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鸡茸干贝(1/2)

港城的晨雾总裹着咸湿的海风,像层被海水浸润的半透明细纱,慢悠悠漫过百年老街青石板的纹路——那些被岁月磨得发亮的纹路里,还嵌着昨夜雨水的痕迹。雾霭轻轻搭在“小巷食堂”的红木门扉上,门楣下的红灯笼坠着圆润的夜露,风一吹,铜铃“叮咚”轻响,与巷口张记豆浆铺铁锅里“咕嘟咕嘟”的冒泡声缠在一起,又混着远处海鲜市场的叫卖声,织成老街独有的晨曲,暖得能化开骨子里的凉。

清晨六点半,后厨的抽油烟机还没启动,古月已经站在操作台旁。他穿件洗得有些发白的深灰棉麻工装,袖口挽至小臂,露出肘弯处一道浅淡却清晰的疤——那是当年在鹰翼国雨林执行任务时,为了掩护队友被带刺的藤蔓划开的,如今摸起来还能感觉到细微的凸起。他正用一块苏沐橙亲手织的棉麻软布擦台面,软布吸饱了温水,擦过红木台面时留下淡淡的水痕,又被他用干布细细擦干,力度均匀得像在打磨实验室的精密仪器,直到深褐色的红木台面映出他轮廓分明的侧脸,连睫毛的影子都清晰可见,才满意地直起身,指尖敲了敲台面,触感温润。

墙角的黑板用白粉笔写着当日餐单,字迹遒劲,尾笔带着川蜀人特有的爽利:荤·陈皮蒸排骨,素·白灼菜心,汤·玉米须瘦肉汤。古月刚把装菜心的竹篮摆好,围裙口袋里的手机就震了起来,屏幕上“杨思哲”三个字跳得鲜明。

“老板,今晚六点半留个四人桌。”杨思哲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带着几分爽朗,“老秦来了,就是当年帮我啃下魔都码头的那个,你得给我露一手——鸡茸干贝,这菜不能少。”

古月挑眉,指尖叩了叩冰凉的大理石调料台,声响清脆得像玉石相击:“巧了,东山岛的干贝今早刚到,是王岛凌晨三点守着码头挑的货,每颗都有拇指盖大,捏起来硬实得像小元宝。鸡胸肉也订好了,巷口王屠户的本地土鸡,刚杀没一个时辰,我去取的时候还带着体温,鸡皮摸起来滑溜溜的。”他顿了顿,补充道,“知道秦峰要来,特意留的好东西,当年他帮思哲扛过最难的坎,这菜得用最好的料。”

挂了电话,他从储物柜里搬出个刻着缠枝莲纹的锡制密封罐——这是川蜀老家的老物件,是他收养人留给他的唯一念想。旋开盖子时,一股海产特有的咸鲜扑面而来,混着阳光晒过的干爽味道,没有半点海腥味。干贝确实饱满,浅棕色的外壳泛着油光,纹路清晰,他拿起一颗凑近鼻尖闻了闻,眼神柔和下来:“是当年在魔都吃的那个味。”抓出一把放进白瓷碗,倒入刚从百年井里打来的山泉水——桶沿还沾着青苔,水质清冽得能看见碗底干贝的纹路。他丢进两片拍松的生姜,姜香瞬间融进水汽,“生姜的辛辣能去腥,又不会抢了干贝的鲜,就像人心里的坎,得用软法子化。”盖保鲜膜时,古月特意留了道小缝,指尖捏着膜边轻声说:“蒸太闷会丢鲜气,跟人心一样,得透点气才活泛。”

