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我听明哥的(2/2)
“三英姐,你倒是表个态啊!”张立国蹲到她面前,语气软了些,“咱们得拧成一股绳,才能多要两万!”
罗三英缓缓抬起头,目光扫过吵得面红耳赤的亲戚,最后落在罗明身上。这孩子是凌晨从武汉赶回来的,西装外套上还沾着长途汽车的灰,却一路跑前跑后挂号、缴费、找医生,比张家这些亲眷还稳当。她伸手抓住罗明的手腕,掌心的冷汗浸透了他的衬衫袖口:“明儿,姑妈信你。你在武汉管着工地,见过世面,又识文断字,这事先听听你的意思。”
这话一出,争吵声立刻停了。张立国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想起刚才罗明跟护士借笔,蹲在走廊地上算明细的样子;张建国也看向罗明,眼里满是期盼——他嘴笨,刚才吵了半天,连“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说法都想不出来;罗东平(罗明的堂叔,罗三英的堂弟)从食堂端着碗热粥过来,也跟着点头:“明儿,你说!咱们罗家在这儿的男丁里,就你最有主意,张家这边的亲戚也服你,你定了调,咱们都听你的!”
“对!明哥做主!”张磊突然开口,他站在两个弟弟身后,背挺得笔直,洗得发白的校服领口扣得严实,眼里还带着红血丝,却透着股长子的担当,“我爸的事,明哥比我们想得周到,我们听明哥的!”
罗明深吸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张皱巴巴的烟盒纸,是刚才借护士的圆珠笔写的明细:“我刚跟武汉的同事通了传呼,他姐夫是法院的,按 1997年的赔偿标准算,同等责任下,死亡赔偿金是咱们县去年人均年收入的六倍——去年县统计局报的农村人均年收入是三千一,就是一万八千六;丧葬费是六个月平均工资,两千二百八;被扶养人生活费,小鑫才七岁,算到十八岁是十一年,每年按两千算,共两万二;张磊十五,算三年六千;张淼十三,算五年一万——这几项加起来是四万八千八百八,按同等责任,对方该赔两万四千四百四。”
他顿了顿,看着众人惊讶的表情,继续道:“但这是法定最低数,没算精神补偿和后续的抚养费。陈建军有交强险和五万的商业险,保险公司不会按最低标准赔,他今早说的六万,其实是把各项都算足了的,但有个漏洞——被扶养人生活费只算了小鑫,没算张磊和张淼的完全扶养期。”
“那能多要多少?”张建国赶紧问,手里的烟卷都忘了点。
“最多一万五。”罗明把烟盒纸折好,“十万太多,陈建军拿不出,他那货车卖了也才四万,容易谈崩;六万太少,不够三个表弟到成年的费用。我觉得七万五是底线,其中一万要现金,先办后事买寿衣、订灵堂;剩下的六万五走保险理赔,分两年付清,每年给三英姐三万两千五,刚好够三个孩子的学费和家里的基本开销——1997年中专学费一年八百,初中三百,小学一百五,再加上口粮钱,差不多够了。”