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倭国大审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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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倭国列岛在原子弹的余威与战败的阴霾中瑟瑟发抖,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终章以同盟国的完胜落下帷幕。当“密苏里号”战列舰上的投降签字墨迹风干,对日战后处理的主导权争夺战随即打响。兴南——这个在二战中异军突起的华人强权,凭借“烛龙计划”原子弹的绝对威慑、南洋战场的铁血战功,以及横跨中南半岛的庞大疆域,在同盟国博弈中强势突围。根据《对倭占领分区协定》,兴南获准独占冲绳岛及周边20余个附属岛屿的占领权,成为首个在倭国本土及离岛实施军事占领的华人国家,这一决策不仅是对兴南战力的认可,更是其东亚霸权确立的标志性起点。

冲绳岛,这座扼守西太平洋航道的战略要地,北接倭国九州,南邻台湾岛,是控制东亚与东南亚海上交通线的咽喉。兴南对其的占领,绝非单纯的象征性驻军,而是带着“血债血偿”的复仇意志与战略布局的深远考量。1945年9月20日,搭载着1万名“兴南驻倭占领军”的运输舰队,在兴南海军“兴南号”航母战斗群的全程护航下,以碾压之势驶入冲绳那霸港。这支占领军清一色由镇南纵队的百战精锐组成——他们是从中南半岛丛林游击战、新加坡保卫战、菲律宾跨海远征中浴血存活的钢铁之师,每一名士兵都背负着华人同胞被倭军屠杀的血海深仇。部队番号定为“兴南驻倭占领军”,指挥官由素有“铁血屠夫”之称的楚磊中将担任,他在新加坡战役中因血洗倭军据点、活埋战犯而声名远扬,由他执掌冲绳占领事务,预示着兴南对倭政策将是毫不妥协的铁血统治。

登陆当日,那霸港被死亡般的肃杀气氛笼罩。50辆“雄狮”iv型主战坦克呈楔形阵列碾压上岸,88毫米主炮直指市区方向,履带碾过路面的轰鸣声如同死神的丧钟;天空中,30架“猎鹰”喷气式战斗机编队超低空掠过,机翼下挂载的炸弹与火箭弹清晰可见,引擎嘶吼着宣泄着积压多年的仇恨。占领军士兵身着丛林迷彩作战服,肩扛“兴南1式”半自动步枪,腰间别着军用匕首,眼神中没有丝毫怜悯,只有对侵略者的刻骨憎恨。他们踏着倭军战俘铺设的木板登陆,脚下的土地仍残留着冲绳战役的血污,空气中弥漫着硝烟与死亡的气息。

与美军在倭国本土推行的“怀柔改造”政策不同,兴南驻倭占领军的统治纲领只有八个字:“宽民严敌,铁血清算”。所谓“宽民”,绝非对倭国人的怜悯,而是为了分化普通民众与军国主义残余——占领军允许民众保留基本的生活秩序,但所有物资配给必须由占领军统一管控,任何反抗行为都将以“通敌”论处;所谓“严敌”,则是对军国主义势力的无差别、无底线清算。楚磊在登陆后的首次训话中,对着全岛广播嘶吼:“你们的先辈用刺刀剖开孕妇的肚子,用机枪扫射逃难的孩童,用烈火焚烧华人的家园——现在,轮到你们偿还血债!冲绳的每一寸土地都将成为军国主义的坟墓,任何试图为侵略翻案的杂碎,都将死无全尸!”

占领军的“宽松”仅维持在最低限度:他们修复了部分供水供电设施,但仅限平民居住区使用;重建了3所小学与2所医院,但入学就医必须出具“反战宣誓书”,明确表示与军国主义划清界限;发放的粮食与药品仅够维持基本生存,且需以无偿劳动为代价。而在清算军国主义残余方面,兴南军队展现了令人胆寒的铁血手段。“军国主义肃清司令部”下设的“猎狼队”,由统调局特工与退役老兵组成,他们手持倭军战犯名单与右翼分子档案,在全岛展开“地毯式搜捕”。无论倭军士兵是否投降、是否参与过战争罪行,只要曾身着军装,一律视为“潜在战犯”逮捕;任何家中藏有军刀、军服、战争书籍的民众,均以“军国主义同情者”论处,房屋当场烧毁,全家发配至矿场服苦役。

在冲绳北部山区,一支潜藏的倭军残余部队拒不投降,楚磊直接下令“雄狮”坦克集群发起平推式进攻,坦克碾压过丛林与山洞,将躲藏的倭军全部活埋;在那霸市,一名老人因悬挂天皇画像被巡逻队发现,当场被拖拽至市中心广场,处以公开枪决,警示所有民众“天皇崇拜者死”。仅一个月内,冲绳岛便有3000余名倭军残余、右翼分子被处决,5000余人被发配至兴南本土的矿场终身劳役,1万余名“可疑分子”被关押在集中营,接受无休止的审讯与虐待。兴南军队的铁血政策,让冲绳民众陷入极度的恐惧,没人敢提及“天皇”“军国主义”等词汇,甚至不敢在公共场合说倭语,只能用生硬的华语交流。

兴南之所以能在对倭战后处理中拥有绝对话语权,核心底气来自其手中的原子弹与碾压性的军事实力。兴南原子弹在广岛和长崎的惊天一爆,让全世界见证了其毁灭力量,也让英美苏等大国也不愿轻易违逆兴南的意志。因此,在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兴南代表团以“受害国代表”与“核强权”的双重身份,强势主导了战犯审判进程,坚决拒绝英美等国“为战略利益纵容战犯”的提议,誓要将所有沾满华人鲜血的侵略者送上断头台。