“哒哒”的脚步声从楼梯传来,带着几分慵懒的拖沓,苏沐橙穿着米白真丝睡裙,外披件浅灰针织开衫,开衫的袖口有些松垮,露出纤细的手腕。发间别着朵昨夜粉丝送的茉莉,花瓣上的晨露还没干,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落在肩头洇出小小的湿痕。她从身后轻轻环住古月的腰,鼻尖蹭过他工装领口的烟火气,那是油烟与阳光混合的味道,让她瞬间安心下来,软声道:“阿月,又要做鸡茸干贝?杨大少的‘救命恩人’来了?”她的指尖划过古月肘弯的疤,动作轻柔得像触碰易碎的珍宝,“当年你说这菜费功夫,除了思哲,很少给别人做。”

古月转身,伸手帮她把滑落的开衫肩线理好,指腹蹭过她发梢的茉莉香:“是秦峰,当年杨思哲刚接家族码头,魔都的供货商都不买账,全靠秦峰从中斡旋。你今天拍夜戏?”

“我让助理把夜戏调到后半夜了。”苏沐橙伸手捏了捏碗里的干贝,指尖触到微凉的瓷碗,缩回手时指尖还带着干贝的纹路触感,“下戏就回来给你搭手,端菜收盘子都行,不过勾芡你得自己来——上次我试了次,稠得像米糊,林悦笑了我一晚上,说我把‘古氏招牌菜’做成了‘米糊疙瘩’。”她想起当时的场景,忍不住笑出声,眼角弯成了月牙,“对了,我带了点新鲜的枸杞,下午让助理从产地寄来的,颗颗饱满,等会儿撒在菜上肯定好看。”

古月被逗笑,刮了下她的鼻尖:“我的苏大影后负责貌美如花就行,后厨的事交给我。对了,林悦昨晚发消息说,今天实验结束早,肯定要过来蹭吃。”

苏沐橙弯腰把洗净的菜心码进竹篮,菜心的翠绿衬得她指尖格外白皙,忽然指着墙上的木牌笑:“她再能吃,也破不了你这规矩。”木牌是老松木做的,边缘被岁月磨得圆润,上面“啤酒≤3l,其他酒类125ml\/杯”的字迹,是古月用篆刻刀亲手刻的,笔画遒劲,边角被熟客摸得发亮,透着股不近人情的温柔。木牌旁边还钉着几张便签,是熟客留下的预订信息,“林老师订明天的排骨”“龚队要的汤别放香菜”,字迹五花八门,却透着家人般的亲昵。

晨雾渐渐散了,阳光透过窗户洒进后厨,在地面投下菱形的光斑。老街的行人多了起来,卖早点的阿婆推着小车经过,隔着窗户喊:“古老板,今天做什么好吃的?香到我那边去了!给你留了两个肉包!”古月扬声应着,接过阿婆递来的肉包,热气透过油纸烫得指尖发麻。他把泡好的干贝放进蒸箱,设定好温度——65c,显示屏上的数字跳了两下稳定下来,这是他在鹰翼国实验室养成的习惯,凡事精准到极致,“这个温度既能蒸出干贝的鲜,又不会让肉质发柴,就像待人,得拿捏好分寸。”

傍晚六点,巷口的路灯刚亮起暖黄的光,像打翻了的蜜罐,把青石板都染成了金色。林悦就背着草莓熊背包“砰”地撞开了食堂的玻璃门,门上的风铃被震得“叮咚”乱响。鹅黄色连帽卫衣的帽子滑到脑后,露出沾着点粉笔灰的额头,几缕碎发贴在上面,她攥着书包带,声音脆生生的,带着刚跑完步的喘息:“房东老板!我的胃空得能跑马,今天有什么硬菜?实验做了一天,脑子都转不动了,得吃点好的补补!”她的背包拉链没拉好,露出半截实验用的小烧杯,晃悠着像是随时会掉出来。

目光扫过墙角的黑板,她的腮帮子瞬间鼓成了金鱼,手指着黑板上的“陈皮蒸排骨”,声音都带上了委屈:“陈皮蒸排骨?我要吃海鲜!上次你做的蒜蓉粉丝虾,蒜香混着虾鲜,我到现在想起来都流口水!”她吸了吸鼻子,像是要把空气里的香味都吸进去,“我今天特意提前半小时结束实验,就是为了蹭海鲜吃,你怎么能没有海鲜!”

