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破碎的承诺与重生的裁量(2/2)
她拿出周志国的消费记录:“2022年春节期间,他在海南为情人购买的钻戒就花了89万元,同期有7位老人因拿不到利息,没钱支付医药费而停药——这就是辩护律师所说的‘维持运营’?”
赵桐权翻看着卷宗,注意到一个细节:126名被害人中,有87人是通过周志国的“熟人介绍”投资的,其中包括他的远房亲戚、父亲的老同事,甚至还有曾资助过他上学的退休教师。这些人在证言里反复提到“相信小周的为人”“他小时候多懂事啊”,字里行间都是被辜负的信任。这让他想起“上一世”那个案子,被告人同样利用了乡邻的信任,最终导致半个村子的人血本无归,如今再看周志国的忏悔录,里面写着“我对不起那些看着我长大的叔叔阿姨”,却没能挡住他挥霍的脚步。
“被告人周志国,”赵桐权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你声称‘想做真正的养老项目’,为何在宣传时故意隐瞒项目未获审批的事实?为何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不断吸收新的投资来支付旧的利息(即‘庞氏骗局’)?”
周志国的脸瞬间惨白,手指紧紧攥着西装裤缝,指节泛白:“我……我一开始以为能融到资,后来骑虎难下……我怕告诉老人们真相,他们会闹……”
“怕他们闹,就看着他们把救命钱交给你挥霍?”刘检察官追问,“你在日记里写‘老人们的钱最好骗,只要说点好听的就行’,这难道不是诈骗的故意?”
张律师沉默片刻,呈上一份由53名被害人签署的谅解书:“这些老人念在周志国曾帮过村里修桥铺路(2018年周志国捐款10万元修村路),且部分赃款已追回,愿意出具谅解书,请求法院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赵桐权的指尖在“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上轻轻敲击,法律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但“上一世”的经验告诉他,对于此类案件,量刑不仅要考虑数额,更要考虑被害人的损失程度、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以及社会影响。周志国的行为无疑构成集资诈骗罪,且利用熟人信任、针对老年人作案,主观恶性极深,造成的后果也极其严重,但部分赃款已追回、有部分被害人谅解,这些情节也应在考量范围内。
“被告人周志国,”赵桐权的声音沉稳下来,“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造成112名老年人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犯罪对象为老年人,利用熟人信任实施诈骗,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考虑到你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协助追回部分赃款,且有部分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可在法定刑内酌情从轻处罚,但不足以减轻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赵桐权拿起法槌:“被告人周志国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法槌落下的声响在庭内回荡,周志国猛地瘫坐在被告席上,西装的领口歪斜下来,他望着旁听席上那些曾经熟悉的面孔(有几位被害人专程赶来),嘴唇翕动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颤巍巍地站起来,指着他骂道:“你这个白眼狼!我当年供你上学,就是让你骗我们这些老人的?”
赵桐权合上卷宗,窗外的阳光透过高窗照进来,落在“集资诈骗”四个字上,显得格外刺眼。他知道,这个判决既没有纵容利用信任的恶行,也没有忽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更给了其他潜在的诈骗者一个警示——这或许就是重生的意义,在法律的框架内,让每一次裁决都能精准打击那些伤害弱势群体的犯罪,让正义的光芒照亮那些被谎言笼罩的角落,哪怕破碎的信任再难复原,至少法律会为受害者讨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