兴南代表团提交的《战犯清算终极名单》,堪称“倭国战犯的死亡名录”,涵盖了从军政高层到战场基层的所有罪魁祸首,上一世逃脱审判的战犯被全部纳入,无一遗漏。经国际法庭裁定(实则为兴南强权施压的结果),以下甲级战犯全部受到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甲级战犯名单(共42人,含上一世逃脱审判者,无一人幸免)

1. 东条英机:前倭国首相、陆军大将,主导发动太平洋战争、侵华战争,双手沾满亚洲各国人民鲜血,判处凌迟处死(公开执行,持续72小时);

2. 板垣征四郎:陆军大将,“九一八”事变策划者,伪满洲国建立主导者,判处活埋(跪埋于南京光华门);

3. 土肥原贤二:陆军大将,特务头子,策划“华北五省自治”,煽动汉奸叛乱,判处五马分尸(在北平执行);

4. 松井石根:陆军大将,南京大屠杀主犯,纵容倭军屠杀30万无辜平民,判处火刑(在南京中华门执行,复刻倭军纵火暴行);

5. 广田弘毅:前倭国首相,推行“广田三原则”,推动倭国走向法西斯化,判处绞刑(绞架悬挂于东京市中心,暴晒7日);

6. 木村兵太郎:陆军大将,倭军参谋本部次长,在中南实施“死亡行军”,判处剥皮实草(在仰城公开展示);

7. 武藤章:陆军中将,南京大屠杀直接参与者,太平洋战场侵略行动策划者,判处腰斩(在马尼拉执行);

8. 畑俊六:陆军大将,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主导对华正面战场作战,判处炮决(在华国北平执行);

9. 梅津美治郎:陆军大将,“何梅协定”签署者,镇压中国抗日力量,判处挖眼割舌(在天津执行,让其感受亡国之痛);

10. 荒木贞夫:陆军大将,右翼团体“国本社”核心,鼓吹“军国主义至上”,判处公开鞭尸(死后鞭尸300鞭,骨灰撒入厕所);

11. 小矶国昭:前倭国首相、陆军大将,推行对华、对东南亚侵略扩张,判处水刑(在曼谷执行);

12. 平沼骐一郎:前倭国首相,法西斯团体“国本社”创始人,判处电击处死(在东京国际法庭现场执行);

13. 木户幸一:内大臣,天皇近臣,参与制定所有侵略政策,判处凌迟处死(与东条英机一同执行);

14. 贺屋兴宣:前大藏大臣,为侵略战争筹措军费,实施战时经济掠夺,判处终身苦役(发配至兴南油田,终身从事高危作业);

15. 星野直树:企划院次长,主导对华经济侵略,掠夺中国资源,判处活埋(埋于被掠夺的矿山之下);

16. 南次郎:陆军大将,前朝鲜总督,推行殖民统治与奴化教育,判处绞刑(在汉城执行);

17. 岛田繁太郎:海军大将,海军军令部总长,主导太平洋海战,判处炮决(用155mm榴弹炮处决,尸骨无存);

18. 冈敬纯:海军大将,海军省次官,策划偷袭珍珠港,判处火刑(在珍珠港执行);

19. 大岛浩:陆军中将,驻德大使,推动德日意轴心国同盟,判处终身苦役(发配至兴南修路);

20. 白鸟敏夫:外交官,鼓吹对外扩张,推动倭国退出国际联盟,判处割耳削鼻(在日内瓦执刑,羞辱其外交身份);

21. 铃木贞一:陆军中将,企划院总裁,制定侵略战争战略规划,判处凌迟处死(在南洋华人遇难地执行);

22. 佐藤贤了:陆军中将,参谋本部作战部长,策划诺门坎战役、太平洋战争,判处活埋(埋于诺门坎战场);

23. 桥本欣五郎:陆军大佐,右翼团体领袖,煽动侵华战争,参与南京大屠杀,判处五马分尸(在南京执行);

24. 岸信介:前商工大臣,参与对华经济侵略,包庇战犯,推行法西斯政策,判处公开处决(在东京街头执行);

25. 儿玉誉士夫:右翼政客,特务组织头目,为日军筹措战争资金,从事暗杀活动,判处凌迟处死(在上海执行);

26. 牟田口廉也:陆军中将,中南战场指挥官,实施“饥饿战术”,屠杀战俘与平民,判处活埋(埋于兴南战俘营遗址);

27. 中岛今朝吾:陆军中将,第十六师团师团长,南京大屠杀直接执行者,判处剥皮实草(在南京紫金山执行);

28. 酒井隆:陆军中将,香港占领地总督,屠杀香港平民与战俘,判处绞刑(在香港中环执行);

29. 安藤利吉:陆军大将,台湾总督,镇压台湾人民抗日运动,判处火刑(在台北执行);

30. 本间雅晴:陆军中将,菲律宾占领军指挥官,虐待美军战俘,判处炮决(在菲律宾巴丹半岛执行);

31. 松井太久郎:海军大将,驻汪伪政权大使,扶持汉奸政府,判处终身苦役(发配至兴南盐场晒盐);

32. 末次信正:海军大将,海军军令部次长,参与策划太平洋战争,判处水刑(在东京湾执行);

33. 永野修身:海军大将,海军军令部总长,偷袭珍珠港主谋之一,判处电击处死(在夏威夷执行);

34. 岩村通世:陆军中将,第七师团师团长,参与侵华战争与太平洋战争,判处活埋(埋于长城脚下);

35. 宇垣一成:陆军大将,前陆军大臣,推行扩军备战,策划侵华战争,判处凌迟处死(在北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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