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新的生意(下)(1/2)
八月廿五日,在全营地和羌人开始联手努力制盐、制水的同时,我召集了李癸、李大戊、李二戊、乌文砚和所有商队股东、数十位计吏就“采西海盐池之盐卖往陇西、河西之地”的可行性展开了研讨。
在研讨开始前,我先详细向诸人说了我的初步想法和对目标客群的判断。
我告诉他们:经过我们一路的行军调研,河西离最近官盐产地狄道很远,一石盐的普遍售价在五百钱以上、甚至到了河西北部高达七、八百钱。如果能有足够量的私盐给他们,我们只卖官价的一半也血赚。而且我们的提纯水平远远在普通市面的粗盐之上,我相信销路是不会缺的。大汉目前在河西有不少于五万流民,这个数量随着元鼎年间继续不停的向河西输送戍边人员还会不断提升。流民因贫困而流浪,却也还是不得不吃盐,所以卖便宜的盐给他们既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又是民生工程,一定会得到拥护。
同时,虽然河西地区的各族原住民因为元狩二年的大战和“五属国”迁出等原因数量锐减,但是据之前金革介绍,河西地区目前的整体原住民数量大约还有十五万左右,这其中至少有一半是游离于大汉统治控制之外的。另外根据老羊利氏提供的数据,整个陇西地区与各族杂居的羌人以研种羌为主还有几支河湟羌的中、小部落,总共也有十万人以上,仅研种羌就有大约五万人。而所有陇西、河西地区的羌人其实都没有汉民一样的户籍,也不会被严格强制购买官盐,所以也是我们的潜在客群。最后,我们在休屠泽已经开始尝试的腌制肉类销售完全可以嫁接到私盐买卖中。
在谈完这个业务的目标客群后我很明确的告诉所有人:这个生意并不是合法生意,但是其实有利于穷苦百姓,更是我认为可以在未来养活老兵营、改善羌人生活使羌人长期臣服我以确保“羌中线”长期开放的“基石生意”,所以在仔细研究完、确保流程严谨后,我是一定会去做的。但是,很多股东的根子在大汉,敢不敢参与我不强求。
我开诚布公的告诉股东们:“目前各位在河西、陇西地区没有根基资源参与这个买卖,所以这个买卖如果只在河西、陇西做,我也不打算让各位参股。但是我觉得以现下大汉百姓的生活状况,只要盐铁专卖继续,这个生意的市场潜力绝不只在河西、陇西。至少可以从陇到蜀;从河西到北地、朔方……除了皇权森严的关中,我觉得到处都可以开展,特别是以定陶、东郡、山阳等为代表的‘瓠子口’黄泛区。等我们跑通了河西、陇西,到那时候,如果各位有意愿参与进来,且在当地能尽到一份力,我都是欢迎的。希望大家能理解我的做法,并帮我一起集思广益将河西、陇西的这个业务先跑通。”
在我作出这个讲话后,乌文砚首先表态:他非常支持我开展这个业务。他告诉我:休屠泽的腌鱼、腌肉业务要和整体的卖盐业务拆开,给休屠泽团队提供的盐也要按照一定的价格结算,只是结算价格必须比卖给别的客户要低即可。
接着表态的是郦东泉,他的意见是:完全支持我搞这个业务,在河西、陇西的业务他参与不上但是他一定会尽力帮忙参与献策和搭建构架。
在郦东泉之后,其余股东虽然都没对未来是否参与“贩卖私盐”表态,但也都表示会帮助我一起讨论、策划如何在河西、陇西先将这个业务跑通。
我们找来河西地图,找到西海盐池。经测算,盐池与姑臧的直线距离是四百八十里、与觻得的直线距离是六百八十里、距离禄福八百四十里、距离临羌一百七十里、距离令居城五百五十里、距离金城五百四十里、距离狄道八百三十里、距离街亭一千八百里。
在这些目标点中,临羌往陇西地区的路线都是可以借助官道的。往河西重要城市的路线则全部要翻越祁连山脉(包括冷龙岭、祁连山主峰和南山),不过我并不担心,因为羌人的各部落想参与进来自然有办法。所以西海盐池其实是个非常好的资源点,从地理位置上来说经济价值极高。
在论证了原产地的交通便利性后我们就针对这个业务的具体开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最后达成以下的共识:
首先,为了降低业务风险和针对目标客群的特点,这个业务不适合全年开展,应该在每年秋季(第一年可以在冬季)开展。流民在秋季收获粮食后手头最宽裕、各族游牧人口同样在秋季生活状态最好、秋季也是休屠泽最适合储盐腌肉的季节。
其次,因为我们的目标客群家资应该都不丰,所以我们的盐要以易货为主、钱货交易为辅。原则上的定价是当地官盐价格的一半到三成(根据运费不同),针对休屠泽的销售价格是固定的每石一百五十钱,这个价格同样适用于与我们有亲属关系的流民和关系友善的陇西羌人、河西各部族。
再次,我们要派驻团队在西海负责煮盐和原始出盐的账目,先零羌负责在西海跟我们合作、给我们打下手。同时,先零羌要帮我们协调其余诸羌帮助运盐至临羌及冷龙岭、祁连山主峰以东及南山以北,而我们则要派人在相关区域接盐,并负责运往河西、陇西各地销售。
最后,我们要派到相关地区接盐和销售的团队必须很强悍且对当地非常熟悉。
在盘了这些方向性的东西后,我立即请羊利氏父子来一起洽谈相关事宜。
对于这个无本万利的生意,羊利氏父子只要不傻就都一定会支持我。
要说小羊利氏还是挺有心眼的,在得到这个方案后立即问了我一个问题:怎么分钱?
对于儿子的口无遮拦,老羊利氏立即进行了批评。他严厉斥责儿子向“共主大豪”讨价还价,表示应该绝对服从“共主大豪”的安排才对。
我告诉老羊利氏:小羊利氏也没错,算账本身就是商业的一部分,在做生意前算账是必须的。
我告诉他们:按照蒸发后过滤两次的粗盐计算,每出一石盐就给他们四十钱、给我派驻在西海组织他们煮盐的团队五钱。然后各部负责运输到合适的地方贩卖,原则上好走的路每石每一百里三到四文钱、不好走的路每石每一百里七到八文钱(要看整体规模效益)。哪个部落运输了盐,销售后这个钱就结算给哪个部落、老兵营运输的部分结算给老兵营的运输者。
我同时告诉他们:我们的目标客户流民都很穷,不一定全能给钱,所以算账时收到的可能是粮食、毛皮制品或别的有用物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