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霓虹灯下的灰烬(2/2)
“那这个呢?”赵桐权放出一段ktv的监控录像,画面里一个醉醺醺的男人拽着小雅往包厢外拖,高磊冲上去一拳把男人打倒,吼道“她是来唱歌的,不是陪酒的!”。“这是公诉机关认定的‘交易现场’,实际是客人酒后闹事,高磊在保护小雅。”
高磊突然开口,声音沙哑:“她们都是我老家的亲戚,父母去世得早,来城里打工被中介骗了,欠了一屁股债。我在ktv当保安,就寻思着让她们来当服务员,陪客人唱唱歌,挣点干净钱还债。”他看向林晓,“你们说过,等债还清了,就去学美甲、学烘焙,对吗?”
林晓的眼泪突然掉下来:“是……你说等我们都有了正经手艺,就把ktv后面的小仓库改成工作室,让我们自己当老板……”
赵桐权继续放出证据:高磊的手机备忘录里,记着每个人的生日和欠账金额,旁边标着“还差xx元”;他给妹妹的信里写着“再熬半年,就能让阿玲她们脱离那个地方了”;甚至有他偷偷给职业学校交学费的收据,收款人是“林晓”“小雅”。
“所谓的‘组织卖淫’,”赵桐权的目光扫过庭内,“不过是一个没读过多少书的年轻人,用自己笨拙的方式保护着一群同样无助的人。他不懂法律,以为‘看管’就是保护,以为‘收钱代管’就是负责,却没想到被当成了犯罪。”
公诉人脸色发白:“可她们确实收了客人的‘小费’!”
“那是客人自愿给的辛苦费。”赵桐权调出消费记录,“每笔超过五百元的,高磊都让她们记在账本上,说‘以后有能力了,得还回去’。这账本现在还在林晓手里,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却一笔一笔记着‘王老板给的打车钱,应还’‘李大哥给的药钱,欠’。”
庭内静得能听到呼吸声。赵桐权想起重生前,高磊在监狱里收到的信,是林晓她们写的:“我们开了美甲店,就在你说的那个仓库位置,等你来剪彩。”可他没等到——高磊在狱里打架是为了保护被欺负的狱友,死的时候口袋里还揣着那张学费收据。
“被告人高磊,”审判长的声音缓和了许多,“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高磊抬起头,眼里有了点光:“我没读过书,不知道啥叫‘组织卖淫’。我只知道,她们是我妹妹,我不能让她们被人欺负。”
最终判决下来:高磊的“组织卖淫罪”不成立,但因“未经许可从事娱乐场所经营”被罚款五千元。走出法庭时,林晓她们捧着一束向日葵围上来,高磊愣了愣,伸手挠挠头,眼眶却红了。
赵桐权站在台阶上,看着他们走远的背影。阳光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串重新接起来的项链。他口袋里的笔记本上,记着重生前的那句话:“有些黑暗里的光,虽然微弱,却比霓虹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