在脸上,也浇不熄心头的灼热。垃圾桶顶盖湿漉漉的,沾着雨水和烟灰。那截烟蒂很短,滤嘴处被他修长的手指捏得微微变形,浸了雨水,显得更加颓败。我毫不犹豫地捡起它,湿漉漉的,带着浓烈烟草味的残余。我甚至能想象出他薄唇含住它的样子,想象那烟雾是如何被他吸入肺腑,再缓缓吐出。

我将它紧紧攥在手心,冰冷的雨水和烟草的余烬混合在一起,刺激着皮肤。一种近乎献祭般的、巨大的满足感淹没了所有理智。我成功了。我收集到了他身体的一部分,那曾在他唇齿间停留过的东西。

我的办公桌最底层那个带锁的抽屉,渐渐变成了一个秘密的圣坛。里面整齐地分类摆放着我的“圣物”:那个洗得干干净净、却再也舍不得使用的白色马克杯;那些被细心抚平褶皱、按日期排列好的写满他字迹的废纸;还有那个用透明小密封袋精心装起来的、湿漉漉的烟蒂——它躺在那里,像一个沉默的、带着颓靡气息的证物。

我时常在午休无人的时候,或者加班到深夜的寂静里,小心翼翼地打开抽屉,拿出其中一件,放在掌心细细摩挲,或者放在鼻尖深深嗅闻。那上面残留的气息,那些他触碰过的痕迹,仿佛带着微弱的电流,能穿透皮肤,直抵心脏,带来一阵短暂而虚幻的慰藉,填补着那无时无刻不在蔓延的巨大空洞。每一次触碰,都像是一次隐秘的朝圣,一次饮鸩止渴的自我救赎。

时间在这种隐秘的收集和病态的沉溺中,无声地流淌。转眼,三年过去了。

又是一个加班到深夜的日子。办公室里只剩下键盘敲击声和空调单调的送风声。我揉着发涩的眼睛,目光却不受控制地飘向斜对面那个始终整洁、带着疏离感的工位——沈牧的。他刚离开不久,桌上空无一物,只有一盏孤零零的台灯还亮着,投下暖黄的光晕。

“喂,晚晚!发什么呆呢?”一个带着笑意的清脆声音在耳边响起,伴随着一阵香奈儿五号的浓郁香气。程薇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的空椅子上,身体亲昵地靠过来,打断了我的凝视。

程薇是我的大学室友,如今是公司公关部的红人。她今天穿了件剪裁大胆的红色连衣裙,衬得肌肤胜雪,妆容精致无瑕,整个人像一朵盛放的红玫瑰,光彩夺目。她是我在这座冰冷城市里为数不多的朋友,也是唯一知道我心底那个隐秘角落的人。

“没什么,就是有点累。”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肩膀,避开她身上过于浓烈的香气,目光闪烁地移回自己的电脑屏幕。

程薇顺着我方才的视线方向瞥了一眼沈牧空荡荡的工位,红唇勾起一个了然又带着点促狭的弧度。她凑得更近,压低声音,带着一种熟稔的调侃:“啧,又偷看人家沈总监的空位子?晚晚,不是我说你,你这‘收藏癖’是不是该收收了?”她纤细的手指点了点我那个上了锁的抽屉,“三年了,你收集他那些‘破烂’,堆满一抽屉了吧?杯子,废纸,烟屁股……我的天,上次看到你藏的那个烟蒂,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的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办公室里,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扎进我的耳朵。我的脸颊瞬间烧了起来,一种被当众扒光的羞耻感让我恨不得立刻消失。我猛地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键盘的边缘。

“他……”程薇的声音带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悯,或者说是优越感,她晃了晃精心打理的卷发,语气轻飘飘的,“他可能连你名字都记不全吧?林晚,晚晚?在他眼里,大概就是个‘那个提案做得很烂但挺爱哭的文案’?你费这些心思,图什么呢?”她优雅地抿了一口咖啡,眼神瞟向沈牧的座位方向,带着一丝我无法解读的复杂,“沈牧那种男人,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他身边来来往往的,哪个不是人精?你啊,清醒点吧,别把自己搞得像个……像个笑话。”

“笑话”两个字,像两把淬了冰的匕首,精准地捅进我心脏最脆弱的地方。三年前提案会上那种被剥光示众的羞耻感,伴随着沈牧递来的手帕带来的短暂温暖,排山倒海般再次袭来。我死死咬住下唇,尝到了熟悉的血腥味,才勉强压住喉咙里涌上的哽咽和眩晕。

程薇看着我瞬间煞白的脸色,似乎意识到话说重了,语气软了下来,带着一种施舍般的安慰:“哎呀,我也是为你好嘛。早点认清现实,别钻牛角尖了。这世上好男人多的是,何必吊死在一棵够不到的树上?”她站起身,拍了拍我的肩膀,留下一个混合着香水和咖啡的复杂气息,“走啦,约了人宵夜,你也别熬太晚。”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清脆声音渐渐远去,办公室里重新陷入死寂。只剩下空调的冷风和电脑主机低沉的嗡鸣。我像一尊被抽空了灵魂的石像,僵在椅子上。程薇的话,每一个字都在脑海里疯狂回响、放大。

“连你名字都记不全吧……”

“像个笑话……”

“图什么呢?”

