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入乡随俗,代购也得懂市场调研(1/2)
凌晨三点。
林晚揉了揉有些发酸的太阳穴,手里捧着那只印着“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缸子,眼睛却死死盯着面前悬浮的系统光屏。
小酥肉和糖醋里脊条的策略成功了,但这不够。
那只是一种“零食”,一种来自家乡的慰藉。但人不能光吃零食活着。
英国群的消息提示音还在零星地响着。因为时差的关系,现在正好是伦敦的晚上八点,大部分留学生刚结束一天的课程或者是泡完图书馆,回到了那个冰冷狭小的宿舍。
林晚没有说话,她像是一个潜伏在深海的猎人,静静地窥屏。
要想赚这帮天之骄子的钱,就得先把自己变成他们肚子里的蛔虫。
群里的画风和美国群截然不同。
美国群里讨论的是“哪家costco的牛肉打折”、“周末去哪个国家公园bbq”。而英国群里,充斥着一种淡淡的忧伤和对食物的绝望。
【ucl_秃头学霸】:(图片)今天的晚餐。tesco买的打折鸡胸肉,水煮西兰花。讲真,我觉得我现在就是一只吃草的羊,这鸡肉柴得能把牙缝塞满。
【曼城在逃公主】:你也太惨了。我煮了面条,但是这里的酱油味道好怪,一股子化学试剂的味道。我想做个红烧肉,结果把烟雾报警器弄响了,刚才房东上来敲门,差点要给我开罚单。
【london_eye】:别提了。我为了省事,连吃了三天的炸鱼薯条。我现在感觉我的味蕾已经退化了。刚才我那个英国室友还问我要不要尝尝仰望星空派……我看着那几个死不瞑目的鱼头,差点当场去世。
【sherlock】:@london_eye姐妹,你要坚强。
【london_eye】:坚强个屁啊!我现在就想吃点有味儿的东西!哪怕是给我一瓶老干妈,我蘸着鞋底都能吃下去!真的,我现在觉得只要蘸料到位,鞋底都比这边的炸鱼好吃!
林晚的目光瞬间凝固在这一行字上。
“蘸鞋底都好吃……”
她喃喃自语,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
这不仅是一句吐槽,这是一个巨大的痛点,更是一个被所有人都忽略的市场空白。
林晚迅速在脑海中梳理了一下信息:
1.英国并非没有食材。超市里的牛奶比水便宜,牛肉、鸡肉、鸡蛋都价格低廉。
2.留学生的痛点在于“不会做”或者“没法做”。复杂的烹饪会产生油烟,触发警报,招惹房东。
3.英国本土食物极其匮乏,味道单一,且多为油炸或冷食。
既然他们不能在宿舍里搞出满汉全席,也不能天天点昂贵的中餐外卖,那为什么不卖给他们“灵魂”呢?
所谓中餐的灵魂,不就是那一勺能化腐朽为神奇的酱料吗?
如果有这样一种酱:它既能拌面,又能蘸肉,甚至能拯救那难吃的炸鱼薯条和干柴的鸡胸肉;它开盖即食,没有油烟,甚至不需要加热。
那它就不是酱,那是留学生的“救命药”。
林晚猛地站起身,椅子在地上划出一声刺耳的摩擦声。
她转身冲出办公室,直奔隔壁的临时厨房。
此时已经是下半夜,王师傅刚把最后几锅小酥肉炸完,正坐在马扎上抽烟,脚边放着一杯浓茶。
看到林晚风风火火地冲进来,王师傅吓了一跳,手里的烟差点掉了:“咋了林总?酥肉出问题了?”
“没问题,酥肉卖得很好。”林晚摆摆手,拉过一张凳子坐在王师傅对面,眼神灼灼,“王师傅,我还得再麻烦你个事儿。咱们得搞个新产品。”
王师傅吧嗒了一口烟,乐了:“林总,你这脑子转得也太快了。这酥肉才刚卖出去,又要搞啥?满汉全席我这小锅可折腾不开啊。”
“不搞复杂的。”林晚伸出一根手指,“我就要一样东西——酱。”
“酱?”王师傅一愣,“豆瓣酱?甜面酱?”
