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汉纪二十五(2/2)
4. 丁酉日,光禄大夫傅喜被任命为大司马,封为高武侯(《恩泽侯表》记载:高武侯的封国在南阳杜衍县 。《考异》曰:《公卿表》记载:“绥和二年,十一月,庚午,师丹任大司马,四月,调任。建平元年,四月,丁酉,傅喜任大司马。”《傅喜传》记载:“第二年正月,师丹调任大司空,傅喜被任命为大司马。”荀《纪》也记载在正月。根据《长历》,这一年四月是癸亥朔日,没有丁酉日,现在依据《傅喜传》和《汉纪》 )。
5. 秋季,九月甲辰日,有两颗陨石落在虞县(今河南虞城 )(《地理志》记载,虞县属于梁国 )。
6. 郎中令泠褒、黄门郎段犹等人再次上奏说:“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都不应该再使用定陶藩国的名号来作为尊号,她们的车马、衣服都应该符合‘皇’的身份,设置二千石以下的官吏,让他们各自履行职责;还应该在京城为共皇建立宗庙。”皇帝又把他们的建议交给大臣们讨论,大臣们大多迎合皇帝的旨意说:“母亲因儿子而尊贵,应该给她们加上尊号,以彰显孝道。”只有丞相孔光、大司马傅喜、大司空师丹认为不可以。师丹说:“圣明的君王制定礼仪,是取法于上天的意志。区分尊卑,是为了端正天地间的秩序,不能混乱。《易·系辞》说:‘天尊地卑,君臣的地位就确定了。卑高的位置已经确定,贵贱的等级也就明确了。’又《履卦·大象》说:‘上是天,下是泽,君子要通过履行礼仪来分辨上下,安定民心。’(履,就是礼的意思 )现在定陶恭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为号,这是遵循母亲跟随儿子、妻子跟随丈夫的道义。(共皇太后的称号,体现了母亲跟随儿子;共皇后的称号,体现了妻子跟随丈夫 )但如果想要为她们设立官职、安排官吏,让她们的车驾服饰与太皇太后相同,这就不符合‘尊无二上’的原则了。定陶共皇的谥号之前已经确定,按照道理不能再更改。《礼》规定:‘父亲是士,儿子是天子,祭祀父亲时要用天子的礼仪,但父亲的牌位要穿着士的服饰。’(这是引用《礼记·丧服小记》中的话。古代祭祀时一定会有代表死者受祭的尸,尸穿着死者生前的衣服,这是表示侍奉死者就像他还活着一样。郑玄解释:用天子的礼仪祭祀,是尽儿子的孝道;尸穿士的服饰,是因为父亲原本没有爵位,不敢用自己的爵位加在父亲身上,以免让人觉得贬低了父亲 )作为继承人,就是被继承人的儿子,所以要为被继承人服斩衰三年(斩衰,用粗糙的布料制作,下边不缝边;),而对自己的亲生父母则要降为服丧一年,这是为了表明尊崇本祖,重视正统(本祖,就是被继承人的祖先 )。孝成皇帝圣恩深厚,所以为共王立了继承人(相关事迹见上卷成帝绥和元年 ),让他继承祭祀,使共皇成为一国的太祖(之前称为共王,后来称为共皇,是根据当时的称呼来称呼的。诸侯的封国,把始封的君主作为国家的太祖 ),永远不毁其宗庙,这样的恩义已经很完备了。陛下已经继承了先帝的皇位,承担着大宗的重任,负责宗庙、天地、社稷的祭祀,按照道理不能再去祭祀定陶共皇,进入他的宗庙祭祀。现在如果要在京城为共皇建立宗庙,让大臣们去祭祀,这样就没有主祭之人了。