是啊,图什么呢?三年了。一千多个日夜,我像个卑微的拾荒者,收集着他丢弃的垃圾,从中汲取一点点虚幻的温暖,支撑着自己在这座冰冷城市里摇摇欲坠的生存。我以为那是爱,是深情,是无人理解的坚守。可在别人眼里,在程薇这样光芒万丈的人眼里,在沈牧那样高不可攀的人眼里,我是什么?

一个可笑的、执迷不悟的、收藏垃圾的疯子。

一股冰冷的绝望,如同深海的寒流,从脚底迅速蔓延至四肢百骸。那支撑了我三年的、名为“迷恋”的支柱,在程薇轻飘飘的嘲讽中,发出了不堪重负的碎裂声。

我需要一个证明。一个能证明我并非徒劳、并非疯癫的证明。一个能让我抓住点什么,不至于彻底沉没的东西。

这个念头如同疯长的藤蔓,瞬间缠绕住了我所有的理智。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抽屉里那个装着烟蒂的密封袋上。那个被雨水打湿过、被他唇齿触碰过的烟蒂。

天台。

午夜的寒风像无数把冰冷的小刀,毫无阻碍地钻进我单薄的毛衣领口,切割着皮肤。巨大的城市在脚下铺陈开一片璀璨却冰冷的灯海,车流如同发光的细线,无声地穿梭流淌。喧嚣被隔绝在几十层楼之下,这里只有风的呼啸,以及无边无际的、令人窒息的空旷。

我怀里紧紧抱着一个沉重的纸箱,里面是这三年来的所有“珍藏”:那个洗得发白的马克杯,一叠叠抚平了褶皱的废纸,还有那个装着烟蒂的密封袋。它们此刻沉甸甸的,像压在我心口的巨石。

我把纸箱放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个小小的密封袋。烟蒂在里面,像一个蜷缩的、肮脏的标本。我撕开袋子,小心翼翼地将那截短小的、滤嘴部分被捏得变形的烟蒂取了出来。指尖触碰到它湿冷粗糙的表面,带着残留的烟草气味,一种混杂着恶心和奇异兴奋的感觉瞬间涌了上来。

旁边,是我从花市买来的几个廉价塑料花盆和一包营养土。我蹲下身,像个最虔诚也最疯狂的园丁,将泥土倒进花盆里,动作近乎粗暴。然后,我用颤抖的手指,在每一个花盆中央挖出一个小坑。最后,郑重地,将那截承载了我所有扭曲执念的烟蒂,埋进了其中一个花盆的泥土深处。其余的几盆,则种上了普通的薄荷种子。

做完这一切,我脱力般地跌坐在地上,背靠着冰冷粗糙的水泥围栏。寒风卷起尘土和枯叶,打在脸上。我抱着膝盖,眼睛死死盯着那几盆新种的泥土,仿佛它们下一秒就能破土而出,长出能证明我并非虚妄的奇迹。

时间在冰冷的煎熬中流逝。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只有几分钟,也许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就在我感觉四肢都快冻僵麻木的时候,楼下隐约传来汽车引擎熄灭的声音。

这个时间点……会是谁?

鬼使神差地,我挣扎着爬起来,拖着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身体,挪到围栏边,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向下望去。

楼下的街灯散发着昏黄的光晕,清晰地勾勒出大楼入口处的情景。一辆线条流畅的黑色轿车安静地停在那里。驾驶座的车门打开,一个高大熟悉的身影走了下来——是沈牧。

我的心跳骤然漏了一拍,随即又疯狂地擂动起来。他绕过车头,走到副驾驶座旁,绅士地拉开了车门。

一只踩着精致高跟鞋、纤细白皙的脚踝优雅地探出,落在地面上。紧接着,一个穿着耀眼红裙的身影轻盈地钻了出来。是程薇!

她站定,夜风吹拂着她精心打理过的卷发,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明媚动人的笑容。她仰起头,看着沈牧,红唇轻启,似乎在说着什么。昏黄的灯光下,她像一朵在夜色中盛放的玫瑰,娇艳欲滴。

沈牧微微低下头。他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依旧是那种淡淡的、带着距离感的平静。但接下来的一幕,却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狠狠地烫在了我的视网膜上,烫穿了我的灵魂!

他伸出手,动作自然而熟稔,轻轻拂开程薇被风吹到脸颊上的一缕发丝。然后,他的头更低了一些,温热的唇,就那么自然地、轻轻地印在了程薇光洁饱满的额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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