“别闹。”一只手从身后拽住了她的卫衣帽子,力道不重,刚好把她拉得停下脚步。苏瑶穿着薄荷绿吊带裙,外搭件水洗白的牛仔外套,牛仔外套的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纤细的手腕,手腕上的银镯随着动作“叮当”响,像串小铃铛。“思哲哥带了重要客人,是他当年在魔都的救命恩人,老板特意做了招牌菜,比海鲜还鲜,保证你吃了就忘不掉。”她把林悦按在靠窗的三人桌中间——这是林悦的“专属宝座”,桌上还留着她上次落下的马克杯,印着卡通烧杯图案。左边的位置留着给赵雪放画夹,右边是苏瑶的固定座位,椅背上还搭着她早上落下的丝巾。

林悦垮着肩坐下,随手把《高分子材料导论》丢在桌角,书本“啪”地一声合上,惊飞了窗外的一只小麻雀。她从背包里掏出个实验用的小本子,转着笔嘟囔:“那好吧,不过我得吃两大碗饭。”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瞟向后厨的方向。后厨的蓝布帘被风吹起一角,她隐约看见古月握着一把银色的刀,手腕转动间,干贝被切成细条,动作利落得像在耍花样,鼻尖已经捕捉到一丝若有若无的咸鲜,那味道比海鲜更醇厚,顿时把抱怨抛到了脑后,转笔的速度都慢了下来。

“咔嗒”一声,复古画夹的金属扣弹开,清脆的声响让前厅安静了一瞬。赵雪走了进来,浅咖色亚麻连衣裙的裙摆扫过门槛,裙摆沾着点靛蓝颜料——今早画插画时不小心蹭的,像落了片小小的蓝雪花。手里攥着支炭笔,指缝间还沾着点墨灰,画夹上挂着一串贝壳风铃,是她上次去海边捡的。刚坐下就掏出速写本,笔尖对着后厨的方向,手腕轻转,几笔就勾勒出古月专注的侧影,睫毛在灯光下投出浅浅的阴影,连他握刀的姿势都精准还原。“老板做菜的样子很有张力,适合入画。”她轻声说,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

“老板,两份陈皮蒸排骨,再来一扎啤酒!”粗犷的声音打破了前厅的安静,震得桌上的马克杯都晃了晃。周强和李风勾肩搭背地闯了进来,周强穿件印着“财源广进”的灰色t恤,肚子把衣服撑得微鼓,走路都带着晃悠的喜感;李风则是瘦高个,白衬衫的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细瘦的手腕,手里攥着本房源手册,封皮都翻得起了毛。两人吵吵嚷嚷地坐在靠墙的双人桌,周强一屁股坐下,椅子“吱呀”一声呻吟,他拍着桌子喊:“今天必须跟你分个高下,到底是买车划算还是买房划算!我那辆suv,比你那破房子实用多了!”

“一扎500ml,符合规矩。”古月从后厨探出头,手里还拿着块擦碗布,布上的水珠滴在围裙上,洇出小小的湿痕,“再吵就把你们俩赶出去,上次把林老师的实验报告都震掉了,她哭了半小时。”他的语气带着几分无奈,却没有真的生气——这两个“胖瘦头陀”是食堂的常客,嘴上吵得凶,却总在食堂忙的时候主动帮忙搬东西。

周强立刻噤声,李风则嬉皮笑脸地摆手:“老板息怒,我们小声点。”

