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去其苛暴存其核(1/2)

李斯主持的《秦律》修订工作,在严谨而充满争论的氛围中稳步推进。其核心指导思想非常明确,那便是 **“去其苛暴,存其核心”** 。这八个字,看似简单,却蕴含着极高的政治智慧和平衡艺术。

“**存其核**”,意味着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秦律》的根本原则和帝国统治的基石。这一点,李斯绝不容许任何动摇。修订班子中的儒家学者曾试探性地提出,是否可以在律法中引入一些“亲亲相隐”的儒家观念,即允许亲属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隐瞒罪行而不连坐。此议立刻遭到了李斯和法家学者的坚决反对。

“荒谬!”一位法家背景的廷尉府官员驳斥道,“若容亲亲相隐,则父子兄弟可相互包庇,奸邪之徒得以隐匿于家门之内,国法威严何在?朝廷何以治奸?此乃乱法之论,绝不可行!”

李斯亦明确表态:“商君立法,旨在强公室,杜私门。连坐之制,虽有严酷之处,然其令民互相监察,使奸邪无所遁形,乃秦之所以强之关键。此**核心**所在,万不可易!” 他深知,一旦这个口子打开,宗族势力就可能重新坐大,削弱中央集权,这是绝不允许的。

同样被坚决保留的,还有奖励军功的“首功制”、严惩叛国、谋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重罪条款、以及维护土地制度和赋税体系的各项规定。这些都是确保帝国强大和统一的**核心**利器。

而 **“去其苛暴”** ,则主要针对那些在和平建设时期显得过于不近人情、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的具体条款。修订的重点集中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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