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宗藩条例》(2/2)

二是,清查隐冒庄田:派官员清查夺隐冒庄田余顷,归还百姓;

三是,禁止藩王奏讨土地:严禁藩王以各种名义侵占民田,违者严惩!

当年,明世宗还对部分亲王进行了惩罚:

德王朱某字因侵占民田、违制敛财,被世宗削爵后流放贵州充矿役;

伊王朱某字:因多次强占民田、滥杀无辜,被世宗削爵赐死,王府财产籍没;

徽王朱某字:因强占民田、欺压百姓,被削爵后流放云南。。。福王不敢接着往下看,他全身冒冷汗,他跳着往下看。

最后面是乾圣皇帝亲自点评:明世宗《宗藩条例》为隆庆、万历时期的土地改革(如“一条鞭法”)奠定了基础,成为我朝财政改革的重要起点!

如今,朕也是面临国库空虚,财力不逮之际,朕决心效仿明世宗推行新政,望天下同遵!

下面一版,一个显着黑体标题则是:昔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再是空谈”!

内容则是抓捕贪官污吏,对陕西、山西行省一些犯罪的亲王、郡王甚至到最小的爵位“奉囯中尉“都被依法治罪,大部分都被抄家,家族宗亲一并连坐,全部剥夺原有封号与特权,降为平民使其自谋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