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经义之争(2/2)

“必须正面回应,而且要在他们最擅长的领域——经义阐释上做出回应。”陈恪对裴明、顾恺之及核心团队说道,“我们不能只讲‘必要’,更要讲‘正当’;不能只谈‘效用’,更要论‘道义’。”

他决定不再等待,主动出击。

数日后,陈恪借向皇帝汇报修订进展之机,请求在文华殿举行一次小范围的“经筵讲论”,主题便是“古之察吏与今之防腐”,邀请翰林院、国子监的饱学之士,以及关心此事的部院官员参与。

景隆帝准奏。

讲论之日,文华殿侧殿内,济济一堂。周廷玉自然在座,还有多位翰林学士、国子监祭酒、博士,以及闻讯而来的各部官员。陈恪一方,则有徐谦、裴明等人支持。

陈恪作为主讲人,先向御座上的皇帝行礼,然后转向众人,开门见山:

“今日蒙陛下恩准,与诸位饱学之士共论察吏之道。近日朝野有议,谓新制令官员申报财产,是‘诱使言利’‘舍本逐末’,乃至斥为‘法家余绪’。恪不才,愿就经义,略陈管见。”

他声音清朗,姿态从容:“《尚书·舜典》有载:舜‘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何以弗迷?非仅凭个人德性,亦因有制度、有考核。舜命禹‘平水土’,命弃‘播百谷’,命契‘敷五教’,皆明定职守,考其绩而陟罚之。此非‘察’乎?非‘核’乎?”

他略作停顿,目光扫过周廷玉等人:“《周礼》六官,各有职掌,岁终则‘令群吏正岁会,月终则令正月要’。天官冢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其中‘官刑’‘官计’,皆考核纠察之制。这些制度,可曾使西周官员沦为‘市侩’?可曾阻碍周公制礼作乐、成成康之治?”

周廷玉面色不变,缓缓道:“陈佥宪所引,乃先王治官之制,其要在‘考绩黜陟’,非在窥探私产。且上古淳朴,人心向公,岂可与今日相较?”

“周老所言极是,时移世易。”陈恪接过话头,“然《孟子·滕文公上》有言:‘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则井田不均,谷禄不平。孟子何以将‘正经界’作为行仁政之始?因制度公平乃德政之基!今之官员财产,若来路不明,便如田界混乱,侵吞公田,何谈‘仁政’?申报之制,非为窥探隐私,实为‘正经界’,明‘谷禄’,使俸禄赏罚有所依据,使清廉者得其誉,贪浊者无所遁形。此非‘舍本逐末’,实为‘固本清源’!”

他将财产申报与孟子“正经界”的着名主张联系起来,赋予了其追求制度公平的崇高意义,巧妙地回应了“舍本逐末”的指责。

“至于‘言利’,”陈恪继续道,“孔子罕言利,是诫人勿见利忘义,非谓君子须绝口不言利、不知利。《易·系辞》云:‘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可见圣人深知‘财’乃‘聚人’‘成事’之基,关键在于‘理财正辞’,即管理财富合乎正道。官员申报财产,正是‘理财正辞’于己身之体现,是‘义’对‘利’的规范和引导,何悖于君子之道?”

他环视众人,语气恳切:“今日修订《新则》,所秉持者,非商鞅、韩非之苛法,实乃周公之制、孔子之教、孟子之仁政精神!其目的,非以吏为师,乃是以‘制度’为师,以‘公平’为师,以‘阳光’为师!使善者得其彰,恶者得其罚,百官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天下臻于至治。此方为真正的‘明明德’,真正的‘亲民’,真正的‘止于至善’!”

一番论述,引经据典,层层推进,将申报财产等现代制度理念,完美地镶嵌进了儒家经典的话语体系与价值框架之中。不仅反驳了“法家余绪”的指控,更将其提升到了践行儒家理想的高度。

殿内一时寂静。许多原本持中立或怀疑态度的官员,脸上露出了深思的表情。周廷玉端坐不语,手中茶盏久久未动。

御座上,景隆帝的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赞许。

陈恪知道,这场经义之争,他至少没有输。思想的坚冰,已被撬开了一道裂缝。而接下来,他需要用更扎实的条款设计,将这股理念之风,吹入《新则》的每一个字句之中。真正的较量,还在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