而且,按照礼法,当与皇帝的亲缘关系超出一定范围后,宗庙就应该被毁掉(《礼》规定,太祖以下有四座亲庙,当亲缘关系超出范围后,就要依次毁掉亲庙 )。匡衡说过:‘孝没有比尊敬父亲更大的了,所以父亲所尊崇的,儿子不敢不继承;父亲所不同的,儿子不敢苟同。’《礼》规定,公子不能为母亲申述自己的地位(“为后,则于子祭,于孙止”。李奇说:不能申述自己的地位,是为了尊重父亲。儿子离开自己的家族成为大宗的继承人,还可以私下祭祀自己的母亲;但孙子就不可以了,这表明继承祖先的正统后就不能再顾及自己的私祖母 )。这些都是亲尽当毁的道理。放弃一个国家太祖不毁的祭祀,去遵循没有主祭之人、应当毁掉且不符合礼法的祭祀,(共皇在定陶建立宗庙,就是一国太祖的宗庙,永远不会被毁掉;在京城建立宗庙,就没有人合适去主祭;而且按照亲缘关系,这座宗庙也应该被毁掉,在礼法上也是不正确的),这并不是尊崇厚待共皇的做法!”师丹因此逐渐与皇帝的心意不合。
??恰好有人上书说:“古代用龟甲、贝壳作为货币,现在用铜钱代替(“贝”,是海介虫;生活在陆地上的叫贆,生活在水中的叫蜬。古代把贝壳当作货币,把龟甲视为珍宝,周朝有泉币,到秦朝废除贝壳而使用铜钱。后来王莽把龟甲、贝壳当作货币,大概就是依据这种说法。《埤雅》记载:两只贝为一朋。贝里面的肉像蝌蚪且有头有尾,“贝”字由“目”和“八”组成,意思是贝是眼睛所看重的东西。《盐铁论》说:教化随着习俗改变,弊端随着时代变迁,夏后氏用玄贝,殷人用紫石。孔颖达说:《尔雅》记载,贝,生活在陆地上的叫猋,生活在水中的叫蜬,大的叫 ,小的叫鰿。现在的细贝也有紫色的,出自日南。玄贝是胎贝中黑色的。余蚳是黄白花纹的贝,余泉是白黄花纹、白质黄文的贝。《诗经》里的“成贝锦”,指的就是紫贝。紫贝是以紫色为质地,带有黑色斑点的贝。蚆贝形状宽阔且顶部圆润,中间宽,两头尖。蜠贝大且形状规整。鰿贝小且形状狭长,惰贝窄而长。 ),百姓因此变得贫困,应该改变货币制度。”皇帝就此事询问师丹,师丹回答说可以改变。奏章下发给有关部门商议,大家都认为使用铜钱已经很久了,很难一下子改变。师丹年纪大了,忘记了自己之前说过的话,又附和公卿们的意见。而且师丹让属吏书写奏章时,属吏私下抄写了奏章的草稿;丁氏、傅氏的子弟得知后,派人上书告发“师丹呈递密封的奏章,在路上有人私自拿着他的奏章”。皇帝就此事询问将军和中朝官员,他们都回答说:“忠诚的人不会公开进谏。大臣上奏的事情,不应该泄露,应该把师丹交给廷尉治罪。”事情交给廷尉处理,廷尉弹劾师丹犯了大不敬之罪,这其实是迎合丁氏、傅氏的旨意。案件还没有判决,给事中、博士申咸、炔钦上书说:“师丹的经学造诣和品行无人能比,近代以来的大臣能像他这样的很少见。他心怀激愤,呈递密封奏章,没来得及深思熟虑,就让主簿书写奏章(汉朝三公府都设有主簿,负责记录和处理各种事务;簿,是记录事情的文籍,写在木板上 ),泄露的过错不在师丹,因为这件事就贬黜他,恐怕难以服众。”皇帝把申咸、炔钦的俸禄各降低二等(博士的俸禄是比六百石,降低二等后就是比四百石 );接着就下达策书罢免师丹,说:“我考虑到你地位尊贵、责任重大,却心怀欺诈,贻误国家,进退都不遵从命令,说话前后矛盾,我真为你感到羞耻!因为你曾经担任过我的老师(指在东宫担任过皇帝的老师 ),我不忍心将你交给司法部门审讯(理,指负责司法的官员,也就是廷尉;意思是没有把师丹召到廷尉那里审讯 )。现在你上交大司空、高乐侯的印绶,辞官回家吧!”
