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毛氏红烧肉(1/2)

初秋的傍晚总带着点恰到好处的温柔,港城百年老商业街的青石板路被夕阳浸成暖金色,梧桐叶打着旋儿落在“小巷食堂”的木门边,被晚风卷着蹭过门框上挂着的铜铃,发出“叮铃——叮铃”的轻响,像谁在耳边轻轻哼着支老调子。风里还裹着远处面包店飘来的麦香,混着巷口桂花树的淡甜,漫进餐馆时,刚好与后厨即将升腾的肉香撞了个满怀。

古月站在后厨的老榆木案板前,身上系着条深蓝色的围裙——围裙边角还沾着点早上试做糖色时残留的浅黄糖霜,那是他为了确保今天的毛氏红烧肉万无一失,特意提前用小块冰糖练手留下的痕迹。案板上还摆着半块试做时剩下的肉,用保鲜膜裹着,显然是为了对比口感。他正微微俯身,双手捧着一块巴掌大的带皮五花肉,肉皮呈淡淡的浅棕色,用指腹轻轻摩挲,能感受到表面细密的纹理,像抚过一块温润的老木;再往下按,肥瘦分层清晰可见,三层肥肉夹着两层瘦肉,是做毛氏红烧肉的黄金比例,指尖按下去的陷痕瞬间回弹,没有一点拖沓,这是判断五花肉新鲜与否的关键——外婆当年教他选肉时,就说过“回弹快的肉,炖出来才嫩”。

“本来想着今天做梅菜扣肉,清淡又下饭,配着清炒时蔬刚好解腻,”他抬手揉了揉眉心,指尖还残留着五花肉的淡淡油脂香,指腹蹭过额前的碎发,“结果沐橙昨晚打视频,说拍完美食剧后,嘴里总惦记着毛氏红烧肉的甜咸口,挂了电话我就翻遍了橱柜,总算在最下层找出那罐湘产的多晶冰糖,今天就依她,做道正宗的毛氏红烧肉。”

古月将五花肉放在案板上,拿起一把磨得锃亮的菜刀——刀身映着他专注的侧脸,刀刃锋利得能轻松切开纸片,刀把处还缠着防滑的棉线,是他自己缠的,用了两年多,已经泛出浅褐色的包浆。他先将五花肉的肉皮仔细刮净,用刀背轻轻刮去肉皮上的细绒毛,动作像在打磨玉石,直到肉皮泛出细腻的浅棕光泽,没有一点杂质;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把不锈钢尺子,左手按紧肉块,右手捏着尺子,每划一道印子都低头确认刻度,确保每块肉的边长都精准卡在2厘米,连边角的碎肉都仔细修齐,最终切成的方块大小均匀,误差不超过1毫米。“切这么大刚好,炖的时候受热均匀,不会有的熟有的生,炖好后收缩到1.5厘米,一口一块,不塞牙,还能裹满浓汁。”他边说边将切好的肉块放进不锈钢盆里,动作轻柔得像在摆放易碎的瓷器,生怕碰碎肉块的边缘。

“‘湘味老饕’,你这肉切得也太规整了吧!跟用模具刻出来的一样!”苏沐橙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带着点刚逛街回来的轻快,还夹杂着几分雀跃。她穿件橘红色的针织连衣裙,裙摆印着浅棕色的五花肉图案,像撒了把刚切好的肉块,图案边缘还绣着细细的金线,是她特意让裁缝加的;外搭一件浅白色的短款开衫,袖口别着枚银质的小锅挂件——那是去年古月获得“社区厨神”称号时送她的纪念品,锅身上还刻着个小小的“月”字,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头发用珍珠发绳扎成低马尾,发梢别着颗焦糖色的小发夹,形状像块迷你冰糖,走起路来在发间闪闪烁烁。

苏沐橙手里拎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面装着湘南老作坊产的花雕酒,标签上印着“古法酿造”四个烫金大字,瓶身上还沾着点水珠,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她双手捧着玻璃瓶递过来,瓶身上的水珠顺着指缝滴在古月的围裙上,她慌忙用袖口擦了擦,眼底带着点小慌张,却笑得明亮:“我特意去老街的特产店买的,老板说这酒是用湘南的糯米酿的,吊红烧肉最香,上次在剧组吃的红烧肉,糖色炒糊了发苦,肉炖得跟柴火似的,我咬了一口差点吐出来,你这次可千万别心急,炒糖色一定要慢火熬到‘琥珀挂勺’的状态,还要炖到筷子能轻松戳透肥肉,却不烂成泥,知道不?”

