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昭武旧约(下)(2/2)

果然在七月十七日后晌,狼明夷那里传出了消息:因为辨别不清忠奸,他已经杀了儿子狼猛和所有被我释放的俘虏及俘虏的家属,但是他也遭到了族内的强烈反感,支持不住了,想和汉军和谈。

在赵充国协调觻得相关官员取得授权后,赵充国让我和乌文砚、支昆仑随他一起接见了狼明夷的使者、也是狼明夷的叔叔狼讼。

支昆仑告诉我:狼讼比狼无妄、狼明夷父子为人要好些,可以好好谈谈。

因为语言不通,整个谈判的过程我都是让赵充国带着乌文砚、支昆仑谈的。因为主要是代表大汉朝廷,最后的谈判条件没有涉及契约和私怨,主要就是要求“小月氏大王部”按照大汉律上缴武器并就袭击汉军问题接受处理。

在谈判过程中狼讼向我们透露:在今早爆发的内乱中,他们的部族一共又有接近一百精壮死于非命,目前整个部落对狼明夷意见很大。

在最后的谈判中,狼讼向我提了一个条件:昨天向狼猛许诺的三条是不是还可以算数?

我让翻译告诉狼讼:只要他们解除武装不要惹祸,我和狼猛说的条件继续作数。

在狼讼向回走的过程中,赵充国和李己的部队就尾随狼讼,与战力已经大损的“小月氏大王部”形成了对峙。

大约半个时辰后,一百多“小月氏大王部”的武装人员走出控制区,主动将刀、铁棒、弓箭等武器上交,狼讼再次出营代表“小月氏大王部”上呈文书,表示服从大汉朝廷安排,并抬出几十具尸体算作交出“袭击汉军”的元凶。

赵充国一面命部队将这些尸体斩首与之前击毙的小月氏人首级合并去报军功,一面在李己部的协助下直入“小月氏大王部”控制区,抓出狼明夷。

出乎我的预料,狼明夷将自己的儿子狼猛的尸体也交给了赵充国,算作“袭击汉军”的首恶。他被胁迫抓出来时,赵充国的部将正好在砍狼猛的头颅。狼明夷看着自己儿子的头颅被砍稍稍迟疑,但是最终还是选择了漠视。

狼明夷的举动让我非常不适,他让我联想到我那个素未谋面的怂人亲爹,由此我也暗下决心不能轻易放过他。

我叫来赵充国,协调他作了一个安排:让汉军扶持狼讼为“小月氏大王部”的继任族长,而狼明夷要以“叛乱首恶”的名义逮捕。

为防止意外,赵充国慎重的找来包括狼讼在内的几个“小月氏大王部”贵族及其它所有小月氏诸部的族长进行了半个时辰的交涉和商榷,结果是所有人都同意了让狼明夷来承担这次“叛乱行为”的责任。

得到这个结论后,赵充国协调觻得相关官员对狼明夷实施了正式逮捕。这时狼明夷才大呼冤枉,并不断大喊大叫骂人,直到被赵充国的部下狠狠敲晕并塞住嘴才消停。

处置完狼明夷,狼讼在赵充国的扶持下以小月氏首领的名义召集小月氏诸部与我谈了执行契约的事情。

狼讼告诉我和乌文砚、支昆仑:当初他们向右谷蠡王示弱并让支高峻背锅也是迫不得已。如果他们不让支高峻背锅,马就会被匈奴没收、所有生活在昭武的小月氏人也都有灭族的危险。他们并没有主动杀害同族,支高峻全族和支合黎等“义从胡”部族都是右谷蠡王所杀。

对于狼讼的辩解,支昆仑并不领情。他告诉狼讼:从头到尾都是狼氏的自私和懦弱造成了现在的结果,虽然现在首恶的后人已经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支高峻全族的命以及他父亲、族人的命不是轻飘飘几句辩解就可以不追究的。至于怎么追究,他将权力交给了支高峻的女婿和他门义从胡的恩人——也就是我。

这时,狼讼将目光转向我,并通过翻译向我表达了我应该遵守我向狼猛的承诺的意思。

我通过翻译告诉狼讼道:“昨晚,我和狼猛说了三条。第一条是你们无条件投降,接受大汉处置,你们做到了;第二条是按照契约履行合同,马不够可以用驼凑;第三条是让狼明夷给乌文砚和支昆仑道歉。那么现在我们先盘第二条吧。”接着我把当年的契约盘了一遍,目前‘小月氏大王’部可以交付一百匹牝马,按照契约五万钱一匹,扣除定金还应付尾款三百五十万。牡马四百匹只能交付一百匹,扣除定金共五百二十五万钱。无法交付的牡马折合一匹牡马抵四头骆驼,就是一千二百头骆驼,扣除定金要付一千五百七十五万,总共两千四百五十万钱。

听我说完,狼讼道:“这个账不对啊!我听说您昨天说的是‘按现在的市价。’”

我笑着让翻译告诉狼讼道:“要么是翻译搞错了,要么是你听错了。你们背信弃义害了那么多人命,现在我凭啥还给你们连契约都推翻的机会?”

不等狼讼质疑,我让翻译告诉全部小月氏族人道:“至于那个第三条,让狼明夷道歉,这么多人命,这个道歉并不是说句“对不起”就行的,而是必须付出足够的代价。现下狼明夷已经成了阶下囚,估计也不愿意出来道歉,那么我们就更要没收他的所有私产来让他承担代价。我的想法是:就算按照狼氏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月氏人共同的生命和财富才出卖了我丈人和义从胡,那么这些财富就因该你们月氏人共同拥有,所以这个两千四百五十万钱,应该按照还活着的成年男丁人头,分给你们所有部落!”看着群情高涨的小月氏其余各部,我补充道,“大王部属于狼明夷的私产应该都这么分!”

等我说完这个计划,狼讼沉默了。他知道:他无力改变什么,而且没人会帮他。“小月氏大王部”掌握了全族八成财富,这里面又有超过七成是狼明夷的私产(连他这个叔叔都没份)。我宣布这么分配,所有人都会赞扬我劫富济贫,没人会在乎驼、马是不是卖亏了,何况我还有契约在手,更有血债道义。

在达成协议后,我就将准备好的买驼、买马的军资交付给了月氏人,并让乌文砚协助支昆仑主导安排了这些现钱及狼氏部落全部财产的再分配(原则上只拿走狼明夷的私产)。

在这之后,觻得候农令也组织相关官员和各部签署了协议,由大汉补偿一定路费和安家费安排月氏人迁徙,让出昭武城附近地盘。

因为突然多出大量财产,且目标迁徙地不算很远,各部对迁徙全无抗性,在赵充国见证下都心甘情愿和觻得官属签订了迁徙文书。

后来,狼明夷被依律处死,昭武地区的小月氏人也各奔前程。昭武成为张掖郡最大的屯田区,完全被戍边屯田的汉人占据。

昭武的小月氏人拿到我分配给他们的财产及大汉给的补助都离开了昭武,前往各地。两支约三百多人的小月氏部落归附加入了义从胡,被安置在牧场最南边防守氐人和羌人;有九支部落迁徙祁连山南与羌人融合,成为南山羌;狼氏小月氏被迁居敦煌西南,并与羌人融合,成为狼何羌。

七月十八日,获得了大量驼马的我们与支昆仑道别,继续往禄福城前进。

二十九年前的昭武旧约沾满了鲜血,而它最后的履约也是沾血的,靠的是武力和诡诈。这也是弱肉强食法则下我和老兵营必然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