??尚书令唐林上疏说:“我看到罢免大司空师丹的策书,言辞太过严厉、沉痛。君子写文章,会为贤能的人避讳(这是《春秋》的大义 )。师丹的经学是当世儒者的宗师(意思是他的经学被当世的儒者所尊崇 ),品德堪称国家的长者(胡三省注:师古曰:黄耇,是对老人的称呼;黄,指白发脱落,重新长出黄色的头发;耇,指老人脸上不干净,像有污垢 ),他亲自教导陛下,位列三公;他所犯的过错很小,天下人都没看到他有什么大的过失。事情已经过去了(《师丹传》中“以”写作“已” ),免去他的爵位处罚太重;京城中有见识的人都认为应该恢复师丹的爵位和封邑,让他能够参加朝会。希望陛下能体察众人的心意,安抚回报您的老师!”皇帝听从了唐林的建议,下诏赐给师丹关内侯的爵位。自从萧望之因被谗言陷害而免官,被赐予关内侯的爵位后,后来周堪等人也按照这个例子被对待,虽然说是对老师的优待,实际上是把他们搁置起来,让他们悠闲度日罢了。
??皇帝采纳杜业的建议,召见朱博,让他从家中被起用,再次担任光禄大夫(朱博被免官的事情见上卷成帝绥和元年 。根据《杜业传》的记载:皇帝刚即位时,杜业上书说王氏家族掌权已久,薛宣、张禹扰乱朝廷,同时举荐了朱博),之后又升迁为京兆尹。冬季,十月壬午日,任命朱博为大司空。
7. 中山王箕子,年幼时就患有疾病(箕子是中山王刘兴的儿子 。孟康说:这里的“眚病”,指的是因妖邪导致的疾病。服虔说:患者全身发青。苏林说:这种病名叫肝厥,发作时,嘴唇、手脚的指甲都会发青。胡三省注:师古曰:下文提到“祷祠解舍”,孟康的说法正确;“眚”,音shěng ,这个字不是“青”;服虔和苏林的说法错误 ),他的祖母冯太后亲自照顾他,多次为他祈祷祭祀,以求消除灾祸(就是通过祈祷祭祀来消除灾祸;但颜师古注释上文“祷祠解舍”时,把“解”解释为廨舍的“廨”,这种说法有些牵强;贾公彦说:求福叫做祷,祷的礼仪较轻;实现了祈求的愿望叫做祠,祠的礼仪较重 )。皇帝派中郎谒者张由带领医生去为他治病(《续汉志》记载:常侍谒者,负责掌管殿上的时节礼仪,俸禄是比六百石;给事谒者,俸禄是四百石;灌谒者郎中,俸禄是比三百石,负责接待宾客、接受事务以及向上呈奏章、回复询问等。中郎谒者,大概就是灌谒者郎中 )。张由向来患有癫狂病,在为箕子治病期间,病发作了,他一气之下离开,回到了长安。尚书根据文簿责问张由擅自离开的情况(胡三省注:师古曰:簿责,以文簿一一责问也 ),张由害怕了,就诬陷中山太后诅咒皇帝和傅太后。傅太后曾和冯太后一起侍奉元帝,一直对冯太后怀恨在心,于是借此机会派御史丁玄去调查;调查了几十天,没有发现什么证据。又改派中谒者令史立去处理这个案件(胡三省注:师古曰:官为中谒者令,姓史,名立;《续汉志》记载:中宫谒者令,负责上报宫中的奏章,由宦官担任)。史立受傅太后的指使,希望能借此封侯,就审讯冯太后的妹妹冯习以及弟媳君之(根据《冯昭仪传》的记载,君之是冯太后守寡的弟媳 ),结果牵连致死的有几十人。史立上奏诬陷说:“冯太后诅咒皇帝,阴谋弑君,想要立中山王为帝。”审讯冯太后时,冯太后拒不认罪。史立说:“当年熊上殿时你那么勇敢,现在怎么这么胆小!”(冯太后当年在元帝面前挡熊的事情,见二十九卷元帝建昭元年)冯太后回去后对身边的人说:“这是当年宫中的事情(十四行本“语”下有“前世事”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斋校同 ;胡三省注:师古曰:中语,谓宫中之言语也 ),这些官吏怎么会知道?他们是想要陷害我,这就是证据!”于是冯太后饮药自杀。宜乡侯冯参、君之、冯习以及她们的丈夫、儿子(根据《冯昭仪传》的记载,是冯习的丈夫和儿子 ),按照连坐法应当受罚,有的自杀,有的被依法处死(伏法,指接受刑罚而死 ),总共死了十七人。众人无不怜悯他们。
??司隶孙宝上奏请求重新审理冯氏一案,傅太后大怒说:“皇帝设置司隶,就是为了监视我!冯氏谋反的事情很清楚,孙宝却想要揭发此事来宣扬我的恶行,我不会善罢甘休!”皇帝于是顺从傅太后的旨意,把孙宝关进监狱。尚书仆射唐林为孙宝争辩,皇帝认为唐林结党营私,把他贬为敦煌(今甘肃敦煌 )鱼泽障候(胡三省注:师古曰:敦煌效谷县,原本是鱼泽障 )。大司马傅喜、光禄大夫龚胜坚决为孙宝争辩,皇帝就此事向太后进言,释放了孙宝,让他官复原职。张由因为抢先告发,被赐爵为关内侯;史立则升迁为中太仆。张由、史立因为这件事得到了赏赐,哪里知道这反而会给他们带来灾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