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染血的扳手与未说出口的道歉(1/2)
第一百三十二章:染血的扳手与未说出口的道歉
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的灯光格外刺眼,赵桐权坐在审判长席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法槌边缘。被告席上的男人叫周建军,穿着囚服,剃着寸头,左眉骨处有道新鲜的疤痕——那是被扳手砸中的地方,而他被控用同一把扳手打断了邻居刘志强的肋骨,构成“故意伤害罪”。
卷宗里的证据链看似完整:刘志强躺在医院的诊断书上写着“右侧第5、6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邻居证言称看到周建军拿着扳手追打刘志强;扳手作为凶器,上面只有周建军的指纹。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赵桐权翻开重生记忆的碎片:这起案子发生在十年前的老旧居民楼,周建军和刘志强是对门邻居,平时常一起下棋。出事那天,楼里煤气管道泄漏,刘志强的孙子独自在家,是周建军冲进去把孩子抱了出来,自己却被煤气熏晕了。
“被告人周建军,你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吗?”赵桐权的声音在庭内回荡。
周建军抬起头,眼神浑浊,嘴角扯出点苦笑:“我没异议。人是我打的,扳手也是我的。”
“那你为何要动手?”
“他该打。”周建军的声音突然拔高,带着压抑的怒火,“他孙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打死他都不多!”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刘志强的妻子哭着站起来:“你还有理了?我家老刘只是说了句‘你救孩子是应该的,谁让你离得近’,你就拿扳手砸他?”
赵桐权看向卷宗里的“邻居证言”,其中一份提到:“周建军救完孩子出来,浑身是灰,刘志强站在楼下抽烟,说‘逞什么能,万一煤气炸了,连你家都得赔进去’。”
“审判长,我请求播放案发时的楼道监控。”赵桐权按下遥控器,画面有些晃动,是楼里的老旧监控拍下的。画面中,周建军抱着孩子从浓烟里冲出来,孩子吓得哇哇大哭,他自己的胳膊被烫伤,皮肤红得发亮。刘志强站在单元门口,手里夹着烟,确实说了那句“逞能”的话。
周建军把孩子交给赶来的救护车,转身走向刘志强,两人说了几句话,刘志强突然推了周建军一把,骂道“你他妈是不是想讹钱?”——监控没录到声音,但口型能看出大概。接着,周建军就转身回了家,再出来时,手里多了把扳手。
“他说我救孩子是为了讹钱。”周建军的声音发颤,“那孩子才三岁,我冲进去的时候,脑子里只有‘快跑’,哪想过讹钱?他还说,他孙子要是有后遗症,就让我负责到底——我当时就想,这是人说的话吗?”
赵桐权调出周建军的银行流水:案发前三天,他刚取了五千块钱,备注是“给刘志强孙子买奶粉”。“这钱是怎么回事?”
周建军愣了愣,低头道:“他家孙子牛奶过敏,只能喝进口的深度水解奶粉,挺贵的。我前阵子听说他家里困难,就取了点钱……还没来得及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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