门口的风铃又响了,这次是轻柔的“叮咚”声。龚建穿着治安所的藏青制服,肩章在灯光下闪着银辉,身边跟着穿护士服外套的唐婉清。她刚下班,白大褂里是件米白色的连衣裙,领口别着枚小小的珍珠胸针,是龚建送的生日礼物。手里拎着个保温杯,杯身印着“平安”字样,里面是给龚建泡的降压茶,“老龚最近总熬夜值班,喝点茶降降火气。”两人径直走向中间的四人桌,唐婉清把保温杯放在桌上,杯底垫了张纸巾,怕烫坏桌布,轻声说:“老龚,先喝点茶,今天的茶放了点菊花,不苦。”

六点半,杨思哲推着玻璃门进来,浅灰休闲西装衬得他身姿挺拔,肩线是部队里练出来的硬朗,没有一丝松垮。他身边跟着个穿半旧深灰衬衫的男人,衬衫的袖口挽至肘部,露出腕上块磨花的旧手表,表盘的玻璃上还有道裂痕,表带是用旧皮带换的,却擦得发亮。男人的面色温和,但眼底藏着化不开的疲惫,像是蒙了层灰,走进前厅时,脚步顿了顿,目光扫过满室的暖黄灯光和笑闹的人群,像是被这突如其来的烟火气烫到了,下意识地理了理衬衫的领口。

“老龚,真巧。”杨思哲快步走到四人桌旁,拍了拍龚建的肩,“今儿先欠你一顿,我得陪老秦好好聊聊——他是我魔都的老搭档,专门来港城谈合作的。”

龚建笑着摆手,刚要说话,唐婉清已经起身给男人添了副碗筷,动作轻柔得像在照顾病人。她从包里拿出张纸巾,擦了擦碗沿,才递过一杯温水:“秦先生,港城海边潮,先喝口暖暖身子。老板的手艺好,做的菜都是家常味,保准合你胃口。”她的声音温温柔柔的,像春风拂过湖面,让秦峰紧绷的肩膀不自觉地放松了些。

男人接过水杯,指尖碰到温热的杯壁,像是触到了久违的温暖,他的手指有些粗糙,指节上有厚厚的茧,是常年干活磨出来的。他轻声道谢:“麻烦你了,唐小姐。”声音有些沙哑,像是很久没好好说话,每一个字都带着涩味。他喝了口温水,暖意从喉咙滑进胃里,驱散了些许寒意,目光也柔和了些。

“秦先生,我是楚凝!”一道清脆的声音插了进来,像颗刚剥开的糖。楚凝穿着黑色舞蹈背心和高腰阔腿裤,露出纤细的腰肢,头发盘成个丸子头,几缕碎发贴在汗湿的脸颊上,透着运动后的鲜活。她推门就往四人桌跑,运动鞋踩在地板上“哒哒”响,“我是搞舞蹈的,在隔壁的舞蹈室练舞,经常来这里吃饭。以后有演出请你来看,我编的新舞特别好看!”她刚练完舞,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汗水味,混着洗发水的清香,笑容明媚得像正午的太阳,瞬间驱散了秦峰周身的阴郁。

秦峰连忙点头,目光扫过前厅。暖黄的灯光洒在每个人脸上,都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林悦正和赵雪抢一块橡皮,两人的脸都憋得通红,嘴里还小声争辩着;苏瑶在帮着收邻桌的空碗,动作轻柔,怕碰出声响;龚建和杨思哲聊着当年部队的事,偶尔发出爽朗的笑声,震得桌上的茶杯都轻轻晃动。这鲜活的热闹,像股暖流,一点点渗进秦峰干涸的心里,让他紧绷了几个月的肩膀,悄悄放松了些,嘴角也泛起了一丝极淡的笑意。

“秦大哥,你和思哲哥是怎么认识的?”林悦终于抢赢了橡皮,得意地把橡皮揣进兜里,凑到四人桌旁,好奇地盯着秦峰面前的空碗,眼睛亮晶晶的,“房东老板特意给你做了鸡茸干贝,这菜我都没吃过呢!上次我问他,他说这菜费功夫,只给重要的客人做,你肯定是大人物!”她的鼻尖几乎要碰到秦峰的碗,被苏瑶轻轻拍了下后脑勺,才吐了吐舌头坐回去。

