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纪法之界(2/2)
“好。”周维收起文件,“另外,提醒你一下。纪委工作有个特点——你可能要调查你认识的人,甚至曾经合作过的同志。这种时候,要把握好原则和感情的界限。”
这话说得很含蓄,但苏清越听懂了。如果真查到了云湖区的干部,她该怎么办?
回到办公室,她有些心神不宁。林晓梅看出她的异样:“怎么了?遇到难题了?”
“晓梅姐,我想请教个问题。”苏清越斟酌着措辞,“如果你在工作中,发现曾经的同事可能有问题,你会怎么办?”
林晓梅放下笔,认真想了想:“首先,要相信组织。如果真有问题,组织会依规依纪处理。其次,要摆正位置。我们是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是监督执纪,不能因为私人关系影响判断。最后,要守住底线。发现问题线索,该报告的报告,该回避的回避。”
“如果心里很难受呢?”
“难受是正常的,说明你是有血有肉的人。”林晓梅笑了,“我刚来纪委时,也调查过以前单位的领导。那种感觉,像背叛。但后来我想明白了——这不是背叛,是保护。保护党的纪律,保护干部队伍,也是保护那些可能犯错的人,让他们及时止步。”
这番话让苏清越豁然开朗。是的,监督不是对立,是保护;执纪不是无情,是厚爱。
晚上加班时,她收到东州试点办发来的书面报告。鑫旺化工修复工程的问题果然很严重:企业拖延整改,施工质量差,监管不到位。报告最后附了一段话:“据施工队私下透露,企业负责人说过‘上面有人,不怕法院’。”
苏清越把报告打印出来,在“上面有人”四个字下面画了红线。她想起周维说的举报信,两者吻合了。
她该怎么做?按规定,这个情况不属于研究室的工作范围。但她不能视而不见。
思考良久,她写了一份《关于环境案件执行中可能存在干预司法问题的风险提示》,没有点名具体案件,只是从制度层面分析:环境案件执行难的原因、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建议加强监督的措施。
写完已经晚上九点。她把材料装进信封,贴上“内部资料”标签,放进文件交换箱。收件人写的是“案件监督管理室”。这是最规范的程序——不越级,不私下传递,通过正式渠道反映情况。
走出纪委大楼时,初冬的夜风有些刺骨。苏清越裹紧外套,抬头看着星空。那些星星在城市的灯光中显得稀疏,但依然坚定地闪烁着。
她想起云湖法院的老楼,想起省高法的玻璃幕墙,想起政法委的会议室,现在又加上了纪委的深灰大楼。每一个地方,都是她法治征程的驿站。每一个岗位,都让她对“公正”有了更深的理解。
公正,不仅是法律的正确适用,更是权力的规范运行,是监督的有效实施,是每一条底线都被坚守。
手机响了,是母亲。
“清越,还在加班?”
“刚下班。妈,您还没睡?”
“睡不着,想和你说说话。”母亲的声音有些担忧,“听说你调到纪委工作了?那里压力大,你要注意身体。”
“我会的。”
“还有……你和周维,现在在一个单位,更要谨慎。你爸说了,年轻人谈对象是好事,但工作和生活要分开。”
“爸说得对。”苏清越轻声说,“妈,您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挂了电话,她慢慢走回宿舍。路过省委大院的主楼时,看见那面国旗在夜风中飘扬。旗杆下的灯光,把国旗照得格外鲜艳。
她停下脚步,看了很久。
三年前,她站在云湖法院的国徽下宣誓,那时理解的公正是“依法裁判”;一年前,她在省高法的国徽下宣誓,那时理解的公正是“规则完善”;现在,她在纪委的国徽下工作,对公正的理解又深了一层——是“监督保障”。
每一层理解,都不是对前者的否定,而是补充和升华。法治的大厦,需要立法者制定良法,需要执法者严格执法,需要司法者公正裁判,也需要监督者有力监督。
而她,有幸在不同的岗位上,参与这座大厦的建设。
回到宿舍,她打开电脑,在纪法衔接课题报告中加了一章:《监督执纪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
她写道:“司法公正需要监督保障,监督执纪需要法治规范。两者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纪检监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不是为了干预司法独立,而是为了排除非法干扰、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写到这里,她想起鑫旺化工案。如果真有人干预执行,那么纪委的介入,恰恰是为了维护司法权威。
法治的理想,就是这样在现实中一点点实现的。有碰撞,有摩擦,有曲折,但只要方向正确,每一步都是前进。
夜深了,她合上电脑。窗外,城市渐渐安静下来。但在这座城市的各个政法机关里,一定还有人和她一样,在为守护公平正义而思考、而工作。
她不孤单。
这条路,有很多同行者。而她,将继续与他们一起,在这条光荣的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
因为法治的星光,终将照亮每一个角落。而她愿意成为这星光中的一束,哪怕微小,也要努力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