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各国官方认证的“海盗打工人”有多野?(1/2)
如果把17世纪的大西洋比作一条热闹的商业街,那时候的商船就是拉着满车现金的小推车,而私掠船就是“穿制服的劫道哥”——手里还攥着国王盖了章的“抢劫许可证”,明目张胆抢钱还不算犯罪。这不是野史瞎编,而是当时欧洲各国心照不宣的“搞钱套路”,史称“私掠船黄金期”。今天咱们就扒一扒这群“官方海盗”的离谱日常,保证比海盗电影还刺激。
首先得搞明白:私掠船到底不是海盗?答案是“既像又不像”。普通海盗是“野路子劫匪”,不管你是哪国船,见了就抢,抢完还可能撕票,属于“全球公敌”;而私掠船是“带编制的劫道员”,兜里揣着本国政府发的“私掠许可证”,上面写得明明白白:“只许抢xx国的船,抢来的东西按规矩分”——没有固定分赃比例,通常私掠者能留走大部分,国家则通过监管抽成、获取战略物资(比如粮食、武器)赚实惠,相当于国家给民间船队发了“合法抢劫执照”,既不用自己养舰队,还能恶心敌国,简直是“低成本高回报”的骚操作。
最先玩明白这招的是英国。16世纪末刚打赢无敌舰队,英国兜里没多少钱,却想跟西班牙抢美洲的黄金。国王伊丽莎白一世一拍大腿:“咱们不养那么多海军了,让老百姓去抢!”她专门给一个叫德雷克的船长发了许可证,这家伙更狠,直接带着船队绕到西班牙的“后花园”——美洲西海岸,抢了一艘装满黄金的西班牙运金船。据说船上的金子多到需要用马车拉,德雷克回国后,伊丽莎白不仅没骂他,还亲自登船给他封了爵,把西班牙人气得跳脚:“这哪是国王?这分明是海盗头子!”
英国一带头,其他国家也跟着学坏了。荷兰作为当时的“海上马车夫”,商船比欧洲所有国家加起来还多,按说该是被抢的冤大头,可荷兰人精明得很:“别人抢我,我也抢别人!”他们成立了“荷兰西印度公司”,不光做贸易,还专门组建了军事船队,首领叫皮特·海泽(piet hein) ——这哥们可不是随便抢小商船的主,1628年他干了件震惊欧洲的大事:在古巴附近海域堵住了西班牙的“银船队”(专门从美洲运白银回欧洲的船队),一口气俘获了17艘船,光白银就抢了117吨,还有无数珠宝、香料。这笔钱相当于当时荷兰全国两年的财政收入,荷兰人直接把海泽当成“国民英雄”,连啤酒上都印他的头像——抢敌国抢成“国家功臣”,也是没谁了。
法国也不甘落后,甚至把私掠船玩出了“职业范儿”。不过得纠正个小误会:法国最牛的私掠船长不是路易十四时期的,而是18世纪末的罗伯特·苏尔库夫(robert surcouf) ——这哥们堪称“印度洋劫道王”。他原本是个普通水手,因为会打仗、脑子活,拿到许可证后专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船(当时英法是死对头)。有一次他带着几十号人,居然靠一艘小船偷袭了英国的“肯特号”——那艘船比他的船大3倍,还有上百号船员,结果苏尔库夫硬是靠着突袭和耍诈赢了,抢完船上的丝绸、茶叶不说,还把英国船长的怀表都顺走了。最离谱的是,他后来赚够了钱,居然带着财富退休回法国当起了贵族,完美实现“从海盗到土豪”的逆袭,剧情比爽文还离谱。
不过别以为私掠船都是“高富帅”,其实船员的日子过得相当魔幻。那时候的船没有冰箱,食物都是硬得能砸死人的“航海饼干”,里面还经常爬满小虫子;淡水放久了会发臭,船员只能掺着朗姆酒喝,防止拉肚子。但为啥还有人愿意干?因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抢到一艘富有的商船,普通水手就能分到相当于十年工资的钱,运气好的话,一次抢劫就能实现“财富自由”。有个英国水手在日记里写:“虽然每天吃虫子饼干,但一想到可能抢到黄金,我就觉得虫子都变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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