杨思哲笑了,指尖敲了敲桌面,发出清脆的声响,像是在唤醒沉睡的记忆:“当年我刚接家族码头,才二十出头,毛手毛脚的,手里没资源,魔都的供货商都不买账,说我‘乳臭未干’,连门都不让我进。”他看向秦峰,眼神里满是怀念,“是老秦,那时候他已经是魔都小有名气的供货商了,听说我的事,主动找到我,在一家小饭馆点了这道鸡茸干贝,边吃边谈,聊到后半夜,就把第一笔生意谈成了。”他顿了顿,声音软了些,“那时候老秦说,这菜鲜得像‘苦尽甘来的滋味’,让我别放弃。”

秦峰端着水杯的手顿了顿,杯壁上的水珠滴在桌布上,晕开一小片深色,像他心里的疤。他低头抿了口温水,水的温度让他发烫的眼眶稍微舒服了些,眼底泛起一层薄雾,像是被这句话勾起了尘封的往事。那些在魔都小饭馆里的深夜、那些一起扛过的难关、那些关于“兄弟”的承诺,都像潮水般涌了上来,让他喉结滚动了两下,说不出话来。

此时的后厨,蒸箱“叮”的一声轻响,清脆得像闹钟。古月戴着隔热手套,小心翼翼地取出白瓷碗,手套上的纹路蹭过碗沿,带着细微的触感。氤氲的热气扑面而来,带着干贝特有的咸鲜,他侧过头避开热气,鼻尖动了动——那是干贝完全熟透的香气,没有一丝生味,火候刚好。他把碗放在操作台上,热气腾腾的,在碗壁凝成细小的水珠,顺着碗沿慢慢滑落。

泡发后的干贝胀成了半透明的琥珀色,肉质饱满得轻轻一捏就出水,汁水顺着指缝滴落,带着淡淡的咸鲜。古月用竹筷小心地夹起干贝,竹筷的纹路硌着指尖,他把碗底澄澈的汤汁滤进另一个瓷碗里——这汤汁是提鲜的“灵魂”,等会儿勾芡全靠它,碗底还沉着几粒泡软的姜末,他细心地挑了出去。他把干贝放在竹制砧板上,砧板带着竹子的清香,右手拿起那把银刀,刀身在灯光下闪着冷冽的光。

这刀是当年在鹰翼国执行任务时缴获的,刀身刻着细密的纹路,是某种古老的图腾,锋利却不张扬,刀柄缠着圈医用胶布——那是他当年在雨林受伤后,自己缠的,胶布已经有些发黄,却带着岁月的温度,至今没换。古月手腕微沉,将干贝撕成细如发丝的条状,动作稳得像架精密仪器,每一条都差不多粗细。撕好后改刀剁成碎末,力度拿捏得丝毫不差:碎到能融入鸡茸,又保留一丝颗粒感,嚼起来才有层次。“做这菜就像做人,得细,得有嚼头。”他轻声说,刀身与砧板碰撞,发出“笃笃”的声响,像在敲打着什么。

“秦峰这几年吃了不少苦。”他往碗里加了半勺绵白糖,指尖捻起一点粉末凑近鼻尖,糖的甜香混着干贝的鲜,格外好闻,“菜里得添点甜,日子才能回温。”杨思哲之前和他提过秦峰的遭遇,说他被兄弟背叛,欠了一屁股债,却硬着骨头不肯低头。窗外传来林悦的打闹声,清脆的笑声像风铃,他抬头笑了笑,继续处理食材,刀声“笃笃”,与前厅的笑声交织在一起。