古月笑着伸手帮她理了理开衫领口的褶皱,指尖不经意碰到她腕上的细银链,传来微凉的触感。“放心,我早上特意试了次糖色,熬糊了一次才摸准火候,这次肯定没问题。”他接过花雕酒,打开瓶盖闻了闻,一股醇厚的酒香扑面而来,还带着点淡淡的糯米甜香,“这酒确实地道,比我上次买的瓶装酒香多了,炖肉的时候加两勺,既能去膻,又能增香,沐橙的眼光越来越准了。”

苏沐橙得意地扬起下巴,像只得到夸奖的小猫,凑到案板前,低头闻了闻盆里的五花肉,鼻尖几乎要碰到肉块:“这肉闻着就新鲜,没有一点腥味,只有淡淡的肉香,等会儿炖好肯定好吃。”她转身帮古月擦了擦案板上的碎屑,动作细致,连缝隙里的肉末都没放过;又从橱柜里拿出装冰糖的罐子,罐子是深褐色的陶制的,上面刻着“湘南冰糖”四个字,打开盖子,里面的多晶冰糖泛着浅黄的光泽,像一块块小小的水晶,还带着点淡淡的花香。“这冰糖也是湘产的,上次去湘地拍戏特意带回来的,比普通冰糖更甜,还带点桂花味,炒糖色肯定更红亮,说不定还能吃出点花香呢!”

古月点点头,转身走到店外的黑板前,拿起那支用了快一年的深红色粉笔——粉笔头已经被他握得圆润,指尖的温度让粉笔微微发热。他一笔一划地写着“今日特供:梅菜扣肉(备选)、清炒时蔬、紫菜蛋花汤”,字迹浑厚有力,带着点湘菜师傅特有的方正,是去年跟湘地老厨师学的板书,每一笔都透着认真;写完主菜单,他又在右侧添了行小字“可定制毛氏红烧肉(现做,需等1.5小时)”,字体比主菜单小一圈,却依旧清晰;然后拿起白色粉笔,画了只圆鼓鼓的白瓷盘,盘子里码着几块红亮的红烧肉,肉上还淋着浓汁,旁边画了几颗冰糖和两片姜片,寥寥几笔,却透着股鲜活的湘味,连肉的纹理都用细线条勾勒了出来。

“老板,你这红烧肉是湘味的不?”刚写完,就有两个拎着迷你酒壶的人停下脚步,男人穿着件深蓝色的休闲夹克,衣摆上印着“房车旅行”的字样,图案是辆卡通房车,车轮还画着小小的花纹;女人穿件浅黄色的针织衫,领口绣着朵小小的太阳花,手里拎着串房车形状的钥匙链,钥匙链上还挂着个迷你方向盘挂件。他们是陈阳和李溪,一对旅行博主夫妻,刚开着房车从湘地来到港城,车就停在街口,车身上贴满了各地粉丝寄来的明信片。陈阳探头往里望了望,目光扫过墙上挂的老照片——有古月在湘地学厨的照片,还有餐馆刚开业时的样子,笑着对李溪说:“这餐馆有烟火气,跟我们在湘地吃的老店一样,肯定好吃。”李溪则盯着黑板上的红烧肉图案,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拉了拉陈阳的袖子:“快找位置坐,我都等不及了,闻着香味就觉得饿!”

