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悍匪孙海波-挺好(2/2)
妻子愤怒之下,悄悄写了一封举报信,称高乾可能是杀人犯,家中柜子里藏有手枪。警方据此逮捕高乾,果然搜出枪支。枪号和子弹核对无误后,高乾被依法判处死刑。
闫文宇之所以提起这个案子,是想提醒同伙:刘和案之所以告破,是因为高乾妻子的举报;另一起杀害陈勇的案件,也是因为朋友告密。
因此他强调:“我们几个必须严守秘密,对谁都不能说,父母老婆都一样——我就这一个要求。”
孙海波和田园觉得有理,均表示同意。
之后他们开始策划具体行动。
仍是闫文宇提出:“抢枪不能在家门口干。我们三个都住南山区,这儿不能动,不能自己跳进调查范围。鹿林山和兴安交通也不方便,不适合。最合适的是向阳区。”孙海波和田园十分赞同。
接下来是踩点的问题。田园主动说:“我去吧,那片我熟。”
但孙海波反对:“不行,你眼神太显眼,容易让人记住。还是我和文宇去,你回家等消息。”
田园听后点头:“那行。”
说完便先行回家。
孙海波和闫文宇一路溜达着上了街。闫文宇心情不错,颇为赞赏地说:“海波,你找的这小子真行,够猛,做事也利索。挺好,咱们这支队伍也算壮大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与孙海波共同牵头策划的:孙海波是宋江,自己就是吴用,如今又收了个像李逵似的田园,总算也有小弟了。孙海波没多说,只是微笑回应。
至此,孙海波拉闫文宇入伙的计划已完成大半——一边演戏一边办事,双管齐下。
其实对于在哪儿动手,孙海波心里早有打算,闫文宇所考虑的他早已想过。他早已决定,就抢襄湾区矿务局运输处派出所的警察,具体是谁,就看谁倒霉了。
只不过在闫文宇发表意见时,他故意表现得十分支持,顺势捧了一下。
接下来的行动按计划进行。两人来到襄湾区,走到矿务局运输处派出所附近时,孙海波说:“哎,这儿挺合适。”
于是他们开始在周边寻找目标。等到下班时间,派出所警察陆续下班走出来。
孙海波一眼相中了一个人——杨坤,腰间别着一把手枪,特别显眼,老远就能看出那是枪。
有人也许会问:那时警察虽然都配枪,但为什么这么明显,让人一眼就能认出?
其实原因有二:第一,当时普遍配发的是五四式手枪,体积较大,加上枪套别在腰间,自然显得鼓囊囊的。也有人会说,那可以藏在衣服里或包里啊。
而这正是第二个原因——藏在里边你们不就看不见了吗?
就是要让你们看见这是枪,告诉你们“我有枪,你惹一下试试?”这比孙悟空的金箍棒还管用,带着它就是显摆身份、高人一等,没人敢轻易招惹。可一旦遇上亡命之徒,这就成了最显眼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