案板上的鸡胸肉是清晨在王屠户那订的,王屠户特意给他留的土鸡鸡胸,鸡皮泛着新鲜的粉白色,筋膜细得几乎看不见,还带着淡淡的血水。古月用银刀沿着肌纤维纹理,一点点剔除仅存的筋膜,动作利落得像当年拆解装备,银刀划过肉的声音细微却清晰。他将肉块切成指甲盖大小的方块,整齐地码在盘子里,动作一丝不苟。倒入料理机时,肉块“哗啦啦”地响,他加了30毫升提前泡好的葱姜水——用量是凭他地理博士对食材吸水率的精准判断,多一分则稀,少一分则柴,葱姜水是昨晚泡的,香味已经完全融进水里。

启动机器时,他特意调至低速档,避免过度搅打破坏肉的纤维感。料理机“嗡嗡”地转着,声音不大,却很稳定,他盯着透明的杯壁,看着肉块一点点变成肉茸。打成的肉茸呈细腻的米白色,用手指捻开能感受到细微的颗粒,像细腻的沙子。倒出鸡茸后,加半勺川蜀井盐——这是他从老家带来的,咸度柔和,不会抢味,再放一勺陈年花雕酒调味,酒的醇香瞬间弥漫开来。最后打入一个土鸡蛋的蛋清,蛋清透明得像水晶,他用竹筷轻轻搅散,与鸡茸混合在一起。

古月拿起竹筷,以每分钟60次的频率顺时针搅拌。这是雇佣兵生涯练出的肌肉记忆,稳得不像话,手腕转动间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鸡茸在竹筷的搅动下,慢慢变得黏稠,颜色也更白了些,直到鸡茸起黏,筷子挑起能拉出5厘米长的“丝”才停手,“鸡茸要细,就像人心底的结,得揉开了才软。”他望着窗外渐亮的路灯,灯光透过玻璃洒在他脸上,一半明一半暗,想起杨思哲说秦峰“硬骨头不弯腰”的话,轻声笑了笑,眼底带着几分欣赏。

铁锅烧至微热,用手在锅上方感受一下,温度刚好不烫手。古月从调料架上拿起一瓶鲁花花生油——这是苏沐橙特意给他选的,瓶身上还贴着她写的便签“记得少放油”,烟点高,适合爆炒。倒入少量油,油在锅里慢慢散开,像一层薄纱。等油温升至65c时,他关掉了火——用红外测温仪确认的,屏幕上的数字精准无误,这是炒干贝的最佳温度,“油温太高会糊,太低出不来香味,就像帮人,得在最合适的时候伸出手。”

油热后下蒜末爆香,金黄的油星“滋滋”溅起,像小小的烟花,香气瞬间飘出后厨,钻进前厅每个人的鼻子里。前厅的林悦立刻喊:“房东老板!是不是快好了?我都闻到香味了!我的盖浇饭别忘了多加鸡茸!”声音带着急切的期盼,把众人都逗笑了。古月没应声,嘴角却微微上扬,手里的动作没停,专注地盯着锅里的蒜末,直到蒜末变成金黄色,才倒入干贝末。

小火慢炒两分钟,干贝的鲜香味被完全炒了出来,泛着金黄色的油光,锅里的油都变成了浅棕色。再倒入滤出的干贝汁,汤汁“咕嘟”冒泡,热气腾腾的,带着浓郁的香气。他手腕一翻,将鸡茸均匀地撒入锅中——动作轻柔如撒花,避免鸡茸结块,鸡茸落在汤里,瞬间泛起小小的涟漪。此时后厨的抽油烟机低转,发出轻微的“嗡嗡”声,光影落在他专注的侧脸上,睫毛投下浅浅的阴影,像幅安静的画。

用锅铲轻轻推散鸡茸,锅铲与铁锅碰撞发出“沙沙”的声响,待其变成浅白色,说明鸡茸已经熟了。古月加入少量水淀粉勾芡,水淀粉是他用玉米淀粉和干贝汁调的,浓度刚好,像稀米汤。他手腕转动,锅铲在锅中画圈,动作流畅自然,让汤汁均匀地裹住每一粒鸡茸和干贝。“勾芡不能太稠,要像晨雾一样挂在食材上才好看,太稠就失了灵气。”他轻声说,目光专注地盯着锅里的菜品,像在雕琢一件艺术品。