“是湘味的,用的湘产冰糖和花雕酒,你们要是不着急,可以先找个位置坐下等,我这就开始准备。”古月笑着应道,陈阳和李溪对视一眼,脸上满是开心,连忙找了个靠近窗户的位置坐下,刚好能看到街口的房车。

此时餐馆里的熟客已经陆续到了,林悦、苏瑶、赵雪三人坐在靠窗的固定桌位——那是她们的“专属地盘”,桌上还放着苏瑶带来的浅粉色餐垫,餐垫上印着毛氏红烧肉的图案,图案边缘还绣着浅绿色的藤蔓,是特意给今天可能来的客人准备的。林悦穿件浅紫色的连帽卫衣,胸前印着个卡通五花肉图案,五花肉的眼睛画成了圆圆的黑珠子,看起来格外可爱;帽子戴在头上,露出截白皙的脖颈,颈间还戴着条银色的细链,链坠是个迷你的检测仪模型;戴副黑色的圆框眼镜,镜片擦得透亮,能清晰看到她眼里的兴奋;帆布包挂在椅背上,包上挂着的碳、氢原子挂件,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像两个跳动的小精灵;手里攥着个银色的肉质检测仪,手指在检测仪屏幕上轻点,调出脂肪含量检测模式,探头对准后厨方向晃了晃,嘴里还念念有词:“要是脂肪含量超标,我可要建议房东老板换块肉,不然炖出来太腻啦!我查了资料,做毛氏红烧肉的五花肉,脂肪含量在35%左右最好,太肥了腻,太瘦了柴,我这检测仪误差不超过0.1%,等会儿你把肉端出来,我帮你测测!”

苏瑶坐在林悦旁边,手里正整理着刚从包里拿出来的纸巾,纸巾盒是浅粉色的,上面印着小小的红烧肉图案,与餐垫相呼应。她闻言笑着点头,伸手把印着红烧肉图案的餐垫抚平,边角对齐桌面,还特意把图案朝向门口,笑着说:“林悦这‘科学吃货’的属性又上线了!不过说真的,古月做的红烧肉肯定地道,上次他做的东坡肉,我一个不爱吃肥肉的人都吃了两块,肉嫩得入口即化,这次的毛氏红烧肉,肯定更绝。等会儿陈阳他们进来,一眼就能看到这餐垫,肯定更有食欲。”她穿件米白色的连衣裙,裙摆印着浅绿色的藤蔓纹,风从窗外吹进来,裙摆轻轻晃动,像片绿色的云,藤蔓纹在灯光下显得格外灵动。

赵雪坐在最里面,手里攥着本棕色封皮的速写本,封皮上还贴着张小小的红烧肉贴纸。她从笔袋里挑出一支0.5mm的铅笔,笔尖在纸上轻轻顿了顿,先描出白瓷盘的弧线,线条流畅,没有一点停顿;再细致地画出红烧肉的纹理,连糖色的光泽都用虚线标注,准备等会儿用赭石色彩铅上色;旁边还留出了位置,打算画陈阳和李溪的房车。“我要把今天的毛氏红烧肉和陈阳李溪的房车都画下来,还要把大家聊天的样子也画进去,这样以后看到画,就能想起今天的湘味和旅行故事,说不定还能给我的新漫画找灵感呢!”她边说边抬头望向后厨,眼神里满是期待,笔尖还在纸上轻轻转着圈。

角落的桌位上,杨思哲、龚建和秦宇也坐定了。杨思哲穿件黑色的休闲西装,里面搭着件浅灰色的保暖衬衫,领口解开两颗纽扣,显得随性又不失精致;衬衫袖口露出块银色的手表,是苏瑶送他的生日礼物;手里翻着一本码头货运报表,上面用红笔标注着重点区域,偶尔停下来跟龚建聊两句码头的事,比如最近到港的货轮有没有延迟,工人的排班是否合理。龚建穿件藏蓝色的加绒休闲警服,不是执勤时的工装,袖口卷到小臂,露出腕上的黑色手环——是唐婉清送的,能监测心率;面前放着一个小小的白瓷杯,里面盛着温黄酒,刚好125ml,符合餐馆“其他酒类一杯”的规矩;他用手捧着杯子,偶尔喝一口,让酒的暖意顺着喉咙滑下去,脸上露出满足的神情,还时不时跟秦宇聊两句学校的事。

