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法律普及,刑统宣讲入乡间(1/2)
“昊天奖”的荣耀与激励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在士林与工巧阶层激起了层层涟漪。
然而,帝国的根基,在于亿兆黎民。再精妙的格物之学,再锋利的刀剑甲胄,若没有清明的吏治与百姓对法度的知悉与信服,便如同沙上筑塔,难以持久。
赵构深谙此理,在励精图治、整军经武的同时,他从未放松对内政治理的深耕,尤其是最基层、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乡村的法治与教化。
绍兴三十六年初春,细雨霏霏,润物无声。
在江南西路吉州庐陵县(今江西吉安)的一个普通村落——“仁厚里”,一场别开生面的“《宋刑统》下乡宣讲会”正在进行。
地点就在村口的“社祠”前,一片稍微平整的晒谷场上。
没有高堂明镜,没有惊堂木,只有县里派来的“宣法博士”——一位面容和善、口齿清晰的中年书吏周文,以及陪同的里正、耆老。
听众是扶老携幼、放下农活赶来的数百村民,他们有的蹲着,有的坐着小凳,有的干脆坐在石磙上,好奇而又略带敬畏地望着前方临时搭起的简陋木台。
周文没有穿官服,只是一身干净的青布直裰。
他先向供奉着土地神的神龛方向拱了拱手,又对里正、耆老行礼,这才站到台前,清了清嗓子,用带着本地口音的官话(已尽量通俗)开场:
“各位乡邻父老!今日雨歇,耽误大家些许工夫。鄙人周文,奉县尊老爷之命,来与各位说说咱们大宋的王法——《宋刑统》。这可不是来拿人、问罪的,是来给大家讲道理、避祸事的!”
开场白轻松亲切,让紧张的村民们稍稍放松。
周文接着道:“或许有乡亲要问:‘俺们种田的,晓得王法作甚?那是官老爷、讼师爷们的事。’此言差矣!
王法,就像咱田里的水渠,定下了规矩,水才能顺着流,不乱冲,庄稼才有收成。咱们过日子,也是这个理。
懂了法,才知道啥能做,啥不能做;遇了事,才知道该咋办,不吃亏,不惹祸。
这是朝廷、是官家,体恤咱们小民,怕咱们糊里糊涂犯了法,或者被人欺了不知道咋办,特意让我们下来说道说道。”
比喻贴切,语言朴实,村民们纷纷点头,交头接耳:“是这个理。”“官家想得周到。”
周文见气氛活跃了些,便开始切入正题。
他不用艰深的律文,而是选取了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用“说故事”的方式来讲法:
“比方说,张家的牛,吃了李家的秧苗。这事,咋办?按《刑统》,这叫‘畜产抵踏食官私田苗’。
不是说牛吃了几口,就要把牛宰了赔。得看损失多少。
损失少的,赔青苗钱就行。损失多的,或者故意纵放牲口的,那就得多赔,还得挨板子。
所以啊,家里有牲口的,可得看管好,别因小失大。
李家的,也别一见牛吃苗,就上去把牛打死,那可就是你的不是了,得赔牛钱!”
台下响起一片会意的笑声和议论声。
“再比如,王五借了赵六三贯钱,说好一年还,立了字据。
到期了,王五不还,赵六该咋办?是带人去抢他家东西抵债,还是揍他一顿?”
周文停下来,看着大家。有人喊:“告官去!”
也有人小声说:“抢了再说……”
“对!告官!”
周文提高声音,“《刑统》说了,这叫‘负债违契不偿’。
债主不能自己动手抢,打人更不行!得去县衙,递上字据,请青天老爷断。
官府会派人去查,属实,就判王五还钱,还要加利息。
如果王五实在没钱,官府会让他‘以身代役’,就是干活抵债。
你自己去抢去打,有理也变没理,搞不好自己还得吃官司!所以啊,借钱要立字据,讨债要走公堂!”
这番话说到了许多人的心坎里,村里借贷纠纷不少,常因处理不当酿成祸事。
接着,周文又讲了田土边界纠纷、婚姻嫁娶律条、盗窃伤害处置、见义勇为免责等常见问题。
他语言生动,举例鲜活,将枯燥的律条化作一个个身边可能发生的故事。
讲到“同居相为隐”(亲属可互相隐瞒罪行,除了谋反等重罪),他解释这是“敦睦人伦”;讲到“老幼笃疾犯罪可上请减刑”,他强调这是“恤老怜幼”的仁政;讲到“诬告反坐”,他严肃警告“切莫因私愤而妄告,害人终害己”。
“最后,再说一件顶顶要紧的事!”
周文神色变得格外郑重,“咱们大宋的《刑统》,是有‘登闻鼓’的!
哪些事告到官府,官府必须管?杀人、放火、强盗、略人(拐卖)、官府受赇(受贿)、枉法……这些,都是!
你去告,官府若不受理,或者拖延不办,你可以去上一级衙门‘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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