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暗与明(2/2)
此事迅速闹大。曹魏边将咬定“玄鼎”商队夹带违禁军械,护卫出手伤人,要求严惩凶手、赔偿并关闭榷市。“玄鼎”方面则坚称货物合法,护手钩乃工匠日常工具改进,对方先行挑衅,己方纯属自卫。
消息传回逐鹿城,李顺当即暴怒,要求增兵边境,给曹军一个教训。而负责民政与贸易的潘濬等人则主张通过交涉解决,避免事态升级。
张明远将此事视为一次“明争”的测试——测试双方处理冲突的机制与效率,也测试新推行的内部激励制度下,基层官吏与军士的责任心与灵活性。
他命令边境守将保持克制,但务必守住底线;同时,派遣典制馆精通律法的官员,携相关货品名录、工造司出具的工具说明,以及市场管理规定,前往曹魏边境军镇进行交涉。交涉过程据理力争,引用双方此前协议条款,并出示市场目击者(包括一些曹魏境内商人)的证词。
最终,曹魏方面理亏,且正值新帝登基,不欲边境生大规模事端,选择了息事宁人,惩处了率先挑衅的士卒,事件平息。
此事虽小,却让双方都看到了对方的一些变化:曹魏边军依旧跋扈,但上层在处理时多了些顾忌与权衡;“玄鼎”方面则表现出更强的组织性、法律意识和克制力,其基层官吏处理涉外事务的能力亦有提升。
然而,就在边境摩擦平息不久,“玄鼎”内部新推行的激励制度,在一次军工生产任务中,遇到了第一次严峻挑战。
天工院下属某处大型弩机工坊,为提高生产效率,试行“定额加奖”制。即完成基本定额后,超额部分可按比例折算为额外的“工分”,可兑换钱帛或休假。初期效果显着,产量大增。
但很快,问题暴露。一些工匠为求超额,开始只追求数量,忽视质量,导致一批弩机部件精度不达标,需返工重修,反而延误了整体交付。另一些工匠则组成小团体,垄断较易完成或工分较高的工序,排挤他人,引发内部矛盾。
工坊管事将情况上报,在天工院和典制馆内部引发了激烈争论。有人认为问题出在监管不严,应加强质检和惩罚;有人则认为定额设定不合理,奖励方式过于单一,未能全面评价工匠的贡献(如质量、创新、协作)。
这场争论甚至波及到了决策堂。陈方等年轻官员主张严格执行制度,惩罚害群之马;而潘濬、徐庶等则更倾向于反思制度设计本身。
张明远听取了正反意见后,做出了指示:“激励制度,目的在于激发活力,促进生产,而非制造矛盾或牺牲质量。此次问题,非人之过,乃法之未善。”
他要求典制馆、监察司、天工院组成联合小组,深入工坊调研,并参考其他试行区的经验教训:
“修改试行方案。第一,考核标准需综合化,不仅看产量,更要纳入质量、耗材、协作、乃至提出有效改进建议等多重指标。第二,奖励方式多样化,除了钱帛、休假,亦可设立‘工匠等级’、‘技术能手’等荣誉,并给予相应的社会尊重和培养机会。第三,建立更顺畅的反馈与仲裁机制,允许工匠对定额、评价提出异议。”
“我们的制度,”张明远总结道,“不是刻在石头上的死板教条,而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打磨、调整的活工具。出现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回避问题或简单归咎于人。要在‘公平’与‘效率’、‘集体’与‘个人’之间,找到那个动态的、最适合当前发展阶段的平衡点。”
暗战在阴影中升级,明争在边境与内部展开。新旧两条道路的竞争,已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毛孔。每一次冲突,每一次调整,都是对双方制度韧性与生命力的考验。而考验,还远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