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官制革新(1/2)
海外来客的朝贡与试探,如同投入湖面的石子,涟漪过后,大明帝国的内部建设依旧在韩非的掌控下稳步推进。外示国威之后,便是内修政理。韩非的目光,投向了中央官制的最后一块,也是最为核心的拼图——丞相制度。
自秦汉以降,丞相(或名目不同之宰相)总领百官,辅佐皇帝,处理政务,权力极重。虽有制约皇权、分担政务之效,却也极易造成权臣当道、皇权旁落,乃至君臣相疑。韩非欲行“法理”之治,追求的是皇权与法权之下的高效、透明运转,丞相这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显然与他的理念存在根本冲突。
这一日,承运殿内的气氛格外凝重。当韩非提出欲废除丞相制度时,即便以他如今无上之权威,也引发了轩然大波。
“陛下!丞相乃百官之首,朝廷枢纽,自古有之!骤然废除,恐致政务瘫痪,政令不通啊!”一位须发皆白、门生故旧遍布朝野的老臣,几乎是老泪纵横地出列劝阻。
“是啊,陛下!丞相府统筹六部,协调四方,若无丞相,万千机务,难道皆要陛下亲力亲为?纵是陛下天纵之神,亦恐精力不逮!”另一位大臣也急忙附和。
甚至连殷天正也微微蹙眉,低声道:“陛下,丞相之位,关乎重大,是否……再从长计议?”
常遇春在下面对庄铮嘀咕:“丞相?就是那个最大的官儿?废了就废了呗,有啥大不了的?反正有啥事不都得听恩公……陛下的吗?”
庄铮低声道:“没那么简单。没了丞相,下面那么多衙门,谁来统筹?怕是要乱套。”
面对汹涌的反对声浪,韩非神色不变,待众人稍静,才缓缓开口:“诸位爱卿所虑,无非‘效率’与‘制衡’二字。然,丞相权柄过重,易生弊端,此乃历史明鉴。朕并非要事必躬亲,而是要建立一套更优于丞相制的决策与执行体系。”
他目光扫过全场,抛出了他酝酿已久的方案:“朕意已决,即日起,废除丞相制。设立‘内阁’,以为咨询、票拟之机构;强化‘法司’,独立行使司法权;六部及各院、寺、监,直接对朕负责!”
“内阁?”众人皆是一愣,这个名词前所未闻。
“内阁,”韩非解释道,“并非决策机构,乃朕之顾问班子。由朕钦定数位大学士入值,负责阅览各地奏章,提出处理意见(票拟),供朕参考决断。其本身,无发布命令之权,仅为朕之臂助,分化原丞相之议政权。”
“而政令之执行,由六部及各专职衙门直接负责,减少中间层级,提升效率。重大决策,最终由朕裁定。”
“至于司法,”韩非目光转向冷谦,“法司体系已然独立,此次更进一步,明确其最高机构为‘大明最高法院’,与内阁、枢密院(由武院演变而来,掌军令)并立,互不统属,直接对朕负责。确保司法审判,不受行政干涉!”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将原本集中于丞相一身的决策、行政、司法大权,巧妙地分解给了皇帝直接领导下的内阁(咨询)、六部(执行)、法司(司法)三个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系统。皇权依旧是最高权力,但运作方式变得更加制度化、透明化,也从制度上杜绝了权臣产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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