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东汉释奴婢(1/2)
稳经济释奴婢行“度田”
建武元年,洛阳宫阙在历经战火的洗礼后,渐渐恢复了些许往日的庄严。新帝刘秀,这位从南阳起兵,历经十余年征战才定鼎天下的光武帝,此刻正临朝听政。御座之上,他眉宇间尚带着征战的风霜,目光却已投向了这片饱经沧桑的大汉江山。
“王莽之乱,百姓流离,田地荒芜,奴婢遍于街巷。”光武帝的声音沉稳而有力,回荡在空旷的大殿之内,“昔年高祖定天下,与民休息,方有文景之治。今朕承天命,复我汉室,当以黄老‘无为而治’为圭臬,轻徭薄赋,选用贤良,整顿吏治,使天下安,百姓宁。”
大臣们闻言,纷纷颔首。经历了王莽新政的剧烈动荡,从上到下,人们都渴望一种稳定与安宁。黄老思想所倡导的“无为”,并非真的无所作为,而是不妄为,不扰民,让社会经济在自然的状态下得以恢复和发展。光武帝深知此道,他首先着手的,便是那积弊已久的奴婢问题。
大汉自开国以来,畜奴之风便未曾断绝,至西汉末年,更是愈演愈烈。王莽改制时,也曾试图冻结奴婢买卖,改称“私属”,然其政策朝令夕改,又未能妥善安置,反而激化了矛盾。如今,天下初定,大量奴婢或为战乱所迫,或为债务所累,生活凄惨,更严重影响了国家的劳动力和赋税来源。
建武二年,光武帝便下了第一道释放奴婢的诏令,针对的是战乱中被掠为奴婢者。随后,在建武六年、七年,又多次下诏,赦免因饥荒或私债而沦为奴婢的人。而真正显示其决心与力度的,是在建武十一年。
这一年的二月,春寒料峭,光武帝却连续三次颁布诏书,严禁虐待和残杀奴婢。
“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 “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炙灼者为庶人。” “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
这三道诏书,如同一阵阵春雷,震动了朝野。第一道,明确了奴婢的生命权,杀奴婢与杀常人同罪;第二道,禁止残酷虐待奴婢,违者不仅依法治罪,被虐待的奴婢更可直接恢复庶人身份;第三道,则废除了奴婢射伤人需处极刑的严苛法律,将奴婢与常人在这一罪行上同等对待。
这并非一蹴而就的彻底解放,但无疑是历史性的进步。它在法律层面上,提升了奴婢的地位,遏制了主人对奴婢的生杀予夺之权,并为奴婢获得自由提供了更多途径。一时间,无数在黑暗中挣扎的奴婢看到了曙光,社会上的人道主义精神为之一振,更重要的是,大量劳动力重新回归编户齐民,为恢复生产注入了活力。虽然东汉一朝,畜奴之风依旧存在,未能根除,但光武帝的这些举措,无疑为这个新王朝奠定了更为稳固和人道的社会基础。
解决了奴婢问题的燃眉之急,光武帝的目光又投向了更为棘手的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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