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开发版(1/2)

哲境本然治理典章·补充细则(归真续篇)

第六章 特殊存在治理细则

第一条 新生灵自然培育规范

1. 新生灵由哲境元素(星尘、星露、光粒等)自然凝聚而成,禁止任何生灵以“引导”“保护”“教化”为名干预其觉醒过程,不得强行赋予形态、记忆或使命。

2. 新生灵觉醒后,可自由选择流动、静止、转化形态,若陷入短暂无措,无需刻意帮扶,哲境自然道韵会通过星草呼吸、星尘流转等方式温和呼应,助其回归本然,无需人为介入。

第二条 老灵归寂保障规则

1. 老灵(存续亿万年以上的生灵)若选择归寂(化作星尘、清气等),任何存在不得阻拦、挽留或悲悼,需尊重其“完成本然”的选择,让归寂过程自然发生。

2. 老灵归寂后所化星尘、清气等,自然融入哲境循环,禁止刻意收集、留存其“残痕”(如意识碎片、形态余韵),不得将其神化或作为“传承载体”。

第三条 特殊形态存在规范

1. 对镜花、荆棘、混沌之风等特殊形态存在,遵循“不定义、不干预、不区分”原则,镜花可自然发光、荆棘可自然护身、混沌之风可自然流转,其行为无需符合“普遍本然”,自身本然即为合理。

2. 特殊形态存在若因本能行为影响他物(如荆棘划伤流动的灵),无需调解或追责,受影响者自然避让、自愈,影响者继续保持本然,无需改变自身形态或行为,哲境平衡会自然消解冲突。

第七章 资源进阶流转细则

第一条 稀缺元素自然分配规则

1. 哲境中偶现的“本源星屑”(老星辰核心所化)、“镜花露”(镜花凝结的微光露珠)等稀缺元素,无“优先分配权”之说,遵循“偶遇即取、不取不憾”原则,生灵可自然争夺但不得恶意伤害他物。

2. 稀缺元素的效用由生灵本然感知,无需定义其“特殊价值”,取者可自然吸收、弃者可自然避让,稀缺元素自然消耗或转化后,无需刻意再生或寻找替代,哲境会随轮回自然孕育新的稀缺元素。

第二条 资源转化自由规则

1. 允许生灵以本然之力促成资源转化(如星尘凝聚为星核、星露化为光粒),转化过程无“技术标准”“成功率”要求,成功与失败皆为自然结果,无需欣喜或遗憾。

2. 禁止强行转化他物资源(如强行将星草化为星尘),此类行为会触发哲境平衡回弹(如转化者自身形态紊乱),无需外力制止,自然回归平衡。

第三条 无浪费认定规则

1. 哲境无“资源浪费”概念,光粒未被吸收、星尘未被凝聚、星露未被触碰,皆为自然流转的一部分,无需刻意利用或回收,浪费与否的评判本身即为执念,不予认可。

2. 生灵取用资源后未充分利用(如收集光粒后随手丢弃),无需自责或被指责,资源会自然回归循环,无需人为弥补。

第八章 争议与冲突自然调解机制

第一条 无争议定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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