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朝堂辩经(1/2)
匿名信的警告像一根刺,扎在陈恪心头。但他知道,此时此刻,自己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集中在即将到来的朝会——陛下已下旨,明日朔望大朝,将首次公开议及《新则》修订事。
这不是普通的朝会。自《新则》修订馆设立以来,朝野议论纷纷,各种攻讦、揣测、流言已发酵近月。明日的朝堂,将是新旧思想第一次正面碰撞的战场。赢了,可为《新则》争取更多支持与舆论空间;输了,不仅修订工作可能受阻,更可能让那些暗中窥伺的势力,找到群起攻之的借口。
是夜,修订馆灯火通明。陈恪将核心成员悉数召至密室。
“明日朝会,陛下虽未明言,但必定会问及《新则》进展及争议。”陈恪扫视众人,目光沉静,“我们需做好万全准备。对手攻讦,无非集中于几点:其一,指责新制‘以吏为师’,败坏士大夫气节;其二,攻击‘财产申报’窥探隐私,非君子所为;其三,抨击‘异地交流’不近人情,扰乱地方;其四,最阴毒者,可能将新制与‘法家苛政’‘与民争利’乃至‘图谋不轨’挂钩。”
徐谦率先开口:“首条最为关键。‘以吏为师’出自《史记》,本意尚可商榷,但经汉代儒生演绎,已成贬斥刀笔吏、尊崇士大夫德治之套语。他们必引此攻讦,谓我等着重规章、考核、数据,是舍本逐末,将高尚的治国平天下,降格为胥吏计较锱铢。”
裴明皱眉:“此乃根本理念之争。儒家重德治、重教化、重君子表率;而新制重规则、重监督、重程序正义。二者并非完全对立,但在反对者口中,必被渲染为非此即彼。”
“那就让他们渲染。”陈恪忽然道,眼中闪过锐光,“明日朝堂,我们不避此争,反而要主动迎上去,将这场辩论,拉到我们预设的战场。”
众人都看向他。
“徐侍讲,”陈恪转向徐谦,“你是理学名家之后,熟读经义。请即刻草拟一篇《辩‘以吏为师’疏》,核心要义有三:第一,引《周礼》——圣王制礼,皆有法度,设官分职,各司其守,此非‘吏事’乎?周公制礼,孔子从周,岂是鄙薄具体政事?第二,引《论语》——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其身正,不令而行’,‘正名’即是定分止争,即是规则;‘身正’需有标准可依,而非空谈。第三,引本朝太祖《皇明祖训》中‘百官履职,各有定章’‘考课务严,赏罚必信’诸条,阐明重视规制考核,乃祖宗成法,非标新立异。”
徐谦眼睛一亮:“妙!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用他们奉为圭臬的经典和祖制,来为新制正名!”
“不止,”陈恪继续道,“我们还要反将一军。明日若有人攻讦‘以吏为师’,我便要问:何为‘吏’?若依《周礼》,六官皆王臣,各守其职,皆为‘吏’。若依当下,则朝堂诸公,谁不处理具体政务?户部核销钱粮,刑部审谳案牍,工部督造工程,莫非皆非‘君子之事’?将具体政务与道德修养对立,才是真正曲解圣人之意!圣人是要求君子‘在其位,谋其政’,且要‘谋之以其道’——这个‘道’,就包括了公正、廉洁、高效的办事规矩!”
顾恺之抚掌:“此言犀利!将高高在上的道德批判,拉回具体的为官实务。看谁还敢空谈误国。”
“至于‘财产申报’涉隐私、‘异地交流’扰民生等具体指责,”陈恪看向沈括,“沈主事,你连夜核算,将青州试行相关制度前后,赋税征收效率、民间诉讼减少数量、胥吏贪墨案发率变化等数据,做成简明图表。裴大人,你熟稔刑名,请列举三例——皆是因官员在一地任职过久、关系网盘根错节而酿成的冤案或窝案,要时间、地点、人物、后果清晰。”
“赵衡、孙淼、李振,”陈恪点向三位年轻官员,“你们各拟一段话,分别从地方亲民官、中枢事务官、监察官的角度,谈若无明确规制与异地交流,可能遭遇的困境与诱惑。不必讳言,要真切,让人感同身受。”
众人领命,各自忙碌。密室中只剩下陈恪与苏十三。
“那封匿名信……”苏十三低声道。
“查得如何?”
“送信手法老练,无迹可循。但‘民变’二字,非同小可。属下已加派人手,盯紧京畿几处历来容易生事的地段,尤其是流民聚集处、码头力夫、还有……”苏十三顿了顿,“还有几家近期因《新则》流言而股价波动较大的皇商、官店附近。若有异动,必是有人煽动。”
陈恪颔首:“光盯着不够。明日朝会,若真有‘民变’消息传来,无论是真是假,对方必定会借此发难,指责新政扰民,激起民变。我们需有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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