秦宇坐在杨思哲身边,穿件白色的加绒短袖,外面套着件深蓝色的牛仔外套,下身是条深色的牛仔裤;牛仔外套的口袋上还缝着个小小的房车补丁,是他自己缝的;手里捧着一本《旅行博主手记》,是早上刚从图书馆借的,书页上画满了密密麻麻的笔记,重点内容还标上了不同颜色的荧光笔;桌上放着个迷你房车模型,是他用乐高拼的,车身还贴了几张小小的贴纸,他时不时拿起来摆弄两下,调整车轮的方向,眼神专注得像在研究一件珍宝。“上次看陈阳李溪的视频,他们说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待半个月,听粉丝讲当地的故事,我觉得特别有意思,等我放假了,也想跟着他们的路线走一圈,看看不同城市的风景,听听不同人的故事。”秦宇抬头时刚好对上杨思哲的目光,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模型往旁边挪了挪,生怕挡住杨思哲看报表。

靠窗的另一张桌位上,王岛和宋玲正忙着摆放刚带来的东西。王岛穿件浅灰色的棉麻短袖,里面套着件浅黑色的薄秋衣,领口露出一点;裤脚依旧卷到膝盖,露出的小腿上还沾着点泥土——显然是刚从江边钓鱼回来,还没来得及回家换衣服;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根新鲜的嫩葱段,绿油油的,根须修剪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泥土,葱段上还沾着点水珠,看起来格外新鲜:“古月,我给你带了点葱段,是早上在菜场刚买的,特别嫩,等会儿红烧肉炖好,撒在上面,又香又好看,还能解腻。我早上钓鱼的时候还想着,今天要是做红烧肉,加把葱段肯定香,没想到还真让我猜中了!”

宋玲跟在王岛身边,穿件碎花的棉麻围裙,围裙上印着小小的太阳花图案,是她自己绣的;围裙口袋里装着几块用纸巾包好的热栗子,是她早上刚煮的,还冒着热气,栗子壳上还划着十字口,方便剥壳;她把栗子放在桌上,又从包里掏出一个保温袋,里面装着给众人准备的热豆浆,豆浆是用自家磨的黄豆做的,没有加糖,带着淡淡的豆香:“天凉了,喝点热豆浆暖暖身子,等会儿吃红烧肉也不会觉得太腻。沐橙等会儿要是来了,肯定也爱喝,她上次还说我磨的豆浆比外面买的香。”

门口的铜铃又响了,陈宇轩摇着檀香折扇走了进来。他手里的折扇扇套是深棕色的绒面,上面绣着“湘味”两个浅金色的字,针脚细密,摸起来软软的;扇面上画着一幅水墨红烧肉图,白瓷盘里卧着几块红亮的肉块,旁边放着几颗冰糖,墨色浓淡相宜,像刚从宣纸上拓下来的,连肉的油光都用淡墨晕染了出来;扇柄是乌木的,带着温润的包浆。他穿件墨绿色的真丝衬衫,外面搭着件黑色的薄款马甲,马甲的领口还别着枚小小的珍珠胸针;下身是条黑色的休闲裤,裤线笔直,即使是初秋也保持着精致的模样,裤脚还露出一点白色的袜子,袜子上绣着小小的花纹。

“陈叔!”楚凝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清脆又带着点活力。她刚从对面的舞蹈室练完早功,穿件浅粉色的舞蹈练功服,裙摆上还沾着点白色的滑石粉,像撒了层细雪;练功服的领口绣着朵小小的芭蕾舞鞋图案,显得格外可爱;头发用粉色的发绳扎成丸子头,发梢沾着点汗水,贴在脸颊两侧,像两缕小小的绒毛;手里拎着个舞蹈包,包上印着芭蕾舞鞋的图案,是淡粉色的,包带还缠着个小小的粉色绒球。看到陈宇轩,她立刻加快脚步跑过来,练功服的裙摆随着动作轻轻晃动,像只飞舞的蝴蝶。

陈宇轩笑着招手让她坐在自己身边,把折扇收起来放进扇套里,动作优雅:“凝凝,刚练完早功?看你这满头的汗,快喝口水歇会儿,桌上有宋玲刚煮的热栗子,热乎着呢,吃两颗垫垫肚子,等会儿古月的毛氏红烧肉好了,保证让你吃得过瘾。”他指了指桌上的栗子,眼神里满是慈爱。

