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法庭交锋(1/2)
滨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庄严肃穆。
国徽高悬在审判席上方,法槌静静卧在法官手边,空气中弥漫着法律的威严与剑拔弩张的紧张感。
原告席上,“恒能新材料”的代理律师团队西装革履,为首的是业内以“擅长资本类专利诉讼”闻名的张律师。
他正低头与身旁的建仁系法务高管低声交流,神色带着几分胸有成竹的傲慢。
被告席一侧,林志军、赵树影、苏晓晴并肩而坐。
公司法务总监与领航资本派驻的资深律师坐在他们身后,手中厚厚一沓文件袋,装着足以扭转乾坤的证据。
林志军穿着一身简洁的深色西装,背脊挺得笔直,目光沉静地扫过原告席,落在旁听席后排那个若隐若现的身影上。
李建仁虽未亲自出庭,却一定在暗中注视着这场“围剿与反围剿”的关键战役。
庭审正式开始,张律师首先起身,声音洪亮,带着刻意营造的“正义性”。
“尊敬的法官阁下,合议庭成员,我方当事人‘恒能新材料’,系建仁资本旗下专注新能源材料研发的核心企业。我方拥有专利号为zlxxxxxxx的‘一种石墨烯基电池材料的制备方法’的合法专利权。”
他举起一份专利证书复印件,展示在法庭投影上。
“被告‘新能材料科技’所研发的‘第三代石墨烯电池材料’,其核心工艺‘多层石墨烯堆叠与定向调控’,完全落入我方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对我方在先技术的严重侵权!基于此,我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一亿元!”
张律师的陈述逻辑清晰,试图用“专利证书+宽泛的技术描述”,快速在法庭上构建起“新能材料侵权”的初步印象,迎合普通听众对“专利诉讼”的模糊认知。
旁听席上,几家闻讯而来的行业媒体记者,笔尖已经悬在笔记本上方,准备记录“亿元索赔”的重磅消息。
“反对!”
领航资本派驻的王律师立刻起身,声音沉稳有力。
“原告方的指控,完全是建立在‘混淆技术概念、滥用专利权利’的基础之上!”
他示意法警将证据袋传递给合议庭,同时操作法庭投影,切换到新的画面。
那是赵树影团队熬夜整理出的《专利申请时间线对比图》。
“法官阁下,合议庭成员,”
王律师指着投影,语速不疾不徐却字字千钧。
“首先,关于‘在先技术’的时间先后问题。原告方声称其专利基于‘2023年国际会议公开的在先技术’,但我方有充分证据证明:”
投影切换,显示出《advanced energy materials》论文的在线发表记录截图(时间:2022年6月10日),以及“恒能”专利的最早优先权日(2023年1月5日)。
“这份2022年6月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完整公开了原告专利中所谓的‘核心工艺’。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新颖性’的规定,原告专利因已被现有技术公开,本就不具备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属于无效专利!”
张律师脸色微变,立刻反驳。
“论文发表不代表技术实际应用,我方专利的创造性在于……”
“创造性?”
王律师毫不留情地打断,投影再次切换。
这次展示的是“新能材料”核心专利“原子级调控三维多孔架构”的申请文件首页,申请日赫然标注着——2022年3月1日。
“更关键的是时间顺序!”
王律师的声音陡然提高,带着破局的力量。
“原告方用于指控侵权的专利,其最早优先权日为2023年1月5日,而我方‘新能材料’的核心专利,申请日为2022年3月1日!我方技术公开在先,原告专利申请在后!请问原告方,用一个‘申请在后’的专利,如何能指控‘申请在先’的技术‘侵权’?这完全违背《专利法》的‘先申请原则’!”
法庭内瞬间安静下来。
原告席的张律师脸上的傲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慌乱。
旁听席的记者们也愣住了,原本准备好的“新能材料侵权”标题,此刻显得无比荒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