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驿站账簿(2/2)
杨国忠!李栖筠将账簿摔在案上,京兆府驿站半年内虚报驿马损耗三十七次,挪用公廨钱购置的河西大马被私借,你作何解释?
杨国忠扫了眼账簿,突然笑了:李御史莫不是老眼昏花?这账簿上的签字,可是你弟弟李栖楚的笔迹。
沈既明这才注意到,每张报销单据上都有“李栖楚”的朱批。李栖筠脸色铁青——他这位弟弟正是京兆府司录参军,掌管驿站经费审批。
“公廨钱的利息本就该灵活调度。”杨国忠踱到沈既明面前,突然抽走他腰间的鱼袋,“新科进士?放着翰林院的清贵差事不做,偏要来管这驿站的烂摊子。我问你,驿站的公廨本钱是多少?”
沈既明挺直脊背:“回郎中,京兆府驿站共有公廨本钱五千贯,按《唐六典》规定,以月息四分放贷,每月应收利息二百贯,用于驿马饲料、驿丁口粮……”
“二百贯?”杨国忠嗤笑一声,“你可知长安西市的波斯邸店月息多少?三分利!”他突然将鱼袋扔回沈既明怀中,“明日起,你将驿站公廨钱全数存入波斯邸店,月息不用四分,只要三分五。”
“不可!”沈既明脱口而出,“《唐律疏议》明文规定,官钱放贷不得超过四分利,且只能借给编户齐民……”
“够了!”杨国忠猛地一拍案,案上算珠哗啦啦散了一地,“本郎中掌管天下财赋,用得着你教我做事?明日若不把五千贯送到波斯邸店,你这参军就别想当了!”
沈既明攥紧了拳头。唐代的公廨钱制度始于隋文帝,本是让各官署用本钱放贷取息,弥补办公经费不足。贞观年间,太宗皇帝亲自规定“公廨钱不得出举取利过其本”,可如今……他望着杨国忠腰间那条金线织就的玉带,想起《资治通鉴》记载的永徽年间公廨钱大案——那时就有官员将官钱借给胡商牟取暴利,最终导致江南十二州驿站瘫痪。
“沈参军,”李栖筠突然开口,声音低沉,“你先回去。”他给沈既明递了个眼色,“明日我自会去波斯邸店。”
沈既明走出度支司时,天色已暗透。长安夜市正热闹,西市胡姬酒肆飘来琵琶声,可他满脑子都是散落一地的算珠。五千贯公廨钱,月息三分五,每月就是一百七十五贯利息,比规定的四分利少了二十五贯。杨国忠为何要自降利息?
“郎君可是在想公廨钱的事?”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沈既明回头,见驿站老驿卒陈三郎提着一盏羊角灯。
“陈伯,”沈既明苦笑道,“您说这公廨钱,到底是利国还是害民?”
陈三郎叹了口气,领着他走到驿站后院马厩。月光下,那八匹本该“病毙”的河西大马正悠闲吃草。“郎君可知这马值多少钱?”他指着最神骏的那匹,“此乃大食国进贡的‘汗血宝马’,波斯邸店老板哈桑开价三千贯。”
沈既明倒吸一口凉气。三千贯,足够京兆府驿站十年的经费了。
“杨国忠把官钱借给哈桑,哪里是要三分五的利息?”陈三郎压低声音,“他是要哈桑帮他走私西域珍宝!上个月,波斯邸店就运来了二十箱‘大食火油’,说是要献给……”
“住口!”沈既明猛地捂住他的嘴。大食火油就是石油,唐人多用于攻城火攻,若流入私人之手……他突然想起李栖筠说的“查案”,难道御史台早就盯上了杨国忠?
夜风卷起马鬃,那匹汗血宝马突然长嘶一声。沈既明望着它夜色中发亮的眼睛,突然明白自己该怎么做了。他转身跑回账房,在账簿上奋笔疾书:“波斯邸店,月息三分五,实付利息一百七十五贯。另,收到‘杂物’折价二十五贯……”
这二十五贯的“杂物”,就是他留给李栖筠的证据。唐代账簿讲究“四柱清册”——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任何一笔账目都休想瞒天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