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4章 内阁,六部,三司!(1/2)

然而,明朝内阁的演变,也为高要提供了深刻的教训。这一制度的最大弱点,在于其高度依赖皇权的正常运作。明朝中后期,皇帝怠政者甚众,如嘉靖帝深居西苑修道,万历帝数十年不朝,天启帝沉溺木艺。

皇权的缺位,导致了权力真空,内阁的票拟权与司礼监的批红权结合,使得内阁首辅与宦官势力有时反而成为了实际上的决策中心,甚至出现欺瞒皇帝、操纵朝局的现象。

此外,内阁阁臣若能获得皇帝绝对信任,或通过掌控言路、联结宫闱,其权力同样可以膨胀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张居正的“权倾朝野”即是明证。这意味着,再好的制度,若缺乏与之匹配的监督机制和稳定的权力核心,也难免异化。

洞悉了明代内阁的优劣,高要决心推行一套经过他深思熟虑和本土化改造的内阁制度。他并非全盘照搬,而是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打造一个更适合当前局面、更能巩固政权、且能有效运行的权力中枢。

首先,他明确了内阁的核心定位:皇帝的最高咨询与秘书机构,而非独立的决策机构。内阁大学士的职责,在于“参预机务”,汇集各方信息,为最终决策提供详尽的预案和分析。所有政令,必须经高要以朱笔核准后,方能下发六部执行。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丞相那种“乾纲独断”的可能。

其次,他严格限定内阁的组成与权限。内阁大学士设定为三至五人,皆从现有重臣中选拔,如萧何这等善于理政、目光长远者自然位列其中。但他们不再像过去的丞相那样直接管理六部事务。

六部尚书直接对高要负责,内阁大学士对六部有建议、协调之权,却无人事任免和直接指挥之权。这就实现了议政与行政的分离,避免了权责混淆。同时,他刻意保持内阁成员数量的弹性,既可防止一人独大,也便于引入不同政见者,使决策咨询更具全面性。

对于军事权,高要的防范更为严格。他明确规定,内阁不得直接干预军队指挥与调动。军事事务由以曹参为首的武官系统独立负责,重要军国大事需由高要主持,召集内阁主要成员与高级将领共同商议,但最终决策权与最高指挥权,牢牢掌握在他自己手中。这彻底实现了军政分离,杜绝了文人掌军或权臣通过掌控军队威胁政权的隐患。

为了避免重蹈明朝中后期内阁失控或与宦官勾结的覆辙,高要在制度设计中加入了更多预防性的“补丁”。

其一,强化监督体系。 他计划进一步强化监察机构的独立性与权威,赋予其风闻奏事、弹劾百官之权,其奏章可直达御前,不受内阁与六部节制。监察官员的重点监督对象,就包括了位高权重的内阁大学士。这形成了一套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眼睛”,时刻惕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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