勾芡完成后,淋上半勺香油增香,香油的醇厚香气瞬间融入汤汁,与干贝的鲜、鸡茸的嫩交织在一起,浓得化不开。他撒上翠绿的葱花和鲜红的枸杞点缀,葱花是刚从后院摘的,带着新鲜的水汽;枸杞是苏沐橙带来的,颗颗饱满,色泽鲜亮。红白绿三色交织,瞬间让菜品鲜活起来,汤汁在锅里泛着温润的光泽,像流动的琥珀,鲜香气浓得能把人醉倒。

古月取出个浅口青瓷盘——这是苏沐橙的藏品,盘边绘着缠枝莲纹,青蓝色的花纹细腻流畅,是她去景德镇拍戏时淘来的,平时舍不得用,只在重要客人来的时候才拿出来。他将鸡茸干贝盛出,汤汁在盘底形成浅浅的光晕,刚好没过食材的底部。又在盘角放了片柠檬解腻,柠檬的清香能中和菜品的醇厚;用胡萝卜雕了个小小的船形装饰——呼应杨思哲和秦峰的码头生意,船帆上还刻着个小小的“顺”字,寓意一帆风顺。

刚端出后厨,林悦就像只小松鼠似的凑了过来,鼻子吸个不停,眼睛瞪得圆圆的,盯着盘子里的鸡茸干贝,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房东老板,这菜也太香了!鲜得我舌头都要掉下来了!我能不能尝一口?就一小口!”她伸出手指,比了个“一”的手势,眼神里满是期盼,像在求主人赏食的小狗。

“先给客人端过去。”古月笑着拍开她的手,指尖碰到她微凉的皮肤,“给你留了小份做盖浇饭,米饭都蒸好了,少不了你的。再闹就把你的那份分给楚凝。”他故意板起脸,却没什么威慑力,林悦知道他是吓唬自己,吐了吐舌头,乖乖地坐回座位,眼睛却还是盯着那盘菜,直到苏瑶把菜端走。

“阿月,我来送。”苏瑶刚好下戏回来,穿着件米白色的风衣,风衣的下摆还带着外面的寒气,她接过古月手里的托盘,指尖碰到温热的盘底,瞬间暖了起来,“你快给林悦做盖浇饭,她都快把桌子盯出洞了,再不给她吃,她就要冲后厨抢了。”她理了理风衣的领口,露出里面的米色毛衣,笑容温柔,“客人怎么样?没拘谨吧?”得到古月的肯定答复后,才端着菜快步走向前厅。

苏瑶将鸡茸干贝放在秦峰面前,鲜香气瞬间像无形的网,包裹住他。瓷盘里的鸡茸嫩白,像初雪;干贝呈琥珀色,像碎金;汤汁泛着淡淡的油光,像融化的黄油;翠绿的葱花和鲜红的枸杞撒在上面,像幅精致的工笔画。秦峰的目光落在那只胡萝卜雕的小船上,眼神动了动,拿起勺子,手有些颤抖,舀了一小口送进嘴里,动作轻得像在对待稀世珍宝。

鸡茸的嫩、干贝的鲜在舌尖炸开,带着淡淡的酒香和甜味,口感细腻却又有嚼劲,每一口都充满了层次。这味道和当年魔都小饭馆的味道一模一样,那是他人生中最意气风发的时候,和兄弟一起打拼,对未来充满希望。秦峰的眼眶瞬间红了,滚烫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倔强地不肯掉下来。他放下勺子,喝了口温水,压下喉咙里的哽咽,喉结滚动了两下,才缓缓开口,声音带着难以掩饰的颤抖:“思哲,这几年……发生了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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