“不是那种做菜用的生酱。”林晚摇摇头,身体前倾,语气急促,“我要的是一种‘万能酱’。能直接吃的,熟的。要香,要稍微有点辣,但不能太辣,因为那边有些南方学生吃不了重辣。最好带点甜口,还要有肉,有嚼头。”
王师傅皱着眉,在脑子里搜索着自己的毕生所学:“你是说……像咱们吃面用的肉臊子?还是吃火锅用的那个蘸碟?”
“结合一下!”林晚比划着,“你想啊,那帮孩子在国外,天天吃水煮菜、炸鱼块。嘴里淡出鸟来了。我要这瓶酱,只要往那白水煮鸡胸肉上一浇,立刻就能变成口水鸡的味道;往那干面包上一抹,比汉堡还香;拿根薯条往里一蘸,能吃出火锅的感觉!”
王师傅是个老江湖,一听这话,眼睛立马亮了。
作为一个厨师,最见不得的就是别人吃得猪狗不如。听林晚描述那帮学生吃“水煮西兰花”、“干柴鸡胸肉”,他这职业病就犯了。
“林总,你这算是问对人了。”王师傅把烟头掐灭,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你要说做大菜,我可能不如那些国宴大师。但要说这调味儿、弄酱,那是咱们川菜的看家本领。”
他走到灶台前,指着那一排排调料罐子:“你说的这个,其实就是咱们川菜里的‘怪味’改良版。”
“怪味?”林晚有些疑惑。
“对,怪味。”王师傅解释道,“咸、甜、麻、辣、酸、鲜、香,七味俱全,互不压味。这玩意儿最霸道,啥都能蘸,啥都能拌。但这只是个味型,要做成能装瓶卖的酱,得加料。”
王师傅挽起袖子,眼神变得专注起来:“光有味儿不行,得有实惠东西。我给你弄个‘怪味肉酥花生酱’。底油用菜籽油炸香,下五花肉丁煸干,加芽菜提鲜,再配上炸得酥脆的花生碎和白芝麻。最后用糖醋汁收尾,封住那个味儿。”
林晚光是听着描述,喉咙就忍不住动了一下。
2005年的猪肉,那是正儿八经的粮食猪,肉香浓郁。菜籽油,是物理压榨的,金黄透亮。这些原材料本身就是最大的杀手锏。
“能做吗?现在?”林晚问。
“能!”王师傅也是个爽快人,“正好刚才炸酥肉剩下的油温还在,有些边角料的碎肉也能利用上,不浪费。你看我的!”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小小的厨房里上演了一场味觉的魔术。
王师傅先是将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成小拇指甲盖大小的丁,下锅煸炒。随着油温升高,肉里的水分被逼出,肉丁渐渐变成了金黄色,散发出一种原始的油脂香。
接着是切碎的宜宾碎米芽菜,这东西是咸鲜味的灵魂。
然后是重头戏——调味。
王师傅的手很稳,一大勺特制的红油辣子泼进去,厨房里瞬间腾起一股呛鼻却诱人的香辣味。紧接着是花椒粉、白糖、保宁醋……
各种调料在高温下发生着剧烈的化学反应。
最后,王师傅抓了一大把刚刚炸好、压碎的花生仁和白芝麻撒进去,快速翻炒均匀。
“滋啦——”
一声响,起锅。
一盆红亮油润、浓稠适度、颗粒分明的酱料摆在了林晚面前。
那股味道霸道极了。它不是单纯的辣,也不是单纯的香,而是一种混合了肉香、油香、坚果香以及复合调料香气的嗅觉炸弹。
林晚没忍住,拿了一双筷子,蘸了一点放进嘴里。
第一感觉是香,芝麻和花生的香气直冲鼻腔。紧接着是微甜和微酸,瞬间打开了味蕾。最后才是那股醇厚的肉香和微微的麻辣,在舌尖上跳舞。
“绝了。”林晚竖起大拇指,这味道比她前世吃过的任何一种网红酱都要丰富,“王师傅,这要是拿去拌鞋底,我看鞋底都能卖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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