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枪膛里的余温(1/2)
晨光透过祠堂的破窗,照在那把插在土里的步枪上,枪身的锈迹在阳光下泛着暗红的光。陈默蹲下身,手指抚过枪托上的“归”字,突然发现那字的刻痕里,竟嵌着点黑色的东西。
“这是……火药渣?”他用指甲抠出一点,放在鼻尖闻了闻,有股淡淡的硫磺味。老鬼凑过来一看,突然“咦”了一声:“这枪膛好像没堵死。”
两人合力把步枪拔出来,陈默扳开枪栓,借着光往里看——枪膛里果然干干净净,甚至能看见发亮的膛线,不像长期没保养的样子。更奇怪的是,枪机拉动时竟发出清脆的“咔嗒”声,完全不像把埋了多年的老枪。
“张队当年没把它当摆设。”老鬼摸着下巴,“这是天天擦着的架势啊。”
陈默突然想起什么,转身往衣冠冢后面跑。那里有棵老榕树,树干上有个不起眼的树洞,小时候他总看见张队往里面塞东西。他伸手往里一掏,指尖触到个硬纸包,拽出来一看,里面裹着五发用油纸包好的子弹,还有块磨得发亮的鹿皮。
“果然在这儿!”陈默眼睛一亮,鹿皮上还留着张队的指痕,边缘都磨出毛边了。
老鬼拿过一颗子弹,对着光看:“是达姆弹!当年张队从鬼子手里缴获的,说这玩意儿打在噬魂藤上,能让它根须烂三天。”
墙根的裂缝还在冒烟,刚才没清理干净的红丝根须在土里蠕动,像是在试探。陈默把子弹压进枪膛,拉动枪机,动作一气呵成,竟比用现代步枪还顺手。
“试试?”老鬼往后退了退,眼里闪着兴奋的光。
陈默瞄准裂缝里最粗的那根红丝,深吸一口气。阳光正好落在准星上,枪托抵在肩窝,传来熟悉的沉重感,像张队当年教他打枪时那样。“砰!”枪声在祠堂里炸开,震得梁上的灰尘簌簌往下掉。
子弹钻进土里,没几秒,裂缝里就传来“滋滋”的声响,红丝根须疯狂扭动,冒出黑烟,很快就蔫成了黑灰。
“好枪!”老鬼拍着手叫好,“比镇上武装部那几把新枪还利索!”
陈默却盯着枪膛发呆,刚才击发的瞬间,他分明感觉到枪身传来一丝极淡的温度,不像铁制的枪身该有的冰凉。他把鹿皮铺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拆解步枪,在枪机的缝隙里,竟发现了半张揉烂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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