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酒虫》(1/2)

长山刘氏,名富,人如其名,富得流油,一身肥膘好似那发了酵的面团,更是这方圆百里头一号的酒缸。别人饮酒论杯,他饮酒论瓮,负郭三百亩良田,硬是划出一百五十亩全种了酿酒的黍米。家财万贯,竟也无人在意他这般牛饮,只当是富贵怪癖。

直到那个番僧登门。秃顶,深目,一身腥红的旧袈裟,像抹了陈血的布。他盯着刘富,眼球浑浊似隔夜酒底,开口便说:“施主,身有异疾。”

刘富捧着酒碗,浑不在意:“无疾,就是爱喝。”

番僧咧嘴,黄牙稀疏:“君饮尝不醉否?”

刘富一愣,碗沿停在厚唇边:“……有之。”

“此酒虫也。”番僧断言。

“酒虫?”刘富肥肉一颤,听着就膈应。

“易耳,”番僧摆手,“无需药石。”

法子也怪。正午日头最毒时,将刘富捆翻在院中曝晒,手脚缚牢,脑袋离地半尺,正下方置一海碗,满盛窖藏佳酿,酒气被热气一蒸,袅袅直往他鼻子里钻。起初是渴,喉管冒烟,继而那酒香勾魂,馋火从五脏六腑烧起来,灼得他浑身油脂都要滴落,偏生一滴也碰不着。正煎熬得欲仙欲死,忽地喉头一阵奇痒,似有毛虫蠕动,他猛地一张口,“哇”地一声,一物直直坠入碗中。

定睛一看,竟是一条三寸米长、肉乎乎、白腻腻的虫子,在酒水里慵懒翻腾,周身立刻漾开一股愈发浓郁醇厚的酒香。

刘富顿觉喉间空落,腹中酒虫既去,竟对那碗佳酿生出几分陌生与厌弃。番僧取走那虫,留下区区十两银子算作酬谢,飘然而去。

失了酒虫,刘富起初还觉清爽,可日子一长,坏了。见酒不再亲,甚至闻着那味儿就犯恶心。更奇的是,人眼看着干瘪下去,精神头也散了,从前那个一顿能喝一瓮的胖富翁,成了个病恹恹的厌食老汉。没了那份“海量”撑着,连带着那三百亩田地也像是泄了精气,黍苗蔫黄,收成一年不如一年,家道眼看着中落。不过三年光景,已是田产荒芜,屋舍蒙尘,刘富自己则瘫在榻上,气若游丝,只剩一把枯骨头。

恰此时,那番僧竟又路过。进门见刘富这般形状,先是一怔,随即拊掌大笑,声如夜枭:“哈哈哈!蠢物!蠢物!那酒虫乃汝之财根,今日便以当初那区区十金,原价售还于你!”

说罢,真掏出十两银子丢在榻边,又摸出个小罐,倒出那条肉虫。三年过去,那虫子竟鲜活如初,甚至更肥硕了些,通体隐隐泛着淡金。番僧捏开刘富的嘴,将虫子硬塞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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