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悍匪孙海波-动手!(1/2)

1991年11月,他们正式开始对目标进行跟踪。

孙海波制定的方案依然是先跟踪摸清行踪,再选择在路上埋伏下手。

但跟踪了几次后发现,沿途始终没有合适的下手地点。

于是他们决定改为晚上直接上门,假借办事进入屋内,然后立即动手。

随后几个晚上,他们在杨坤家附近蹲守观察。

可一连盯了几天,又发现了新问题:杨坤应酬较多,晚上经常外出,回家时间不固定,而且家中时常有人来往。

面对这一情况,他们最终决定:改在清晨行动,一大早就上门,那时他肯定在家。

接下来是关于行动方式的讨论:到底要不要杀人?

闫文宇主张不杀,他认为一旦杀害警察,案件性质就会更加严重,警方的追查力度也会更大,对自身安全不利。

孙海波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我们的目的只是抢枪,又不是报仇,确实没必要非取人性命。”

既然如此,他们决定不使用刀具一类明显致命的工具。孙海波表示:“工具的事,我来想办法。”

几天后,孙海波不知从哪找来一块铁料,对闫文宇说:

“你不是会车工吗?把这块铁做成两个护手,让田园戴上,就当是练拳击用的。”

闫文宇一听,觉得这主意相当巧妙,立即答应:“没问题,交给我吧。”

他回到车间,将铁料切成两半,每块中间掏空,再用钢锉反复打磨,最终做成了两个铁质护手——这种东西俗称“指虎”,打人极其凶狠。

田园拿到指虎后如获至宝,兴奋地说:“这玩意太给力了!”

孙海波也赞叹不已:“这可是给咱们先锋虎将量身打造的利器!”

田园戴上后忍不住挥舞试手,跃跃欲试地喊道:“赶紧动手吧,我都等不及了!”

行动时间最终定在1992年2月1日清晨——他们已断断续续跟踪了近两个月。

有必要交代一下杨坤家的情况:杨坤当年40岁,身高一米六四,是派出所一名普通民警。

他家住在工农区汕尾11组,是一间坐北朝南的大瓦房,院子用长短不一的木板围成。

妻子陈新敏在矿务局供销公司工作,12岁的儿子名叫杨小磊。

1月31日那天,杨坤家里来了一位客人——他妻子四舅的小姨子,名叫管玉洁,是来托他帮忙的。

管玉洁的前夫吴亮因偷自行车被杨坤所在的派出所拘留,吴亮的现任妻子得知管玉洁在派出所有关系,便求她帮忙把吴亮弄出来。

有人或许会问:既然是前夫,她为什么还要管?

其实原因在于,两人离婚时孩子由吴亮带走,管玉洁想借这件事把孩子要回来。

求人办事不能空手,她准备了两份厚礼,一份给杨坤:包括六斤苹果、五斤鸭梨、十斤鸡蛋、四条鲤鱼、一条香烟以及两只母鸡;

另一份一模一样的礼物,是请杨坤转交给所长的。

杨坤半推半就地收下水果等礼物,满口答应:“小事一桩,你等着,我这就去找所长。”

说完他拎上礼物就出了门。管玉洁十分感激,顺手掏出五十块钱塞给杨坤的儿子:“孩子,拿去买冰棍吃。”

杨坤假意推辞了一下,就急忙赶往所长家。不久他回来告知:“差不多办妥了,明天一早我带你去接人。”

当晚杨坤心情颇佳,抽着烟,妻子吃着鸭梨,儿子啃着苹果,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显得幸福安稳。

第二天清晨五点半,杨坤就起了床。见妻儿还在熟睡,他拿出昨天收到的鸡蛋,给两人做了蛋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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