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两晋户调(2/2)

除沉重的田租外,东晋农民还需承担户调,且规定更为细致:“丁男调布、绢各二丈,丝三两、绵八两、禄绢八尺、禄绵三两二分。”

所谓“禄绢”“禄绵”,与“禄米”性质类似,也是用于官吏俸禄的专项征收。丁女则按丁男标准减半收取。如此算来,一个丁男所承担的户调,绝非寻常农户所能轻易承受。

徭役方面,据《隋书·食货志》记载:“男丁每岁役不过二十日。”这看似有明确上限,但实际执行中恐怕并非如此。除每年不超过二十日的常规劳役外,为保障京城及重要地区的粮食供应,漕运任务异常繁重,规定每“十八人出一运丁役之”,可见当时对漕运役夫的需求极为迫切。

丹阳尹曾提及当时杂役名目多达六十项,其繁杂与沉重程度可想而知。

那么,从中州流亡到江左的侨民,他们的赋税负担如何呢?起初,为笼络人心、稳定流亡士族,也为彰显朝廷对侨民颠沛流离遭遇的体恤,政府对侨民采取特殊政策,只宣布他们可任意“乐输”,即自愿缴纳一定赋税,并无明确数量规定,实际上给予了极大优待。

然而,这种优待难以长久维持。大量侨民不承担或仅承担极少赋役,导致当地土着居民负担愈发沉重,也造成国家税收的巨大损失。

至哀帝时期,权臣桓温下令推行“土断”政策,将侨民居住之地编入正式户籍,与土着居民同等对待,以便征收租调。这一举措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着居民的负担,增加了国家收入,但也意味着侨民“乐输”优待的彻底终结,他们从此被纳入东晋王朝严密的赋役体系。

综上所述,一个东晋的丁男,仅租调两项,便需缴纳租米七石,布二丈,绢二丈八尺,丝三两,绵十一两二分。如此沉重的负担,如同 巨石般的压力沉甸甸地压在他们身上,迫使他们不得不寻觅各种出路,以逃避赋役。

史书记载,当时不少人不惜故意伤残自己的身体,或者削发为僧,只求能够摆脱这如影随形、无尽的枷锁;甚至连一些鳏寡孤独之人,也因惧怕承担赋役而不敢再婚娶,生怕多一口人,就多一份负担。

除了法定的租调徭役之外,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更是纷至沓来。像“修城钱”“送故钱”(地方官离任时,百姓需要缴纳的送别费用)、商税,以及过关卡时征收的“过津费”等等,数不胜数。后世清代所设立的厘金,税率不过百分之一,而东晋时期的各种摊派,其繁重程度恐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值得留意的是,中国历史上的田宅房契税、交易税等,多数学者认为其雏形便起始于东晋。这些税收的出现,固然反映了商品经济有一定的发展,但更多的是政府为了弥补财政缺口而巧立名目的产物。

江南的烟雨,依旧朦胧缥缈。然而在这片土地上,东晋王朝的财政机器正以其独特的方式运转着。田租、户调、徭役、杂税,宛如一张巨大的网,笼罩在每一个编户齐民的头顶。这张网的绳索,一端系着摇摇欲坠的偏安政权,另一端则拴着无数在苦难中苦苦挣扎的百姓。

当税收的压力超出了民众的承受极限,当“乐输”的幻梦彻底破碎,这个王朝的根基,也便在悄无声息中,被侵蚀得愈发脆弱了。经济政策的得失,往往直接关系着王朝的兴衰,东晋的故事,无疑是又一个深刻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