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惊天大劫案-刘福仁(2/2)
别看某些混社会的人身上纹龙画虎,终日耀武扬威,若真让他们去杀人,多半是不敢的。至多是斗殴失控,过失致人死亡,少有蓄意谋害的。
真有那胆量,又何须当街争斗?暗中盯梢,背后一刀岂不更直接?
反观一些连环案犯,如彭妙计、杨新海之徒,下手不可谓不狠。但你让他们去“混社会”,他们却混不了——缺乏那份人情世故的“智商”。
若能混得开,又何须铤而走险去作案?“混社会”本质是经营人际关系,目的终究是谋财,并非为了打斗取乐。
当然,世上也有不为钱财、专好逞凶斗狠之人,但这种缺心眼的人,终难长久,不是失手杀人伏法,就是被人所害,抑或晚景凄凉,穷困潦倒,无人理会。
年轻时凭借凶悍令人畏惧,年长后谁还会买账?因此,“混社会”的核心在于经营人脉,而非一味好勇斗狠。起步时或需显露锋芒,一旦立住脚跟,便需维护名声,聚敛财富。
话题略有些远了,还是回到王福仁身上。
他并非那种能“混社会”的材料,性格内向,心思细密,且容易满足现状,不愿与人争强斗胜。
时间来到1991年,他已二十八岁。在那个年代,尤其在农村,二十八岁堪称大龄青年,急需结婚成家。
笔者当年二十三岁结婚,在当时已属晚婚,身边友人十八九岁成家的比比皆是。
王福仁的家人自然焦急万分——年纪不小,又曾入狱多年,必须尽快为他张罗一门亲事了。
不久,王福仁结识了一位名叫满桂平的女子。两人相识未久便迅速成婚,用如今的话说,可谓“闪婚”。
具体如何相识、在何处相识,已难考证,总之婚事办得极快。
不过婚前,王福仁并未有丝毫隐瞒,坦诚告诉满桂平:“我坐过牢。但没犯什么大事,就是年轻时手脚不干净,偷过东西。如今我想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只是我这人没什么能耐,没文化也没技术,往后不可能有大出息。指望我成为大老板或企业家,那是绝无可能的。”
“但我能保证跟你好好过日子,再不干违法乱纪的事。”
他将自己的过去与当下的想法,向满桂平全盘托出。言下之意是:我不过是个普通人,能力有限。你若跟我,大富大贵谈不上。
这些你都需想清楚再决定,免得日后后悔。这算是提前打一剂“预防针”,以免婚后遭她埋怨,说他没本事,整日念叨“看看人家买车买房,就你什么也不是”,乃至懊悔“当初瞎了眼”。
王福仁的态度,算得上诚恳。他将能想到的过去与现状都事先交代,以免日后滋生嫌隙,家庭不和。
满桂平听罢,回道:“这些都没关系,这辈子就跟定你了。我不在乎你的过去,也不奢望你将来如何。”
“我不是嫌贫爱富的人,只求平平淡淡过日子。”
话已至此,便无需多言。两人随即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