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伤痕里的旧影与新判(1/2)

第一百五十四章:伤痕里的旧影与新判

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的晨光斜斜切进来,在赵桐权面前的法桌上投下一道亮线,恰好落在卷宗封皮的“故意伤害案”字样上。他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桌沿,眼前的光影忽然有些恍惚——这场景竟与“上一世”审理的某起案件重叠了:同样是晨光,同样是故意伤害,甚至被告席上那个低头的身影,都像极了当年那个因一时冲动酿成大祸的年轻人。

“被告人林峰,公诉机关指控你于今年9月17日晚,在本市‘蓝调’酒吧门口,因琐事与被害人赵坤发生争执,随后持刀将其捅伤,造成赵坤腹部贯穿伤、肝破裂,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事实是否属实?”赵桐权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出,沉稳中带着一种超越此刻的了然。

林峰猛地抬头,二十出头的脸上满是倔强与慌乱,嘴角咬出了血痕:“是他先动手打我,还骂我家人,我那是……是被逼的!”

“请公诉人出示证据。”赵桐权的目光掠过公诉席,心里却已浮现出“上一世”类似案件的关键节点——这类因琐事升级的伤害案,往往藏着被害人过错与被告人防卫限度的角力,而细节的认定,将直接影响判决走向。

公诉人姜检察官起身,调出酒吧门口的监控录像:画面里,赵坤带着两个朋友拦住林峰,推搡中,赵坤一拳打在林峰脸上,林峰踉跄着后退,随即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折叠刀,冲上前捅向赵坤腹部,动作快得几乎看不清。“审判长,各位陪审员,监控清晰显示,被告人在被击打后,并未选择避让,而是直接持刀攻击,且捅刺部位为腹部要害,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

她呈上病历和伤情鉴定:“赵坤的肝破裂为贯通伤,手术切除部分肝脏,构成重伤二级,伤残等级八级。林峰使用的折叠刀全长18厘米,属于管制刀具,其行为已超出一般防卫范畴。”

辩护席上的邱律师举手,语气急切:“反对!公诉人忽略了被害人的长期挑衅。”他调出林峰的微信记录,“案发前一个月,赵坤多次在朋友圈发布侮辱林峰家人的言论,还曾在林峰打工的餐馆门口堵他,抢走他的工资。9月17日当晚,赵坤是带着人特意‘教训’林峰,属于寻衅滋事。”

邱律师播放了一段路人手机拍摄的视频:画面抖动,但能听到赵坤的骂声:“你妈当年就是卖的,你也不是好东西!今天非废了你不可!”随后是桌椅倒地的声响。“被害人的侮辱性语言和肢体攻击,已对被告人的人格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林峰的行为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赵桐权的指尖在卷宗上轻点,脑海里闪过“上一世”的教训——当年那起案件,正是因为忽略了被害人长期骚扰的背景,仅依据即时冲突定案,导致判决虽合法却显失情理。他抬眼看向林峰:“被告人林峰,赵坤多次挑衅你,为何不选择报警?”

林峰的肩膀垮了下来,声音哽咽:“报过两次,但警察说没造成实质伤害,只能调解……他反而变本加厉,说我不敢怎么样……”

姜检察官立刻反驳:“即使存在长期挑衅,被告人持刀捅刺要害的行为也远超防卫必要。根据《刑法》规定,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重伤二级显然属于‘重大损害’。”她调出林峰的前科记录,“被告人曾因打架斗殴被治安拘留,具有暴力倾向,此次持刀伤人并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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