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叩天鼓一声冤难诉,惊堂木三响义不存(1/2)

天是从一线死灰,慢慢被染成青白的。

我坐在窗边一夜未眠。晨间的冷风带着水汽,穿过破旧的窗棂吹在我脸上,却吹不散我心头那股由滔天怒火冷却后凝结成的寒冰。

我不再是那头蛰伏的兽了。

兽靠的是本能与爪牙。而我此刻需要的是猎人的头脑。

一个能精心编织罗网,冷静等待时机,一击便要将猎物的心脏彻底洞穿的头脑。

我在客栈这方寸之地来回踱步。脚下的木板发出“吱呀”的轻响。

摆在我面前的,是三座大山。

第一座山,名为“证据”。

宝珠的伤是证据。可她被囚于赵府深院,我总不能将一个“疯癫”的妇人强行拖上公堂,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袒露一身的伤痕。那对她,是二次的凌辱。赵家只需一句“夫妻口角,失手所致”便能轻易揭过。

林家的家产是证据。可契书文书,皆在赵家之手。他们既然敢做,就必然做得天衣无缝。我空口白牙,谁会信我?

赵铭害死腹中胎儿,更是铁证。可唯一的证人,只有宝珠。一个被他们牢牢掌控在手心,随时可以被扣上“失心疯”帽子的可怜人。

第二座山,名为“权势”。

赵家,在京城经营多年,早已盘根错节。赵铭的父亲,是户部侍郎赵德言。掌管天下钱粮的衙门,与掌管律法刑狱的刑部,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却也互通声气。我昨夜探听到的消息中,刑部侍郎吴仁义,便是赵家的座上宾。

官官相护,自古皆然。我一个无名小道姑,想在这张早已织好的大网中撕开一道口子,难于登天。

第三座山,也是最险峻的一座,名为“时间”。

宝珠还在喝那能让人痴傻的药。她的身体,她的神智,都在被一点点地蚕食。我等得起,她等不起。我必须与阎王赛跑。

将这三座大山在心中反复掂量后,我的脚步停了下来。

窗外的天光,已经大亮。集市的喧嚣,隐隐传来。

这人间烟火,最是迷人眼,也最是藏污纳垢。

我心中,已有定计。

既然前路被大山阻隔,那我便另辟蹊径。一路向阳,一路往阴。

明面上,我要走一条最正也最难的路。我要去击鼓鸣冤。

我并非不知此路凶险,更知此行十有八九是徒劳无功。赵德言是户部侍郎,我告不倒他。但我可以告他的儿子赵铭。民告官,难。但民告民,官府总得受理。

我不要赢。

我要的,是“告”这个举动本身。

我要将赵家的这桩腌臢事,从他们密不透风的后宅里硬生生地拽出来,摊在京城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

我要让“清心观小道姑为友鸣冤,状告赵家恶婿”这件事,成为街头巷尾的谈资,成为茶楼酒肆里的故事。

舆论,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要做的,就是掀起这第一道微不足道的涟漪。

至于暗处……

我走到桌边,倒了杯冷茶,一饮而尽。

暗处,才是我的主战场。

我需要一个能证明当年林家产业交接有诈的人。当年的账房先生,或是林家的旧仆。京城这么大,总会留下蛛丝马迹。

我需要一份能让赵家哑口无言的铁证。或是那份被动了手脚的契书副本,或是赵家这些年做的其它亏心事。

而这一切,都需要时间去查探,需要动用苏世安留下的所有力量。

而连接这两条线的关键,便是张嫂。我要通过她,稳住宝珠,让她在赵府那个魔窟里成为我最重要的一枚搭档。

思及此,我心中那团乱麻,终于被理出了一点头绪。

我不再犹豫,褪下便于夜行的劲装,换上了那身洗得有些发白的青色道袍。

这身道袍,上面还带着南屏山顶阳光与皂角混合的清香。

它曾是我的束缚,是我一心想要逃离的象征。

但今日,它是我唯一的铠甲。

……

刑部的衙门,坐落在京城最威严的朱雀大街上。

门前那两尊巨大的石狮子,被岁月打磨得光滑,却依旧不怒自威。高悬的“明镜高悬”牌匾,在日光下反射着冰冷的光。

衙门口,人来人往,却都绕着那面巨大的“登闻鼓”走,仿佛那是什么不祥之物。

我懂。

对寻常百姓而言,若非有天大的冤屈,谁又敢敲响这面能直达天听,却也可能将自己敲得家破人亡的鼓呢?

我深吸一口气,拨开人群,径直走到了鼓前。

四周的喧嚣,仿佛在这一刻都静止了。无数道目光,好奇的、怜悯的、看热闹的,齐刷刷地聚焦在我身上。

一个身形单薄的小道姑,站在威严的公堂前,这画面本身就充满了戏剧性。

我没有理会那些目光。

我只是伸出手,握住了那两根比我手臂还粗的鼓槌。

很沉。

像是握住了无数个含冤之人的血与泪。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将鼓槌高高扬起。

“咚——!”

一声沉闷而巨大的轰鸣冲天而起。那声音像是平地里炸开的一声惊雷,震得整条朱雀大街都为之一颤。

鸽子从屋檐下惊起,扑棱着翅膀飞向高空。街上的行人,纷纷驻足,伸长了脖子望向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闯祸者”。

衙门里,立刻冲出两名手持水火棍的衙役,面色不善地将我围住。

“何人击鼓?所为何事!”

我放下鼓槌,从怀中掏出早已写好的状纸,双手奉上。我的脊背挺得笔直。

“清心观弟子初真,有天大冤情,要状告京城布商赵铭!”

我的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穿透了所有人的耳朵。

“清心观?”

“告赵家?就是那个户部侍郎的赵家?”

“这小道姑,胆子也太大了……”

人群的议论声,像是潮水般涌了过来。

两名衙役对视一眼,显然也有些吃惊。但公堂规矩在此,他们不敢怠慢,一人接过我的状纸,转身飞速地跑进了内堂。

没过多久,那名衙役便跑了出来,对着我公事公办地喊道:“升堂!传——击鼓人初真上堂!”

我整了整衣袍,昂首踏入了那道深不见底的衙门大门。

公堂之上,光线阴暗。

“明镜高悬”的牌匾下,端坐着一个四十多岁,面皮白净,留着三缕山羊须的官员。他身穿绯色官袍,眼神里透着一股久居上位的慵懒与不耐。

想来,他便是刑部侍郎吴仁义。

我跪在堂下冰冷的青石板上,一言不发。

“堂下何人?”吴仁义呷了口茶,慢悠悠地问道。

“清心观弟子,初真。”

“所告何人?所为何事?”他一边问,一边展开了我的状纸,只扫了一眼,眉头便不着痕迹地皱了一下。

我朗声答道:“民女状告京城布商赵铭,其一,设计谋夺发妻林氏家产;其二,长期殴打发妻林宝珠;其三,一脚踹死腹中足月胎儿,形同杀子!”

每一个字,都像是从我齿缝间迸出。整个公堂都因我这番话陷入了一片死寂。

吴仁义的脸色沉了下来。

他将状纸重重地拍在了惊堂木上。

“啪!”

“一派胡言!”他厉声喝道,“你可知,诬告朝廷命官亲眷是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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