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之儒家法家(2/2)

他在《先秦法家的国家论》一文中也提到了“新法家”概念,他说:“近代中国已进入世界的新战国时代,似有产生新法家的必要。”

陈启天还着有《商鞅评传》、《韩非子校释》、《张居正评传》、《中国法家概论》等着作。

管仲

(公元前719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春秋时期政治人物。

被称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汉族,颍上人,周穆王的后代。

管仲是中国古代着名的军事家、政治家、经济学家、改革家,被誉为“圣人之师”和“华夏文明的保护者”。

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失败,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成为齐国上卿(即宰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

管仲在任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重视商业,并因开创国营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国性服务业供奉为保护神。

姬侨

(–公元前522年),姬姓,公孙氏,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号成子,人们又称他为公孙侨、郑子产,郑国贵族,郑国国都人。

他是郑穆公的孙子,所以人们又称他为公孙侨、郑子产。

他自郑简公时(前554)被立为卿,公元前543年到522年执掌郑国国政,是当时最负盛名的政治家。

子产没有着述传世,他的言行事迹,主要载于《左传》、《史记》等书籍。

子产的在法律上所做出的贡献主要有铸“刑书”,公布成文法。

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把自己所制定的刑书铸在鼎器上,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提出“以宽服民”、“以猛服民”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