楚凝拿起一颗栗子,用手指轻轻剥开壳,露出里面金黄的栗子肉,放进嘴里慢慢嚼着,眼睛亮晶晶地望向后厨:“陈叔,这栗子真甜!我练新舞的时候,老师总说我太急了,动作做不扎实,要么转圈圈不稳,要么踮脚尖没力气,你说这是不是跟炖红烧肉一样,得慢工出细活啊?我现在每天都特意放慢速度练动作,就像你说的,慢慢磨才能做好。”

“可不是嘛。”陈宇轩拿起折扇,轻轻扇了两下,檀香的淡香飘了出来,弥漫在空气中,“我年轻时在湘地待过几年,那边的湘菜师傅做毛氏红烧肉,光炒糖色就得十分钟,一点都急不得,火大了就糊,火小了糖不化;你练舞蹈也是一样,每个动作都得慢慢磨,把基础打扎实,才能跳得好看、跳得稳,急不来的。”他顿了顿,看向后厨的方向,声音里带着点回忆的暖意,“古月,你切肉的时候别太小,2厘米方块炖后刚好‘一口一块’,太大了不方便吃,太小了炖出来没嚼头;炒糖色要‘冰糖先溶后熬,别加一滴水’,不然糖色发稀,挂不住肉,炖出来的肉就不红亮,看着没食欲。”

古月在厨房里应了一声,手里正忙着给五花肉焯水。他把切好的肉块放进不锈钢锅里,锅是加厚的,导热均匀,不会局部过热;加入足量的冷水,水面没过肉块两厘米,然后放入三片姜片——姜片是他特意选的老姜片,辛辣味足,去腥效果好;三段葱段——选的是葱白部分,没有葱绿,避免煮后汤变色;又倒了一勺花雕酒——这是去膻的关键,花雕酒的醇厚香气能中和五花肉的腥味,还能让肉质更嫩。

大火很快就把水烧开了,水面渐渐泛出灰褐色的血沫,像一层薄薄的棉絮,还带着点细小的杂质。古月拿起一把细网漏勺,勺柄上还缠着他特意缠的防滑布条,防止烫手;他半弓着腰,眼睛盯着水面,动作轻柔地撇去血沫,连细小的浮沫都没放过,一勺一勺,耐心十足。“血沫不撇净,炖出来的肉会有土腥味,汤也会浑浊,得慢慢来,一点都不能留,外婆以前总说‘做肉先去腥,去腥先撇沫’,这话一点都没错。”他边说边调整漏勺的角度,确保只撇浮沫不捞肉,直到水面变得清澈,只剩下肉块在锅里轻轻翻滚,汤呈现出淡淡的乳白色。

撇净血沫后,古月又让肉块在锅里煮了五分钟,让肉质表面定型,这样后续炒糖色时不会散;然后才关火,用漏勺把肉块捞出来,放进早已备好的温水中冲洗——水温刚好四十摄氏度左右,是他用温度计测好的,用手背试温时只觉得温热,不烫也不凉,这样能避免肉块遇冷收缩变柴,保持肉质的嫩度。冲洗干净的肉块表面泛着淡淡的粉色,没有一点腥味,凑近闻能闻到淡淡的花雕酒香,还带着点姜葱的清香。

古月把锅洗干净,重新放在火上,倒入少许菜籽油——大约十五毫升,毛氏红烧肉讲究少油,靠糖色增香,油多了会腻,影响口感。油烧至三成热时,表面没有青烟,用手放在上方能感受到微微的热气,没有灼热感;他把准备好的五十克湘产多晶冰糖放进锅里,冰糖块大小均匀,都是他提前敲好的;然后转小火,慢慢翻炒,手腕轻轻转动锅柄,让糖块均匀受热。

冰糖刚放进锅里时,还是颗粒状,随着温度的升高,渐渐开始融化,变成液态的糖汁,颜色也从白色慢慢变成浅黄色,再到深黄色,最后变成透亮的琥珀色,锅里还冒起了细小的气泡,像刚烧开的汽水,发出“滋滋”的轻响。“炒糖色是毛氏红烧肉的灵魂,火大了容易糊锅发苦,火小了糖不化,琥珀色的时候最刚好,挂在肉上红亮不暗。”古月边说边盯着锅里的糖色,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错过最佳时机;他用铲子舀起一勺糖液,糖液呈细丝状滴落,不会断,也不会太稀,他才满意地点点头:“刚好,再熬就糊了,现在下锅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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