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立规细务·定职明责(2)(2/2)

我点点头,肯定了他的顾虑:“周掌柜所虑极是。此事不急在一时。这份单子你先收好,心中有数即可。眼下最紧要的,是另一份。”我用手指点了点他手中的第二份单子。

周文彦闻言,立刻将注意力转向第二份。这份单子的标题是“画柳家具坊商铺人员招募预划及待遇章程”。上面不仅列出了需要招募的店执事(2人)、高级店员(3人)、普通店员(3人)、杂役(4人)的职位、人数要求,还详细写明了各职位的职责描述、所需条件(如“形象佳,口才好,熟知家具款式与用料”),以及最重要的——月俸标准:店执事月俸8000文,高级店员6000文,普通店员4500文,杂役3000文。

这待遇,即便在县城,也算得上中上水准了,尤其是对店执事和高级店员而言。周文彦的目光在那些数字上停留了片刻。

单子的下半部分,则罗列了若干福利待遇条款,与我和柳二叔商议的合伙契约中的相关部分基本一致,但更侧重于对商铺员工的激励,如“献策奖”、“匠心月度奖”(前店后厂各一人)、“年终花红”(一个月月俸)等。也写明了基本的食宿安排(提供住宿及三餐)、假期(每月朔望各休半日、重要节日休一日、春节长假)、医疗(因工受伤负责,寻常小病可预支月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