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血珠凝笛与未凉的枪(1/2)
祠堂的晨雾还没散,陈默蹲在衣冠冢旁,看着那株从裂笛里钻出来的骨芽发怔。骨芽顶着片带血的膜,膜上的字迹被露水浸得发胀,“魂归处”三个字洇开了墨,倒像是把“归”字泡成了片血色。
“这玩意儿能活?”老鬼叼着烟凑过来,靴底碾过昨晚红丝化成的黑灰,“竹笛裂成这样,还能当养料,邪门得很。”
陈默没回头,指尖轻轻碰了碰骨芽的膜。那膜突然收缩了下,像在呼吸,血珠凝成的珠子在晨光里滚了滚,滴在骨芽根上——“滋”的一声,竟冒出缕白烟。
“它在认主。”陈默的声音有点哑,“这珠子是竹笛裂的时候,从笛孔里渗出来的血,带着我的血气,现在喂给它,以后就只认我。”
老鬼啧啧称奇:“跟养蛊似的。”
“比蛊实在。”陈默站起身,拍掉手上的土,“蛊会反噬,这芽不一样,它记恩。”
话音刚落,祠堂后墙突然传来“哐当”一声巨响,像是有什么东西撞塌了。两人抄起墙角的铁锨冲过去,只见昨晚被红丝钻透的墙根下,裂开道半米宽的口子,黑黢黢的洞里,隐约有东西在蠕动。
“是噬魂藤的根!”老鬼举着油灯往里照,火光里,无数条细如发丝的红丝正顺着墙缝往外爬,根须上还沾着碎布——是张队衣冠冢里那件军装的布料。
陈默瞳孔骤缩:“它没走干净!昨晚那是幌子,真正的根在这儿!”他突然想起什么,转身往祠堂正殿跑,“枪!张队的那把枪!”
老鬼反应过来,紧随其后。正殿供桌下,那把锈蚀的步枪还插在土里,枪托上的“归”字被晨露润得发亮。陈默一把将枪拔出来,枪身沉重,带着股陈年的铁锈味,枪膛里甚至还留着颗没击发的子弹。
“当年张队就是用这把枪,在缅北崩了三个想抢物资的杂碎。”陈默检查着枪机,动作熟稔得像在抚摸老伙计,“他说过,枪这东西,宁肯锈在手里,也不能让邪祟碰。”
墙根下的蠕动声越来越响,红丝已经爬到了门槛边,带着股腐臭的腥气。陈默把步枪递给老鬼:“守住门口,别让它们爬进正殿伤了牌位。”
“那你呢?”
“我去掏根。”陈默拎起铁锨,眼神冷得像缅北的冰,“既然它认准了衣冠冢,今天就把根刨出来,让它知道这儿是谁的地界!”
老鬼握紧步枪,枪托抵在肩上,这姿势竟和当年张队守仓库时一模一样。“你小心!”
陈默钻进墙根的裂口时,红丝已经缠上了他的裤腿。他挥起铁锨猛劈,红丝断裂处喷出的汁液溅在脸上,又烫又腥。洞底比想象中深,越往下爬,空气里的腐味越重,隐约能听见细碎的“沙沙”声,像是无数只虫子在啃噬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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